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改革委正在调查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涉嫌宽带接入领域垄断问题,预计很快将会出台查处结果。图为11月9日,一名保安走出中国电信上海延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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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最初被称为“中国邮电电信总局”,由于政企合一的地位,电信业的快速发展受到阻碍,发展和管理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1994年3月,国务院将邮政总局、电信总局拆分,以期引入竞争以及实现政企分开。1994年7月中国联通成立,中国电信运营业出现了具有竞争意义的公司。这一举措形成了双寡头竞争的局面,当时的电子部联合铁道部、电力部以及广电部成立了中国联通,主要还是经营寻呼业务。
尽管1994年就已经成立了中国联通,但由于其的资产规模和市场份额都不足以改变电信产业格局,中国电信仍是垄断性质,对电信企业拆分成了必然。1999年2月,国务院通过了中国电信重组方案。分别重建四个集团公司:中国电信;2、中国移动;3、中国寻呼集团公司;4、中国卫星通信集团公司。这四个集团公司将与信息产业部在经营管理上脱钩。 2002年5月,信息产业部将北方十省与吉通划拨给中国网通。其中北方十省与网通、吉通合并后的网通公司占有30%,南方和西部21省组成新的中国电信占有70%。网通在南方的分公司继续经营,新的中国电信也被允许到北方发展业务。2004年初,国务院正式决定,铁通由铁道部移交国资委管理,更名为中国铁通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国有独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运作。至此,形成了电信六强争锋的局面并保持至2008年。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高速发展和普及,加上3G时代牌照发放的因素,原有的电信市场格局需要做出新的调整。在此期间,移动业务开始一步步蚕食固话市场,形成了新的垄断。针对以上局面,信息产业部在2007年表示将积极推动电信企业全业务经营方案出台。2008年5月工息部、发改委、财政部发布电信业重组公告:中国电信收购联通CDMA网,联通与网通合并,卫通的基础电信业务并入中国电信,中国铁通并入中国移动。就此六家电信运营商重组为电信、联通、网通三家运营商,但移动一家独大的地位更加巩固,电信和联通垄断宽带的状况也没得到改变。
有数据显示,2008年,中国移动净利润为1128亿元,中国电信净利润200.66亿元,中国联通净利润143.3亿元。假设三大运营商占有了全国所有的通信市场份额,以运营商的净利润为依据,则中国移动市场份额为0.76,中国电信为0.13,中国联通为0.097。那么中国通信市场的HHI(赫希曼指数,某特定行业市场上所有企业的市场份额的平方和。常运用在反垄断经济分析之中,HHI值越大,表明市场集中度越高)便是0.6。结果表明,电信市场是集中度高度垄断的市场。在这个大市场中,中国电信和联通成为了当之无愧的宽带垄断运营商。
目前,我国95%互联网国际出口宽带,90%宽带互联网接入用户,99%互联网内容服务商,均集中在电信和联通。工信部2010年9月的统计数据显示,全国拥有1.2亿宽带接入用户,其中,电信占51%,联通占39%。根据我国《反垄断法》规定,按照中国《反垄断法》规定,两个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合计达到三分之二,即具有市场支配地位。因此我国宽带互联网业务已经形成了南北地域上两家垄断的格局。
在宽带产业链中,互联网的基础网络、国际出口局、接入网,以及依托在互联网上的数据中心和巨大内容流量,均由电信、联通分别独家把持,这才导致了垄断局面的形成。据已经披露出的中国电信某分公司的文件,该公司要求尽快清理违规接入的互联网数据公司(IDC):除骨干核心之外的任何网络节点,不得有其他运营商和互联单位等的流量接入。
类似于此类的规定屡见不鲜,电信和联通不准互联网服务提供商购买能够接入其他运营商的带宽;对有竞争关系的客户,采取高价、而对能够维护其垄断地位的网络内容服务商,采取远低于成本的接入价格;制定了严密的管控措施,并建立黑名单,切断第三方接入商通向竞争对手的宽带。可以说,国家在不断地推行电信产业竞争,而电信和联通却一直反其道而行之,不断拓展地盘,压榨竞争对手的生存空间,以维护自身垄断地位。
但处于垄断地位的电信和联通公司并未给上亿名宽带用户带来良好的服务和体验。依据2011年蓝皮书中国信息化形势分析与预测报告显示,截至2010年,我国宽带上网平均速率位列全球71位,不及美国英国日本等三十几个经济合作组织国家平均水平的1/10。据全球最大的互联网分发服务商Akamai2010年最新统计数据显示,我们的近邻韩国以2.1M/s的平均速度,成为网速最快的国家。
据资料显示,2010年我国的平均网速为107.5k/s,而越南的网速为216.3k/s,是我国的二倍还多;同时,我国用户每消费1Mbps带宽每月需要花费为11.8美元,而越南用户只需4.5美元,韩国用户需要0.45美元,香港用户更是仅需缴纳0.028美元。因此,我国宽带资费贵、速度慢已经成为了不争的事实。这是两家公司垄断导致的恶果,工信部发布的电信用户申诉情况披露,电信和联通之间的带宽瓶颈导致的用户投诉占到了90%。但我国网民面对这种选无可选局面却是毫无办法,只能默默承受。
事实上,我国已经进行了多次电信改革,手段无外乎对垄断企业进行分拆重组,虽然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促进市场竞争的效果,但经历了一番挣扎之后,我国宽带互联网业务最终形成了垄断的局面。为了改善这种局面,我国电信体制的改革需要更加深入地进行下去,合理划分垄断资产,为市场注入新鲜的竞争力量。
另一方面,应该允许民营资本参与竞争,广大消费者才是国内电信行业垄断最大的受害者,工信部制定政策应更多倾听消费者的声音,并开放民间资本进入电信行业,才能重新激发电信行业的创新潜能,更好地服务于国家和消费者,解决垄断困局。
解决垄断问题,不单需要更多市场主体。有评论称:“以此次被进行反垄断调查的通信行业来说,通信行业属于典型的行政垄断。” 工信部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实质上却一直在纵容这种垄断的形成。从《反垄断法》实施以来,消费者对互联网的反垄断起诉均没有取得良好的效果。
回归到具体的行政层面,兼具自身领域的庞大宽带资源的电信和联通两家公司,根据《反垄断法》,反垄断执法机构在确认垄断事实之后,也只能“向有关上级机关提出依法处理的建议”;而在应对来自民间的反垄断声音时,更可以做到完全无视。在发改委启动针对两大通信公司的反垄断调查的同时,需要在行政层面形成一个反垄断调查的组织和力量。面对能量强大的行政垄断,“如果没有切实的反垄断力量作为后盾,仅仅因为行业内部博弈而促成的一次反垄断调查,恐怕也只是昙花一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