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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姐”龚爱爱受审否认犯罪 称多个户籍是普遍问题

发布时间:2013年09月25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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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房姐案未涉房产 辩护人称其财富合法勿仇富

  昨日,龚爱爱站在被告席上。当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审“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新华社记者 丁海涛 摄

  央广网榆林9月25日消息(记者刘黎)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昨天(24日),陕西省榆林市靖边县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房姐”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陕西省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原副行长、榆林市人大代表龚爱爱,因在拥有北京、西安、神木等地的多处房产,被冠以“房姐”之名,并因为有多个户口、多个身份引发质疑:她的购买房产的资金哪里来?她的多个身份又是怎么办下来的?这些疑问,在昨天的庭审上得到了解答。

  身穿黑色小西服,牛仔裤,偏分短发,面容清瘦,8点半,被告人龚爱爱被带上法庭。

  两个小时40分钟的庭审过程中,龚爱爱多次发言,要么回答审判长的询问,要么对公诉人的举证提出异议,语速快、方言重、声音低沉,中途因身体不适,还休庭几分钟,自始至终,龚爱爱都坚称自己无罪。

  龚爱爱:我无罪,我无罪,我没有伪造,我没有买卖,我虽然给社会造成一些影响,我现在道歉,但是没有造成什么后果,只是影响而已,这是一个普遍问题。

  违造国家证件?

  检方:办虚假户口;房姐:本人没参与

  整个庭审围绕龚爱爱的三个虚假户口展开。2007年,龚爱爱委托时任神木县公安局政委的何生发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户籍;2008年,何生发又帮助龚爱爱办理了一个名为“龚爱爱”户籍,但身份证号码和原身份证不一致。庭上,公诉人询问龚爱爱这两个户籍的详细信息,龚爱爱称自己答不上来,因为办证的时候,只是提供了名字,其他的细节都是何生发操作的。龚爱爱的辩护律师当庭否认被告人伪造国家机关证件。

  廉高波:如果说,和何生发之间有过商量,让何生发去办理一个户口,但龚爱爱没向何生发提供任何伪造的其他信息,这些信息是谁编造的,是公安部门编造的。是谁伪造的这个户口,是公安部门伪造的,而不是龚爱爱伪造的这个户口。

  举证质证环节,公诉人和辩护律师辩论几个回合,核心是公诉人认为,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

  公诉人:被告人龚爱爱在明知其已经办理了法定户籍证件后,又先后两次委托他人在公安机关制作了与自己身份信息不相符的户口两个。并且用身份证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除此之外,通过买卖方式为自己及女儿获得两个北京户口,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第280条规定,应当以伪造、买卖国家证件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而辩护人称,龚爱爱没有伪造和买卖的主观故意,对很多细节也不知情。

  廉高波:不应该把当前普遍存在的户籍制度问题,所有应该承担的责任让被告人全部承担。

  北京户口哪来的?

  检方:花钱买的;房姐:购房赠送

  龚爱爱有三个虚假户口,身份证,尤其是北京户口,从何而来?

  有关龚爱爱和她女儿的北京户口是否涉嫌买卖,公诉人和辩护律师意见完全相左。公诉人拿出一串口供证据,证明龚爱爱的北京户口,由北辰绿色家园售楼人员张恪帮忙周旋,花30万买得。同时,龚爱爱还帮老乡垫付过30万买户口的钱款。龚爱爱却咬定,北京户口是买房而来,买房送户口,没有额外花钱。

  公诉人:这两个北京户口是怎么得来的?你有没有支付过金钱?

  龚爱爱:没有支付过。当时买房的时候,售楼的这些人,宣传的就是买房子带户口。

  除了龚爱爱自辩,她的辩护律师廉高波更是指出,现在没有龚爱爱买户口的转账单等书面证据。

  廉高波:北京户口并非被告人买得,首先,没有银行转账单等客观证据显示被告人曾向北京户口的办理参与人支付过任何款项;二,言辞证据相互矛盾或是自相矛盾,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曾向北京户口的办理参与人支付过任何款项。

  庭审结束前,龚爱爱做最后陈述,先是简述了自己的成长历程,也对自己的行为向社会道歉,同时还提到了在京投资房产,买房子的钱是合法收入。龚爱爱说,自己在北京买房子,首付款既有自有资金,也有从亲戚处筹得的,还从朋友那里借了一部分。首付款付清后,开始还按揭。

  开庭前,公众除了关注龚爱爱的虚假户口,更关心她的巨额财产哪里来,是否有非法收入? 榆林市有关部门昨天也大体公布了龚爱爱名下的财产状况:龚爱爱在北京的房产超过一万平米,合同总价近4亿元,按揭贷款由商铺、写字楼和公寓出租所得租金按期支付。同时也明确,截至目前,没有发现本案起诉罪名以外的犯罪线索,也没有接到关于龚爱爱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以及合同诈骗的举报。

  庭审后,她的辩护律师发表致媒体公开信。公开信说,公安机关对龚爱爱是否涉嫌犯罪进行了侦查,到目前为止,没有任何证据能够证明或反映龚爱爱购置房产的资金来源违法,那么,龚爱爱也不应因其富裕而继续受到道德上的质疑或非难。

  也许“房姐”龚爱爱事件随着案件庭审的推进,人们对于龚爱爱财产的质疑会划上句号,但案件本身留给我们的反思或许还会持续下去,那就是,为什么方便之门会轻易为“房姐”而开?

  回顾

  2013年“房姐”大事记

  ●1月16日

  网帖曝光陕西神木县农商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还有名为龚仙霞身份证

  ●1月18日

  媒体报道,查实龚爱爱有两个户口

  ●1月22日

  媒体报道,查实龚爱爱共有4个户口,其中一个户口在北京朝阳区

  ●1月24日

  北京警方通报,“房姐”北京户口系非法办理,即日注销,当事民警被停职和关禁闭

  ●1月30日

  公安部透露,为“房姐”违法办户口的7嫌疑人被拘,其中4人曾为民警

  ●1月31日

  北京警方通报,龚爱爱在京拥有41套房产

  ●2月4日

  龚爱爱被刑拘

  ●3月8日

  龚爱爱被批捕。此前本人辞去人大代表职务

  ●9月24日

  龚爱爱涉嫌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案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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