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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转基因动物的审批较严格,需要按照药物审批的程序;但对转基因植物态度相对宽松,认为“经过安全评估的转基因食品就跟传统食品一样安全”,不需要更多审批程序。对转基因食品的标示也是商家自愿行为,无强制性规定。
欧盟:欧盟的调控比美国要严一些,所以转基因食品想要在欧盟国家上市,需要完成的手续时间更长。尽管调控严、时间长,还是有大部分转基因食品被允许在欧盟流通并食用,而且被批准上市的越来越多。目前,欧盟共批准22种转基因玉米与3种转基因大豆上市。曾有一些欧盟国家迫于国内反对势力的压力,通过一些针对某些转基因作物的禁令,但都被欧盟否决。出于尊重消费者知情权的考虑,欧盟制定法律规定,任何含有转基因成分的食品都要强制标识,即使来源于转基因作物、最后检测不到转基因成分的食品也要标识。
日本:虽然不允许种植转基因作物,但允许转基因食品流通、食用。比如,日本2010年批准了转基因木瓜在其国内市场销售。转基因食品需要标识,但有些可以例外,比如转基因油就不用标识。
东南亚:东南亚各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接受度较高。印尼是东南亚最大的转基因产品种植国和进口国,每年进口的转基因产品及其加工产品的总价值达数十亿美元。在印尼销售的食品含5%(或以上)转基因原料成分的,才需在产品外包装上注明。
南美:阿根廷、巴西等南美国家是转基因作物的主要种植国,对转基因食品的接受度很高。
全世界转基因大豆产量中,巴西和阿根廷分别排第二、第三位。其中,阿根廷的转基因大豆种植面积占其所有大豆种植面积的98%。
大洋洲:转基因作物种植面积不断增大。2002年12月,澳大利亚和新西兰批准种植的转基因作物已达55种。在标识问题上,大洋洲采取的做法是:转基因食品成分或最终食物中含有转基因的添加剂或加工助剂必须贴标签。这并非出于对此类食品的安全性的质疑,而是为了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