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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破解养老难题,全国各地一直在探索新的养老服务模式。厦门自2009年开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试点为居住在家中的高龄老人、空巢老人和特殊困难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精神慰藉、文化娱乐等方面的服务。图为9月9日,在厦门市莲前街道社区养老服务站里,日间托老中心工作人员在教63岁的兰禄全老人使用按摩理疗椅。新华社发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我国明年将试点“以房养老”,让老人沉睡的不动产“动”起来。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司长詹成付昨天向记者透露,国务院已责成保监会牵头制定“金融养老”相关政策,明年一季度出台具体政策。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昨天颁布,“意见”提出“鼓励保险公司探索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詹成付表示,以房养老在国外较为普遍,国内刚刚起步,如果试点成功,将为解决老年人养老资金问题指出了一个前进的方向。
此外,“意见”提出,各地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养老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也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记者获悉,行政事业性收费包括各种登记费、手续费、审批费、城市污水处理费、市政公用设施配套费等。詹成付虽然没有具体说明建一个养老院到底要交多少费,但是他坦言“对于民间机构而言,成本太高,负担不起。”
“意见”提出,公办养老院要充分发挥“托底”作用,重点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的“三无”老人和低收入老人、经济困难的失能半失能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政府举办的养老院要实用,避免铺张豪华。企事业单位向非营利性养老机构捐赠可抵税。针对一些公办养老院效率低下,管理不善的现状,詹成付透露说,民政部正在制定“关于公办养老院改制试点的通知”,将“专门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院转制为企业,从而失去“事业单位”的保护伞。
意见提出,各地新建小区必须配套建设养老服务设施,已建成小区要限期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开辟养老服务设施,不得挪作他用。社区医院要进入养老院、社区和家庭。对养老院内设的医院,符合医保和新农合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入住的参保老年人按规定享受相应待遇。各地还要完善医保报销制度,切实解决老年人异地就医结算问题。据了解,目前北京市400多家养老院中,有30余家实现了老人看病医保报销。
■本市政策
北京即将出台以房养老政策
晨报讯(首席记者 崔红)针对国务院提出试点“以房养老”政策,北京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北京市即将出台“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对于“以房养老”的相关政策,将通过推进“租房置换”的方式来进行。
记者获悉,“住房反向抵押贷款”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给金融机构,以定期取得养老金或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而“租房置换”则是通过出租房屋获取租金,最终通过租金收入来入住养老院。“目前,老人的房产还是一个沉睡的资源”,北京市民政局表示,“租房置换”是对“以房养老”形式的一种拓宽,既可以加强对房产资源的利用,还可以避免老人对丢失房产的担心。
■新闻背景
老年人今年底预计超2亿,养老院床位仅400多万张
个别城市 养老十年等一床
据民政部公布的数据,截至2012年底,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已达1.94亿,占总人口的14.3%,预计在2013年底突破2亿,但另一方面,截至2012年底,我国建成的各类老年服务机构为4.4万个,拥有床位416.5万张。老龄人口的快速增长与养老服务设施发展缓慢,形成鲜明对比。
养老院“十年等一床”
有个别城市的养老院排队等床的人要排到10年后甚至更长时间。而在“一床难求”之下,“银发一族”还面临着异地生活遭遇种种不便、商业养老保险水平较低等诸多困境。
多年来,养老院一直面临着公立机构“一床难求”、私立机构价格高昂的局面。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一位社会福利界的全国政协委员曾向新华社记者介绍了一组数字:北京市首屈一指的第一社会福利院有养老床位1100张,只向拥有北京市户籍的老人开放,而排队等待入院人数超过1万人。以此计算,即使是一年轮换一次床位,进入第一社会福利院也需要十年时间。
多位顺利进入公立养老院的老人也坦承,自己是通过家人找关系、打招呼才得以入住的,身体健康、神志清醒也都是加分条件,最好是老两口一起入住。“如果健康状况或者精神状况不好,就算托关系,有的养老院也不太愿意收。”
夕阳市场朝阳前景
供需悬殊的现状预示“夕阳”市场蕴藏着“朝阳”前景。民政部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促进司副司长王素英介绍说,到2020年,我国养老服务业增加值在服务业中的比重将显著提升,每千名老年人养老机构床位数将达到35张至40张,养老服务设施将覆盖所有城市社区、90%以上乡镇和60%以上农村社区,养老服务就业岗位将超过1000万个,失能老年人生活照料和护理服务潜在市场规模将达到1万亿元。
由中国老龄科研中心编写的我国第一部老龄事业发展蓝皮书《中国老龄事业发展报告(2013)》指出,根据推算,居家养老服务业中上门做家务和“老年饭桌”的年销售额有望分别由2015年的992亿元和645亿元,增加到2050年的3261亿元和2121亿元。
王素英表示,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是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史上的一个里程碑,是指导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养老服务业发展的纲领性文件。这将为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释放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在我国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把服务亿万老年人的夕阳红事业打造成蓬勃发展的朝阳产业,使之成为调结构、惠民生、促升级的重要力量,发挥重要的推动作用。
■业内解读
政府不再包办养老服务
社会资本将“唱大戏”
《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作用,逐步使社会力量成为发展养老服务业的主体。业内人士指出,意见的出台,释放出了政府要打破“包办”格局,让社会资本在养老服务市场中“唱大戏”的强烈信号。
求解民办养老机构“用地难”“运营难”
“政策一大堆,落实难到位”,是不少民资养老机构在创立、运行中面临的窘境。民资介入养老机构不但饱受土地难寻的困扰,中央和地方都有明文规定的水、电、煤、热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也难见落实。
中国老龄科学研究中心副主任党俊武表示,国务院此次出台的意见,在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养老服务市场的土地、税收、补贴等关键要素上都实现了突破。
在缓解“用地难”方面,意见还责成国土资源部尽快“制定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
对于如何避免企业利用优惠的土地政策“以办养老为名、行房地产之实”,詹成付表示,民政部正在与国土资源部制定相关政策,防止此类情况发生。
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之路
在目前现有的全国4万多家社会养老机构中,公办养老机构约有3.15万家,约占养老机构总数的75%。然而,不少公办养老机构效率较低,管理不善。
意见明确提出,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制试点,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积极稳妥地把专门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的公办养老机构转制成为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政府投资兴办的养老床位应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管理运营,积极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这为搞活公办养老机构,充分发挥其作用,指明了方向。”詹成付说,“公办”不意味着就要“公营”,下一步改革的方向就是探索养老机构“公建民营”的路子。
试点金融养老、以房养老
金融养老、以房养老,是国外较为普遍的养老模式,但在我国才刚刚起步。此次国务院出台的意见提出,鼓励和支持保险资金投资养老服务领域。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
詹成付表示,这对于老年人、保险公司来说都是利好消息,如果试点成功,对于解决老年人的养老资金问题、盘活已有房屋资源、扩大保险公司业务都有积极意义。
党俊武表示,国务院出台的意见在养老服务资源配置上厘清了政府与市场的边界,有助于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将引导养老服务业进入一个新的春天。
本版撰文
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