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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诉”系谣言 警方介入调查

社会新闻北京青年报 2014年06月29日 08:04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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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一则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和微博上被大量转发,称北京大学第三医院的妇产科执业医师李芊,在火车上帮一位孕妇接生,但却因此惹上纠纷,被家属告到了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后以非法行医被判赔家属近1.5万元。”

  昨日,该消息被事件中提及的北医三院和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和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均站出来表示,此消息不属实。

  网传医生火车救人

  反被告非法行医

  “以后在飞机和火车上不要呼叫医生了,这是诱导犯罪。”27日开始,一则作者自称也是名医生的消息在微信朋友圈内被大量转发。该消息称,2014年1月21日,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的妇产科执业医师李芊乘坐上海到北京的火车,刚上车就听到列车广播有一位孕妇临产,需要妇科医生帮助。

  消息称,李芊帮助孕妇产下胎儿后,还陪孕妇和胎儿去了南京某区级医院。胎儿送入监护室后,被诊断为羊水吸入性肺炎,前后住院治疗了40多天。孕妇家属不仅没有感谢李芊,还将其告上了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据该消息说,此后,南京雨花台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认定李芊非法行医,导致胎儿吸入性肺炎,需要赔偿新生儿住院费用和家属误工费用共计14361.59元。李芊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该法院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消息被大量转发,并引起了社会热议。许多腾讯微博网友为医生鸣不平,也有人怀疑消息的真实度。

  涉事三方出面辟谣

  既无此人也无此事

  昨日,北京大学附属第三医院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经查,该院无李芊医生,特此告知。同时,院方还贴出了系统调查记录,显示在医院的医师信息登记中并无名叫“李芊”的医师。

  而事件中被点名了的两处法院也公布了辟谣信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的声明。”昨日早上8点左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通过官方微博表示,不管是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还是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均未受理过被告为李芊,或任何医生在列车上因救人而引起的诉讼。此外,南京中院说,法院方面将对恶意制造和散布谣言者依法进行追究和制裁。两法院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

  此后,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也通过官方微博再次表示:“经调查核实,我院并未受理过网传医生列车救人被认定非法行医的案件。”

  同时,公安部治安管理局也对该事件作出了“谣言”的判断,并称谣言制造者目的不详。公安部方面建议市民们勿信谣传谣,别再让谣言隔膜爱心。

  执业医师法

  对急危患者医师应紧急诊治

  这一事件从发生到被辟谣的过程中,引起了不少医生的讨论。有的医生感慨,自己看到这一消息后很愤慨,于是也转发到了微博上。但此后越想越不对劲,便反复在卫计委网站上查询,发现并没有“李芊”医生的执业信息,便赶紧把之前的微博删了。

  “这是个一眼就能看出来的谣言。”一位年轻的医生说,自己最初看到这则消息的时候就觉得它的叙述语言和信息一看就不真实。但此后,他发现身边有不少同行都被忽悠了,跟着转发,“大家以后看到网上的消息,要先冷静,别急着发。”

  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实际上,在网传消息中提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中,也对救治急危患者作出了支持。其中的第二十四条规定:“对急危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文/本报记者 孟妍

  线索提供/杨女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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