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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抗战胜利后,叶剑英多次参加同国民党的谈判斗争。
1945年12月,他参加以周恩来为首的代表团,到重庆进行停战谈判,出席政治协商会议。
1946年1月,叶剑英赴北平任军事调处执行部中共代表,与国民党代表、美国代表一起,调处国共军事冲突和监督双方执行停战协议。他率领我方同志进行了艰巨复杂的斗争,赢得了一系列胜利,发展了党的力量,通过各种方式同各方面的爱国民主人士联系,扩大了反蒋统一战线。
1947年2月,他返回延安。3月,赴晋西北任中共中央后方委员会书记。7月至9月,出席全国土地会议,在会上作了军事问题的报告。12月,出席中央在米脂县召开的工作会议,同任弼时一起,主持了土地问题的讨论。在整个后委工作期间,他正确贯彻中央的土改政策,积极协助中央领导全国范围的解放战争,为保证党中央和毛泽东等同志转战陕北、指挥全国作战作出了贡献。
1948年5月,叶剑英任华北军政大学校长兼政治委员。他主持制定正确的教育方针,培养和建立教员队伍,发扬教学民主,按照实战需要训练干部,为部队和地方输送了大批军政人才。
1949年初,任北平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兼市长的叶剑英和聂荣臻、彭真一起,促成了北平和平解放,领导了对旧军队的改编和对旧北平市政府、学校、厂矿等各方面的接管工作,致力于北平的市政建设,维护社会安定,恢复发展生产,改善文化教育,为首都的建设和发展奠定了基础。4月,他参加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共代表团同以张治中为首的南京国民党政府代表团的和平谈判,达成《国内和平协定》,但被南京政府所拒绝。8月,任中共中央华南分局第一书记、广东军区司令员兼政治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