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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2日,“房叔”蔡彬(中)在法庭上。新华社发(赵斌 摄)
毛开云
据报道,9月12日,广东“房叔”案在广州市海珠区法院一审宣判。被告人蔡彬构成受贿罪,获刑11年6个月,没收财产60万元,非法所得275万元上缴国库。
广东“房叔”是去年10月遭网帖举报坐拥22套房产而被纪委查处落马的。近一年时间过去,广东“房叔”从番禺区城管综合执法局政委沦为了阶下囚。往事不堪回首,广东“房叔”的境遇真是霄壤之别。只是,广东“房叔”获刑了,陕西“房姐”呢?
今年1月17日,陕西“房姐”被曝在京有20余套房,总价近10亿。随后又被曝出拥有四个户口。1月31日,北京警方证实,“房姐”龚爱爱在北京拥有41套住房,共9666.9平米,及奥迪轿车一辆。2月3日,龚爱爱在北京被专案组抓获,被当地警方刑事拘留。
广东“房叔”从“天上人间”到“人间地狱”,“走”了不到一年时间;陕西“房姐”从今年1月到现在已经“走”了8个月,她能够在一年之内把自己的案子了结吗?陕西“房姐”与广东“房叔”似乎没有可比性——广东“房叔”犯的是受贿罪,而陕西“房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但是,两者因为“房子”而广受关注,所以公众在关注广东“房叔”获刑的同时,必定会关注陕西“房姐”何时获刑。
相比广东“房叔”,陕西“房姐”有不少光环——2010年获陕西省“三八红旗手”,2011年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这些光环能不能帮助陕西“房姐”化险为夷?这是公众关注的第一个焦点。公众关注的第二个焦点是,陕西“房姐”拥有这么多房产,完全是个“富婆”,这些财产在关键时刻能否助陕西“房姐”一臂之力?
如何追究陕西“房姐”的法律责任,考验执法机关智慧,更考验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