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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颗彰显社会公平正义的白杨
湖北省荆门市交警支队东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 李白杨
荣誉照
我是1996年8月参加公安工作的,自穿上警服的第一天起,就一直从事路面执勤执法工作,在马路上一站就是16年。回顾这16年走过的路,心里总是百感交集。1998年,我调到东宝大队月亮湖中队,是一名普通的管段交警。我的管段处于城乡结合部。为管好管段,我和战友们一起摸索出一条“依托地方政府,发动人民群众”的管理路子,通过组建护路队,变一人宣传交通法规为众人宣传交通法规,变一人管理道路交通为沿线群众参与管理交通,工作效率大大提高。半年下来,辖区交通事故“四项指数”下降六成左右,治安案件也大为减少,沿路人民群众有了安全感。我管理的11公里路段被评为省一级文明示范路段,为月亮湖中队被评为省一级达标中队奠定了坚实基础。2006年9月,我担任东宝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当时,我的压力非常大,生怕自己担不起这份沉甸甸的责任。一中队所管辖的路段都是中心城区最繁华的地带,市委、市政府在这里,商业中心在这里,学校和医院也聚集在这里,人车流量非常大,交通管理的压力可想而知。但我想,绝不能被眼前的困难吓倒,要做一个不惧压力、敢负责任的人。一上任,我就开始观察,开始琢磨。辖区里的一条条马路,我转了一遍又一遍,哪条路最容易发生拥堵,哪个时段车流量最大,哪个路口的环岛制约了交通流量应该搞渠化设红绿灯,哪条路上有学校,几点是上下学高峰……这些我都一一记下,并思考应对的办法。不久,一中队新的勤务机制诞生了。我们在中队实行民警路段包干责任制,对责任路段实行“五定”、“三包”: “定路段、定时间、定人员、定任务、定责任”,“包纠正违法、包疏导交通、包交通宣传”,责任落实到每个民警。要求民警做到“四知”:知所包路段的车辆流量、流向情况,知路段内交通参与者的概况和特点,知路段内各单位的交通安全情况,知所辖路段的管理重点。这些措施使民警工作得以量化,解决了长期以来基层中队存在的“吃大锅饭”、“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充分调动了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李白杨
这些年来,为了忠诚于事业,忠诚于法律,我确实付出了不少心血和努力,甚至付出了健康。我觉得,自己只是做了一名人民警察应当做的事,党和人民却给了我很多荣誉。我先后两次荣立二等功,一次荣立一等功,被授予 “全国优秀人民警察”“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 “湖北省五四青年奖章”、 “全省十佳交通民警”、“荆楚十大爱民警察”、 荆门市特等劳动模范、 “湖北省劳动模范”等荣誉。我所在的中队也被部交管局命名为“李白杨文明执法示范中队”,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中队在我们湖北仅此一家。我曾荣幸地出席了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的全国公安机关爱民模范先进事迹报告会,受到了胡锦涛、温家宝等党和国家领导人的亲切接见,聆听了总书记热情洋溢、语重心长的讲话,那一刻,荣誉与使命交织在一起,我感到心潮澎湃,思绪万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