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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起新购小型车免检6年 政府部门禁入检验经营

中国新闻 北京青年报 2014年05月17日 04:07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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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昨天上午,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推进检验制度改革。针对当前机动车检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两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着力破解车检难题,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和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等政策,同时规定公安、质检人员和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同时,年底前在全国完成省内异地检验推广,并试行机动车跨省(区、市)异地检验。

  6年以内小型私家车 免予上线检验

  《意见》明确,进一步扩大新车免检范围,所有新出厂的轿车和其他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在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前,不再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意见》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简化6年内小型私家车检验方式。规定自2014年9月1日起,试行6年以内的在用私家车(非营运轿车和其他小微型客车)免予上线检验,每2年需要定期检验时,车主只需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车船税法》等规定提供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事故和交通安全违法处理完毕后,可以直接领取检验标志。

  发生伤亡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规定检验

  公安部交管局副局长李江平介绍,如果车辆发生过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仍需按原规定参加检验;对于交通安全责任大、易引发群死群伤的交通事故的面包车和7座以上车辆,此次暂不纳入免检范围。

  据介绍,《意见》在调整私家车检验政策的同时,严格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等重点车辆检验,增加检验项目,严格检验标准,推行应用车辆外廓尺寸自动测量仪等科技装备,提高检验专业化水平。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跟踪评估实施效果,积累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相关法律修改,完善检验制度。

  建立倒查机制致死交通事故可查检验机构

  同时,此次《意见》还进一步强化了检验机构主体责任,检验机构对检验结果承担法律责任,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上标注检验机构名称,接受社会监督和责任倒查。对机动车发生死亡交通事故的,经事故鉴定认定涉及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的,严格倒查检验机构的检验情况,依法严肃处理违法违规问题。

  政府部门禁止涉足检验机构经营

  据介绍,《意见》明确要求市场化,公安、质检等政府部门及下属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一律不得举办检验机构,公安民警、质检部门工作人员及其子女、配偶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检验机构经营。

  同时要求对于已经开办或参与经营的,要立即停办、彻底脱钩、依法清退。对拒不执行的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内外勾结、行贿受贿或弄虚作假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撤回公安交管部门驻站民警减少人为因素

  《意见》提出多项加强对检验机构监管的措施,其中规定,通过信息化系统建立监管平台,远程核发检验合格标志,撤回公安交管部门在检验机构的驻站民警,减少验车人为因素。

  《意见》明确了出具虚假检验结果、指定维修或保养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情形及罚则。规定检验人员接受贿赂、以权谋私,检验机构有篡改数据、伪造结果的,依法撤销资格,并追究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法律责任,以责任追究倒逼检验机构依法依规履行检验职责。文/本报记者 李涛

  小贴士

  新政实施前该检还得检

  按照《意见》规定的实施日期计算,对于2010年9月1日(含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可以享受免检政策。2010年8月31日之前注册登记的私家小汽车,仍执行原检验规定。

  不过,如果机动车的注册登记日期在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之间,则仍然需要接受年检。因为,根据车检新措施,在2014年9月1日新政策实施之前,小型私家车达到需要检验时间的,仍需按照原规定上线检验。

  2012年1月1日到2012年8月31日之间登记的机动车,在今年1月到8月年检,已经达到第二次年检的时限,此时新政还未实施,因此尽管是在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但仍需接受年检。文/本报记者 杨凡

  解读

  为何简化私家车检验

  据公安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验车改革主要考虑到许多私家车出行频率不高、检验周期内行驶里程少、定期保养较好等实际情况,《意见》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简化6年内小型私家车检验方式。

  原因一

  部分地区5万辆车一条检测线

  据介绍,目前全国平均每年检验汽车7000多万车次,发现严重安全隐患车辆300多万辆。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增长迅猛,相对而言,检验机构数量的增长总体上滞后于机动车的增长速度,在一些大城市等地区表现较为突出,有些地方平均每5万多辆汽车拥有1条检测线,达到饱和或超饱和状态,检验能力不足导致排队长、积压多、验车难等矛盾。

  原因二

  汽车产品质量不断提高

  公安部负责人介绍,随着汽车工业的发展,汽车产品质量不断提升,车辆保养维修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汽车定期检验的周期有必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此次考虑到许多私家车出行频率不高、检验周期内行驶里程少、定期保养较好等实际情况,《意见》在法律规定检验周期未作修改的情况下,推行过渡性改革措施,简化6年内小型私家车检验方式。

  原因三

  减轻车主负担

  公安部有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措施既考虑了汽车质量提升、简化手续、减轻群众负担,又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规定,有效执行国家税收、保险等法律制度。在试点的基础上,将跟踪评估实施效果,积累经验,进一步深化改革,推动相关法律修改,完善检验制度。

  据了解,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实行机动车检验制度,私家车的检验周期欧洲国家4年内免予检验,日本3年内免予检验,以后每2年检验1次;我国香港、台湾分别为6年、5年内免予检验,以后每年检验1次。

  文/本报记者 李涛

  记者探访

  检测场发提示“警惕车虫谨防上当”

  流程繁琐黄牛盛行

  在机动车年检制度推出后,由于检测机构数量不足导致验车排队积压现象严重,以及验车流程繁琐等原因,让无孔不入的黄牛找到了生意。

  在广东的一些城市,不找黄牛就过不了年检的现象十分普遍,不少检测场为达挣钱目的,甚至与黄牛相互勾结,用故意设障、弄虚作假等手法让合格者通不过年检,帮助不合格者通过年检,使得代办年检的业务在当地大行其道。

