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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视评论】医生不能成为患者泄愤的载体和伤害的对象

发布时间:2013年10月29日 21: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央视新闻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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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天6起伤医事件,多位医护人员重伤甚至死亡。在惋惜痛心的同时,全社会都应该认识到,无论患者或者家属有什么样个体的理由,医生都不能成为其泄愤的载体和伤害的对象,这应该是全社会的一个基本常识。

  同时,谁来保障医护人员的权益?这已经成为了一个不能回避的问题。

  医疗暴力背后是医患信任缺失

  这次温岭数百名医护人员聚集,哀悼遇害医生、抗议医疗暴力,其中一个很重要的诉求是,因为此前当地警方发布通告称疑犯“曾因精神疾患在上海入院治疗”,医护人员担心凶手会因“精神疾患”而逃脱惩罚,要求对其精神病鉴定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这里可以看出医护人员两点担心,一是对当地警方发布的信息及其鉴定过程的不信任;二是担心凶手得不到应有的惩罚。

  这种“不信任”,已经成为一种本能反应。

  吊诡的是,从接诊医生和疑犯妹妹的表述来看,疑犯连某某行凶的动机,也是出于对医生的“不信任”、“认为医生在骗他”。

  我们可以从现在绝大多数的医患纠纷,包括当前的各种社会矛盾中,都读出这三个字——不信任。

  “不信任”,已经变成社会的通病。换句话说,我们都是“病人”。

  用机制来缓解医患矛盾刻不容缓

  为什么医患矛盾动辄演化成医疗暴力?关键是我们至今没有建立起解决医疗纠纷、保障医患信任的有效机制。

  这种机制包括医院的患者投诉机制、独立于医患双方以外的第三方调解机制。前者在患者对医疗结果不满的时候,可以第一时间回应投诉、处置争议以及评估医护人员面临的安全风险;后者有助于搭建一个公正、中立的沟通协商平台,利于取得双方信任。

  此外,还有医疗风险的分担机制:由医院为医护人员购买责任保险;动员住院病人和门诊病人购买意外险等等。避免医患双方为了赔偿金而剑拔弩张。

  这些机制,有的地方根本没有,有的地方有了,但在实际运行过程中,因为医院管理方、地方卫生主管部门和司法部门的相互扯皮、推诿、不重视,形同虚设。

  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建立这些机制已经刻不容缓——任何拖延和迟缓的决策,都对已经逝去的和即将付出沉重代价的医护人员的伤亡,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重建医患信任要保障双方权益

  医患关系的紧张,部分折射了当前医疗体制改革遇到的一些“疑难杂症”。

  比如,医保的覆盖人群广,但保障力度低;比如,医保的统筹层次低,不能异地即时结算;比如,医保的双轨制,造成医疗资源的分配不公;比如,取消以药养医和医疗投入不足的矛盾等等。

  患者对医护人员的不信任、不尊重,有些是因为医护人员的职业操守、行业不正之风,但是,更深层次的,还是因为上述原因导致的广大患者对医疗保障普遍的不满意。这也是为什么在一些针对医护人员的极端暴力事件发生后,总会有人表示同情和理解施暴者的原因。

  要真正缓解医患矛盾、重建医患信任,根本上还是要保障医患双方的权益。这只能寄希望于医改的进一步深化,寄希望于医疗保障体系中各方利益关系的深度调整。

  文/央视评论员徐慨

  本期编辑:丛婷婷陶辉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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