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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经济半小时]争议微信收费


微信收费不是没道理,但在商业逻辑下难以实现

    OTT(over the top)。OTT源于篮球等体育运动,是“过顶传球”之意,形象的描述了运营商在面对互联网公司借助通信网络发展的业务时沦为单纯的“传输管道”,无法触及管道中传输的巨大价值的状况。

技术OTT软件造成的“信令风暴”会冲击通信设施,可能引起服务异常

所谓信令,是手机和基站之间的一种控制机制,信令负责协调流量、语音的传输。在传统的移动通信方式中,信令基本上只是一个辅助作用。但是,在目前越来越多的智能手机,尤其是智能手机上,越来越多的即时通信软件的冲击下,过多的信令已经成为一个问题。
    QQ和微信等即时通信应用(一般称为OTT应用)有个特点,每隔一小段时间就要向网络推送状态信息,可供你的好友查看你是否在线等等。这些信息都是以信令的形式传输的,如同周期性的“心跳”。手机从待机状态调整为与基站通信状态,有着非常繁琐的过程,单说联络上后基站发出调整手机功率的信号,就要上百次之多。如果一地有大量的OTT应用被使用,产生的大量信令会给手机网络带来很大的负担。这被称为“信令风暴”。信令风暴可能导致通信网络无法正常运行。2012年1月,东京地区的网络发生故障,在持续四个多小时的故障期间,有252万用户受到了影响。运营商NTT DOCOMO事后调查发现,激增的数据流量是导致网络故障的主因,而产生大量数据流量的来源是一款可以提供免费语音通信的Android应用,会每隔3至5分钟发送控制信令。

分摊成本通信运营商提出收费的要求有其正当性

更麻烦的是,虽然OTT软件产生了比传统方式多得多的信令数量,但信令的流量消耗却相当小。依现在以流量为单位的移动通信计价形式,它们造成的对通信设施的额外压力的成本无法转移给软件的使用者。从运营商的角度来说,将多出来的成本部分转移给用户或下游企业的冲动是可以理解的。

现实但世界各国几乎无此“惯例”,因为运营商在谈判中处于弱势

虽然提出收费要求有其正当性,但市场并不是运营商一方说了算的。能不能真的收费,首先要经过与交易伙伴的商业谈判。在智能手机早已能大范围普及的国外,却基本看不到这种OTT软件收费的现象。即使是在OTT软件造成了通信瘫痪的日本,各电信运营商也不曾向软件商或用户收取过费用。
    这其中的商业逻辑是,电信运营商在与软件商的谈判中不占优势。在OTT软件蓬勃发展的时代,电信运营商的网络服务已经管道化。对于用户来说,用哪家的移动网络都差别不大,但用什么通讯软件却差别很大——显然,通讯软件商才真正握着流量的“命门”。倘若有哪家运营商单方面试图收费,就会使其在竞争中处于不利地位。而价格同盟这种事物,在完全竞争的市场中也是不可能维持的。

本该由运营商和腾讯进行的谈判却变成了工信部主导的价格联盟

    中国移动现任董事长奚国华,曾任工信部副部长。国企高管与监管部门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差别目前迫切要求微信收费的主要是中国移动

三家运营商中,推动对微信收费最积极的就是中移动。中国移动总裁李跃去年12月就开始表示, OTT企业对传统运营商的挤压非常明显,使得运营商原来的短信、话音、甚至包括国际电话业务都受到了很大挑战,最明显的就是腾讯。今年2月,董事长奚国华又称,与互联网企业之间的竞争将比传统通信领域的竞争更严峻。中移动甚至还发布报告,指责微信占用了中移动60%的信令资源,但仅仅带来了10%的移动数据流量。
    中国联通的态度就颇为微妙,一方面,总经理陆益民称“微信确实给运营商业务带来严峻挑战”。但是每一次发言,他们都强调双方的相互依存与合作。而中国电信则最为淡定,董事长王晓初表示,未来可能微信对短信等增值业务收入构成冲击,但至今对中国电信业务影响不大。
    造成这种态度差异的原因主要是运营制式不同。相比起联通和电信的3G网络,中移动还是2G和2.5G。据《人民邮电》文章的解释,之所以OTT类业务对2G、2.5G网络信令通道的冲击很大,是因为2G、2.5G网络通道相对较窄,速率较慢,而由于历史原因又承载了大多数用户。

原因移动的这种不利地位来自工信部主导下的行业管制

显然,就像前面所说,假如移动单方面试图额外收费,势必使其在与联通、移动的竞争中落于下风。但是,这一状况却并非移动本身造成的。
    3G通信制式共有三种:CDMA2000、WCDMA和TD-SCDMA。其中,国外通行的是前两种制式,TD-SCDMA则属于中国原创,也基本属于中国独有。在2008年的电信行业大重组中,3G制式被重新洗牌,基于搞平衡的思路,工信部把将最有价值和潜力的CDMA2000和WCDMA分给了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TD-SCDMA扔给了当时用户占有量最大的中国移动。这一行政指令就是目前中国移动在商业劣势的主要原因。
    TD-SCDMA是一个比较边缘化的制式,大部分主流手机和平板电脑制造商的产品都不支持这个网络。目前市面上绝大部分TD-SCDMA手机都属于移动定制机。TD-SCDMA至今发展的也并不理想,新TD业务的网速,有时候还没有2G或者2.5G数据业务的网速快,因此造近7亿的移动用户,绝大部分依旧在使用2G和2.5G数据业务。

