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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人大代表:提拔官员要先查房产状况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21日 14:5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羊城晚报



  “房叔”、“房妹”事件背后的贪腐之风引起广州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关注,他们建议广州试点,要求广大官员勇敢地“晒”出家产,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去年10月,广州市纪委传出消息,南沙将试点官员财产申报制度;12月下旬,有关方案和制度安排已经广州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

  羊城晚报记者 薛江华 许琛 实习生 何茜华

  委员建议:

  广州应率先试行公示制度

  广州市政协副秘书长范松青日前向政协递交提案,呼吁广州要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申报公开制度。

  “南沙这次的试点,其实并未将广泛‘公开’列为目标,仍然停留在‘申报’阶段”,范松青说。他认为,广州作为经济发达地区,理应拿出当年改革开放“杀开一条血路”的胆识和勇气,在全国率先试行公职人员家庭财产党内申报制度。

  范松青建议,申报人的范围应定为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国有企业(包括国有控股企业)中相当于上述级别的公职人员;已正式退休但不满5年的县处级副职以上的公职人员也需进行申报财产。

  代表建议:

  提拔官员要先查房产状况

  在19日上午的咨询会上,广州市人大代表容敬波走到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的摊位前,说:“为什么官员腐败要靠着媒体、网络曝光了个人住房信息才加以追查,希望掌握房产信息的部门可以主动在反腐倡廉方面做一些事情。”

  容敬波建议,可以在官员提拔时先查查其房产信息,“房叔”、“房妹”这样的事件就可以早点查出。他指出,此事推行目前虽然有一定的制度障碍,但是希望相关职能部门可以转换思路。“官员的财产和房产不应当做普通人的隐私,本来就是应该暴露在阳光下,能否实行关键取决于政府的决心有多大”。

  各方热议:

  要给公示财产作清晰界定

  “财产公示首先是要依法公开,划定一个非常明晰的边界,不是要翻个底朝天,像网络上那样人肉搜索式地全公开。”广州市法制办副主任林琦表示,官员财产公示的主要意图是让官员认真做事,干净做人,但要取得如期的效果,制度设计很重要。比如,首先要划定哪些财产是必须公示的,哪些是属于个人隐私或不需要公开的。她举例说,在墨西哥,官员如果有演讲、授课的收入,就不需要公示。此外,是官员主动公示,还是依申请公示,也需要制定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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