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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
现行宪法于1915年制定,1920年、1953年两度修改。宪法规定,丹实行君主立宪制,国王与议会共同拥有立法权,国王通过由其任命的内阁部长行使行政权。国王即国家元首,议会为一院制,共179个议席,议员经普选产生,任期四年。经议会5/6多数通过,政府可将一定范围内的主权交给某种“国际机构”。丹麦的君主制是1660年建立的,1849年改为君主立宪制。玛格丽特出世时还无权继承王位,因为当时的丹麦宪法规定,只有男性才有继承权。1953年6月,丹麦根据斐特烈九世没有儿子的情况通过了新宪法。规定女性也有王位继承权。在丹麦的历史上还有过一位女君主,她就是14世纪下半叶统治丹麦的玛格丽特一世,但她是以独生子奥拉夫的名义执政的。为了表示对500年前这位杰出的女王敬意,玛格丽特即位时将称号定为"玛格丽特二世"。
军事
根据丹麦宪法,玛格丽特二世女王是武装力量最高统帅。丹麦武装力量由陆、海、空三军和国民卫队组成,其中陆、海、空三军为现役正规军队。国防部是武装力量最高行政机关,国防大臣为文职,向议会和首相负责,对武装力量实施行政领导。国防司令部是武装力量最高指挥机构,负责三军的作战、训练和后勤保障。实行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义务兵服役期8~12个月,志愿兵服役期为54~72个月。
2011年8月正式发布《2011-2020年丹麦王国北极战略》。为协调这一战略的实施,维护丹麦在北极地区的利益,丹麦政府2012年1月新增北极大使职位,并任命霍尔姆为首位北极大使。
为应对丹麦在北极地区国防事务上面临的新挑战,丹麦国防部决定将原有的格陵兰岛国防指挥部和法罗群岛国防指挥部合并,成立一个联合北极国防指挥部,以整体指挥丹麦在北极地区的国防任务。新成立的北极国防指挥部由少将尼尔森领导,编制为40人。其中36人将驻守位于努克的总部,其余4人将驻守在法罗群岛首府托尔斯港的分部。
外交
冷战结束后,丹麦对传统上以北约、欧共体、北欧合作和联合国为支柱的外交政策进行了调整,突出以欧盟为重点,增加了“共同安全、民主和人权、经济和社会发展及环保”等新内容、重视欧盟建设,坚持依托北约,加强欧洲安全合作,积极拓展以北欧合作为基础的环波罗的海合作,重视联合国的地位和作用,积极参与联合国维和行动。
【与印度关系】
2011年8月16日,丹麦外交大臣埃斯珀森证实,因丹麦拒绝向印度引渡曾在1995年向印度走私武器的丹麦公民尼尔斯·霍尔克,丹麦和印度间的合作已被全面冻结。
【与俄罗斯关系】
2010年4月,丹麦首相拉斯穆森与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进行会谈,会后双方发表了关于两国建立“现代化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与中国关系】1950年5月11日,丹麦与中国建交。1956年2月15日,两国由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建交后,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开展。2008年10月,中丹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近年来,两国高层互访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增强,经贸合作日益深化。双方在环保、能源、教育等领域交流与合作持续扩大和增强。丹麦是继瑞典之后第二个同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也是率先同中国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北欧国家。
1979年9月,丹麦女王玛格丽特二世访华,成为第一位访华的丹麦国家元首。2004年2月,丹麦首相拉斯穆森来华进行工作访问。2008年10月,拉斯穆森首相来华出席第七届亚欧首脑会议并对中国进行正式访问,两国决定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两国发表关于建立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中丹关系迈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2010年4月,拉斯穆森首相对中国进行工作访问。去年10月,中国外交部长杨洁篪访问丹麦,进一步巩固和深化了两国全面战略伙伴关系,推进了两国间的互利合作。2012年6月,胡锦涛主席对丹麦进行国事访问。中国与丹麦关系大事记>>
中丹两国经贸合作增长势头强劲,中国连续多年是丹麦在亚洲的最大贸易伙伴。2011年中丹贸易额为92.6亿美元,比上年增长18.3%。
2008年,由中国人民大学和哥本哈根商学院合作共建的“哥本哈根商务孔子学院”正式揭牌,这是全球第二所商务孔子学院。2009年,丹麦奥尔堡大学“创新学习”孔子学院正式建立。在温家宝总理提议下,8所丹麦大学同中科院研究生院合作,在北京建立了中丹科教中心,希望在水资源与环境、社会科学、纳米技术、生物技术和可再生能源等5个领域开展教学和科研合作。中丹科教中心预计将于2013年正式投入运行。
【与韩国关系】 2011年5月12日,就进一步加强双边关系和发展绿色经济等问题达成共识。两国签署了在安全、经济和全球性问题上进行密切合作的战略伙伴关系协议,并宣布结成“绿色增长联盟”。两国政府和企业还签署了一系列在可持续能源、智能电网、风力发电和燃料电池开发等领域开展合作的谅解备忘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