办法工信部的解决方案是:协同三家运营商搞价格联盟

既然行政指令是竞争不平衡的首要原因,中国移动大概会向工信部反映,工信部大概也不会袖手旁观。移动单方面的收费绝无成功的可能,私下联合联通和电信搞价格联盟也不现实,但由工信部通过行政手段组成一个价格联盟却有一定的可能性。
    早在今年2月27日,工信部就曾召集三大运营商就OTT业务的影响进行讨论,但最终由于中国移动与中国联通针对运营商补贴的方案争论不一,最终未达成一致意见。就像前面所说,一旦微信收费最大的获益者是移动,作为竞争对手的联通和电信并不乐意与移动处于同一条战线。
    但是,国企之所以是国企,就因为它们在普通的商业逻辑之上还有一层政治逻辑,表面上三家国企相互竞争,但仅限于工信部划定的范围内,还时常受政令的干预。同时,国企高管本身的一层“体制内”身份,使得他们对工信部的控制不得不言听计从,甚至在另一些时候,他们自己就曾或将是政令干预的来源。
    基于这层政治原因,一个难以抗拒的价格同盟已然形成。经过3月中旬的又一次工信部内部会议,工信部部长苗圩在月底明确表态,运营商收费的要求有一定的合理性,已经要求运营商制定相应的解决方案提交工信部。

管制垄断下的伪商业谈判有损正常市场运行

    美国共有四家移动运营商,分别是Verizon Wireless、Sprint Nextel、AT&T Wireless、T-Mobile USA。其中前两家使用CDMA2000制式,后两家使用WCDMA制式。

管办不分在微信收费问题上,三家运营商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垄断

“对,就是要确保这是一个正常的商业谈判。” 日前,在参加国内某媒体的访谈节目时,工信部部长苗圩如是说,“作为政府主管部门,绝不允许几家联合起来欺负腾讯。”
    然而现实是,联合几家运营商一起“欺负”腾讯的,正是工信部自己。要保护谈判双方的平等地位,首先要保证双方都有不谈的权利,也有谈成免费的权利。但现在,腾讯已经没有拒绝谈判的可能,甚至没有了拒绝收费的可能,而且必须是三家运营商都收费。收费数额可能有少量差异,但这不能改变在微信收费一事上,三家运营商已经形成垄断的事实。
    原本,将电信行业改革的方向就是要实现政企分开、管办分离,在企业化的基础上分拆业务造成市场化竞争。但现在看来,政令干预企业经营现象仍然存在,工信部依然对三家运营商的经营范围有裁判权,甚至可以插手具体的商业谈判。这样的背景下,所谓竞争也不过是伪市场真垄断的把戏。

伤害市场管制恶果由管制解,无疑是最劣解

从根本上说,中国电信业目前大部分的问题,都来自于市场开放竞争的不足。一方面电信业准入被事实关闭,没有工信部发放的牌照无法开展任何电信服务,三大运营商并未面临真正充分的竞争;另一方面三大运营商的国企身份使他们频频受到指令干预,承担一些政治性的工程、领取财政补贴。这些非市场因素使得电信服务的低效率得以保持,而较少考虑提升服务质量。业务受冲击时首先想的不是提高自身服务而是借垄断提高“地租”,竞争不利时不考虑自己扭转而是找工信部“哭诉”。
    现在微信可能造成的网络危机这么早就摆上台面(而不是在3G普及之后),主要原因正是工信部的制式分配。假如允许运营商自行选择制式,那么很可能7亿移动用户早已大量3G化,网络根本不会像目前这么紧张。假如市场竞争充分,在运营商管道化的形势下,三大运营商即便有收费冲动,也很可能像国外那样难以实现。
    市场最基本的逻辑,就是通过利润鼓励与用户需求相符的创新。OTT软件发达的今天,运营商的创新空间不大,所以利润集中在了下游的软件商,这鼓励了软件商做出更多的商品以繁荣市场。但现在工信部企图以政令的手段让运营商在其中分到更大的、与其作出的创新不符的一杯羹,这无疑是对创新的打击。虽然各方一再强调,不会对用户收费,但收费对创新的压制,会实实在在地损害所有用户的长期利益。

    本专题制作参考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微信收费”的技术、商业、政治、法律逻辑》。


    改革开放以来,大部分经济领域的问题都来自市场化不足,解决之道自然是放松管制,鼓励竞争。用管制解决管制带来的问题,除了能满足国企自身的利润要求,对市场上的其他群体都没有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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