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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朱鸣:提高“失独”家庭补贴 一次性补助调至8000元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31日 10: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记者:袁蓉,朱正炎, 萧君玮,卜春艳



图说:委员朱鸣建议,调高对“失独”家庭的补贴。新民网记者 萧君玮 摄

  【新民网·独家报道】“一个国家少一个人不算什么,可我们少了我们的孩子,就少了整个世界”——这是“失独”家庭的心声。如何帮扶这些“失独”家庭?1月31日,在市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二场大会发言上,委员朱鸣建议,对“失独”家庭的补贴应调整至每人每月250-300元,并调整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

  朱鸣在发言中表示,据上海计生委公布的数据显示,目前上海无再生育可能的“失独”家庭达7000余户,且以每年500户的趋势递增,50岁以上“失独”群体日益庞大。而这些“失独”家庭大多属于中老年群体,收入不高、身体状况不佳,存在心情忧郁、自我封闭和脱离主流社会的问题,过着留守空巢、寂寞无奈,甚至是失魂落魄、备受煎熬的生活。这个群体可能引发的社会问题已初露端倪。

  对此,朱鸣建议,从完善政策保障、精神慰藉和多元服务等方面重视对本市“失独”家庭的政策帮扶和社会关爱。首先,需要修改完善相关政策制度,将“独生子女在未满十六周岁之前发生意外伤残或者死亡,不愿再生育和收养子女的,由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给予一次性补助”的规定去除“未满十六周岁”的标准;规定“独生子女死亡后未再生育和未再收养子女的人员,由区县政府给予每人每月150元的扶助金”调整为每人每月250-300元,调整一次性补助金为5000-8000元。并且,对符合再生育条件且有再生育意愿的夫妻,要给予再生育的政策保障和服务;对不生育但有收养意愿且符合收养条件的家庭,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收养子女。

  其次,建立对“失独”老人的养老优先照顾机制,并且设立“失独”家庭救助基金,对退休的“失独”家庭按每人每月退休工资的一定比例新增养老补贴和老年护理补贴;对其中经济困难的予以居家养老补贴等,对特困“失独”家庭进行帮扶救助。

  同时,探索建立人性化关怀体系,对“失独”家庭进行结对心理干预、家庭创伤治疗和关护疏导。发动社会组织提供心理咨询和心灵抚慰等扶助服务,引导社区为“失独”家庭提供以归属感为核心的心理支持。(新民网记者 袁蓉 朱正炎 萧君玮 卜春艳)

责任编辑:刘晓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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