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靠什么来终结网络谣言?
针对个别网民在网上无端编造、刻意传播谣言及谣言产生的恶劣社会影响,国家多部门重拳出击,对其进行了严厉打击与整治。相关部门整治网络谣言的一系列举措,各地群众及广大网民纷纷表示肯定与支持,期待更健康、纯净的网络空间。
2012年04月23日
在互联网上制造、散布谣言且触犯法律者,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对构成犯罪,危害国家安全、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依照《刑法》第105条和第221条的规定给予严惩;对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的规定进行惩治;对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依照《侵权责任法》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是依法治国方略的题中应有之义。贯彻落实依法治国方略就是要依法监督、纠正、惩处所有的违法行为,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目前网络上存在的造谣、传谣现象不仅不符合法律精神,同时也对公共安全造成了危害,属于要依法纠正的范围。在这种情况下,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不仅是执法机关的权利,也是他们必须尽到的责任与义务。
政府要加快完善相应的网络法律法规政策,使对网络谣言的界定,对编造、传播谣言行为的界定及相应法律责任的判断有法可据,从而严格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来进行处理。同时,还要进一步依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从根本上铲除网络谣言滋生的土壤。此外,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及其成员等也要与政府、网民形成协力,加大监督管理力度。
法律的尊严在于每一天、每一秒的坚持与维护,要将依法打击、整治网络谣言行动作为依法治国的长期工作、常态任务来抓。运动式的治理行动,其效果往往十分有限,一定要将依法治理网络环境的工作从根源上抓起,常抓不懈,从而形成长期化、常态化的工作机制。
李欲晓2008年至今为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院长,教授,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互联网治理与法律研究中心主任。同时担任科技部国际合作同行专家,北京市通信法制研究会常务理事等社会职务。
马怀德1993年在中国政法大学毕业获博士学位,是建国以来第一届诉讼法专业行政诉讼方向的博士毕业生。中国政法大学中国法制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博士研究生导师。《行政法学研究》主编,中国法学会行政法研究会副秘书长、理事。
湛中乐湛中乐,法学博士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教育部人文与社会科学研究重点基地——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副主任。
刘德良刘德良,法学博士,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北京邮电大学人文学院兼职教授,亚太网络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大学网络法律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