  在北京,“车虫”代办年检的现象此前也一度十分泛滥。

  目前,北京41家机动车检测场严查“车虫”、“黄牛”,一旦检测场周边有“熟脸”出现,工作人员都会劝离。北京青年报记者昨天下午在东坝附近某检测场就没有发现“车虫”,而且该检测场附近的醒目位置都有“警惕‘车虫’,谨防上当”的标语,并有广播循环播放提示。

  巧立名目乱收费

  此前,广东一家媒体曾对佛山当地机动车年检的情况进行过调查,发现检测场通过偷换检测软件、高价出售“必过”年审表、人为制造车辆不通过因素等多种方法让原本合格的机动车不符合年检标准,得以在原本规定的年检收费标准之外还能多吸金。

  不过,这一现象在北京则好得多。只是仍有一些车主认为,自己老因为灯光问题不能通过年检是否是检测场故意为难。

  “我年检过四五次了,每次灯光那一项都不合格,要交灯光调试费,我就不明白了,我灯都亮着,没什么问题,为什么不合格呢?”北京一位车主表示,因为灯光通不过年检的问题一直都困扰着他。

  对此,一些车主已经习以为常。“上次车检,第一次尾气排放不合格,出去开了一圈回来重新检的时候就合格了,他们说有的操作人员会通过踩刹车来控制这个,我也不知道是不是,反正就是多交几十块钱的事,懒得较真了。”一位车主说。

  不过,检测场的工作人员表示,只要车辆没有进行过改动,各项性能也正常,目前6年内的机动车一般都能一次性就通过年检。

  为争揽客源出虚假报告

  以东莞市为例,该市有机动车安全技术检测机构20家左右,争夺全市大约100万辆机动车的检测市场。在激烈的竞争下,不少汽车检测站为了争夺市场客源,对一些很难“过关”的机动车很多项目并没有检测,只在检测线上拍一下照,将不合格的检测数据修改为合格数据,很快就通过整条检测线。东莞一家检验公司曾用作弊软件仅两个月的时间就让200多辆“带病”机动车通过年检上路。

  “目前,我国车检市场同时存在着垄断和恶性竞争两个极端,正是这两个极端导致车检市场的混乱。完全社会化、市场化是个漫长的过程。一些检测站为了击败竞争对手,垄断市场,不惜降低检测门槛,为‘带病车’大开方便之门,这种恶性竞争大大降低了检测的门槛。”一位车检公司经理说。

  文/本报记者 杨凡 摄影/本报记者 郝羿

  人物

  “我多次碰到因年检而贪污受贿案件”

  今年,全国政协委员、国浩律师(成都)事务所合伙人施杰曾在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上提交《关于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的提案》,建议改革机动车年检制度,取消7座以下私家车的年检,在确保机动车安全的前提下,还利于减少国家行政运营成本。

  昨天一早,当手机上蹦出了私家车6年一次年检的新闻时,施杰很兴奋:“我立刻把这个消息放到了微信朋友圈里。”

  因为曾经多次提出各种入刑提案,施杰甚至被业内称为“重刑主义者”。这个看起来总是提出“严酷惩罚”的职业律师,却因为在工作中多次碰到因年检而发生的受贿和贪污案件而萌生了提案的念头。

  “经过我们整个律师团队的协作和调研发现,年检这种行政许可行为完全是不必要的。不仅费时费力,而且还成为潜规则的温床。因此,今年两会上,我提出了这个提案。”

  提案也同时被施杰放到了自己的博客上。“当时也有不少媒体进行了报道,从我收集到的信息反馈来看,几乎都是赞同之声。”施杰说。

  为什么说年检是不必要的?施杰表示,每一个车主都会对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负责,所以哪怕发现了一点问题都会及时到4S店去检测和维修。此外,随着汽车技术的进步,安全标准也在不断加强,安全性能有了普遍提高。而验车的过程,几乎流于形式。“有的时候还要看检测人员的心情,说你不合格就得去重检,而重检的过程并没有做什么,交了钱就通过了。这对于私家车车主来说完全是一种负累。”

  施杰表示,权力所带来的利益,会随着权力的被切除而彻底丧失。这也正是政府自我控权的体现。文/本报记者 杨柳

  新闻内存

  北京验车14年

  2001年 北京市交管局车管所决定对清洁车辆二厂机动车检测场、门头沟机动车检测场停业整顿。

  2002年 社会上的汽车《合格证》有四种,除新式样黄色和绿色《合格证》外,还有2001年定期检验有效期内的蓝色《合格证》和红色白条的延缓报废车辆《合格证》。

  2003年起 验车可以代办了,打击“车虫”的各种举措也在同步进行着。市交管局网站上公布查证确认的“车虫”,禁止其代办验车。车管所计算机系统记录私人代验车经办人的验车次数,1年内代验车10次以上的,系统把关不允许其再代办。

  2004年4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实施。其第十六条提出:机动车应当从注册登记之日起,进行安全技术检验,而在此之前的检验周期基本上都是从当年3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条例》规定小型、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6年以内每2年检验1次;超过6年的,每年检验1次;超过15年的,每6个月检验1次。

  2005年开始 机动车年检合格的核发公安部统一规定的《合格证》。《合格证》分为黄色、绿色和蓝色三种。

  2009年5月4日 北京市交管局发布车辆“年检提示”,提醒司机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可提前3个月进行;如果迟至9月后仍未验车,探头就将在全市范围内“搜捕”,车主将受到罚款200元、记3分处罚。

  2010年起 改装车主想通过年检必须要把自己的爱车改回原来的模样。

  2011年7月 北京市各检测场统一实行新的检测流程。新流程简化了验车流程,打击“车虫”、挤压违法代验人员的利益空间。自此以后,很多北京司机都表示验车越来越容易了。

  2014年5月16日 公安部和质检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文/本报记者 杨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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