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能神”邪教组织又名“东方闪电”、“实际神”,因其最早经常使用的书籍《东方发生的闪电》,以及引用的《圣经》中“闪电从东边发出,直照到西边,人子降临也要这样”,故宗教界人士称之为“东方闪电”或“闪电派”。其教义是引用和曲解基督教的《圣经》而来,主要反借“基督教”名义从事非法活动。
该组织是上世纪70年代末由美国传入我国的基督教异端“呼喊派”分化衍生而来,其创始人赵维山是黑龙江省阿城市永源镇人。原来是“呼喊派”的骨干,因与“呼喊派”中的同党不和而退出。1989年开始,他纠集一批“呼喊派”人员创立东方闪电,又称“全能神”、“实际神”。1991年,其成员达数千人,在受到当地公安机关的查处后,赵维山从黑龙江省潜逃到当时“呼喊派”信徒较多的河南省清丰县继续从事非法活动。1993年,赵维山在其党羽的簇拥下,从众多的追随者中选出7名视为“神的化身”的人,与自己一同作为“实际神”的主要领袖及骨干分子,分别以“全备”、“全荣”、“全知”、“全能”、“全权”等名称之,他自己也就堂而皇之地得到了最高领导权位。[详细]
在该组织中,他们崇拜一位自称是“基督”的女人——“女基督”。一名家住河南郑州附近的邓姓未婚女子,该女子1990年高考落榜,受到刺激,得了精神病,虽经多方治疗,但一直未见好转。后来,经人介绍归信了基督教,随后又误入“呼喊派”。在加入“呼喊派”后,她的病情更加恶化,经常声称自己做了异梦,见了异象,并时常讲一些乱七八糟的胡言乱语,声言那是上帝的启示,而一些不明真相的人信以为真,大加宣传。
这时赵维山为达到他那不可告人的目的,也趁机吹捧她为“神”,并声称自己是“全能神”的大祭司,工作是替“全能神”全权负责该组织的行政。这样,自称为“女基督”的“全能神”就成了傀儡,而赵维山自己却大权在握,成了名副其实的幕后操纵者。赵维山将“全能”包装成二次道成肉身的“女基督”;在大祭司“全权”的竭力推崇之下,跟随他的众人们也都共同见证“全能”是“神”。
该组织宣扬耶和华统治的“律法时代”、耶稣统治的“恩典时代”已过去,“全能神”统治的“国度时代”已来临,“神”以一个东方女性的形象第二次道成肉身,降临中国,将对人类进行“审判”。并声称“世界末日就要来临”,只有信“全能神”才能得救,凡不信和抵制的都将被“闪电”击杀。还疯狂攻击共产党,煽动信徒要在神的率领下与“大红龙”展开决战,“将大红龙灭绝,建立全能神统治的国度”。
“全能神”从20世纪90年代开始,从河南由南向北传播,1998年传到延安、榆林等地,2004年传到内蒙古、山西一带,向新疆、宁夏、甘肃等地大肆渗透。内部组织体系十分严密,反侦查能力很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邪教组织,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邪教都是以拯救人类为幌子,散布迷信邪说,都有一个自称开悟的具有超自然力量的教主,都是以秘密结社的组织形式控制群众,都不择手段地敛取钱财。这些要素,“全能神”基本全都具备。
邪教的第一大特征是“教主崇拜”。很显然,“东方闪电”中的“女基督”与其它邪教的教主一样,都是世上活在肉身中带有罪性的人。“女基督”自称是“全能神”,自称人只有靠着她才可以得救,因此要求教徒爱她、敬拜她,绝对地顺服她,无条件地效忠于她,撇下一切所有跟随她,甚至连婚姻、家庭也不能自主,使教徒们失去对社会和家庭的责任感,不顾一切地为她效力。
邪教的第二大特征是“精神控制”。 东方闪电为了让教徒绝对听命于“女基督”,便通过洗脑及灌输其错误教义,来控制教徒的思想(精神),从而达到欺骗人替她效力的目的。他们不择手段地利用巧言诱骗,装神弄鬼,药物控制,钱色引诱,逼写誓言,威吓暴力等方法使教徒们顺服;而最可怕的莫过于借着邪灵,来控制教徒的心灵,使之在失去自由意志后,制造一些危及教会和社会的残暴事件。
邪教的第三大特征是:“编造邪说”。“东方闪电”书中讲到“世界末日”已经来到,“女基督”将要降下大灾难,“大红龙国家”(指中国)即将灭亡,凡接受她的人可以免去灾难,进入“女基督”国度和她一同作王,用铁杖管辖列国。“闪电”还预言说“99年要征服中国,2000年征服世界”。这些邪说使得好些人被迷惑加入闪电,倾家荡产地追随"女基督",结果却颇戏剧化——他们的预言没有应验。
“敛取钱财”是邪教的第四大特征。邪教教主不会放弃任何一次发财的机会和任何一种发财方式的,他们聚敛钱财是为其任意犯罪提供资本,“东方闪电”也不例外。“女基督”要教徒全心爱她,还强调表达爱最实际的一种方式就是将金钱和财产都献给她。通过这种“索爱”的方式,闪电获得大量钱财。据查,2010年山西警方破获的一起“全能神”案件中,仅涉及太原地区的“奉献金”就多达337万元人民币、4万多元港币。
“女基督”还声明:“……神家的钱财、物质,包括一切财产都是人当纳的祭物,这祭物除了“祭司”和“神”可以享用之外,任何人不得享用……”结果,大祭司赵维山在2000年携款逃往国外。
“秘密结社”是邪教的第五大特征。东方闪电也和其它邪教一样,靠着严密的组织及摧残人性的教规来控制、维持其组织的发展,因此,人一旦受迷惑陷入该组织的网罗,就再也难以退出来。“全能神”传教如同传销一样,采用“人际关系网络滚动法”,单线联系。只管入教,不准问姓名,在交流中只称假名,如“小白兔”、“阿狗”等,每个教友只知道自己分号教会的几个人,教友聚会一般不超过7人;新加入者叫“新人”;被公安部门或政府部门发现叫“出环境”,被发现者要么不说,要么胡说;传教者一般不准带任何通讯工具,联系时,多变换用当地的话吧电话,有人接送。
“危害社会”是邪教的第六大特征。东方闪电书中说到:“在安息之中的人(安息即进国度)都是……顺服神的,那些悖逆的都被毁灭了,地上就不存在家庭,还哪有父母,哪有儿女,哪有夫妻关系,这些肉体关系都因着信与不信的本不相合而断绝了……没有家庭、没有国家更没有民族的,这样的人类是最圣洁的人类……”
因此,当人加入“全能神”以后,就失去了婚姻与家庭、亲情与人性、国家与法制的概念。多少个闪电成员宁可家中妻离子散,却不以在其组织中公开淫乱为犯罪;丧失人性的女儿打伤母亲,外甥打伤舅舅;甚至出现公然绑架、长期软禁、毒死杀害那些不接受其教义的正统教会的信徒或传道人,他们这种目无国家法律的犯罪行为给人身、家庭以至于整个社会带来了极大的危害。据《成都晚报》报道,犯罪心理学专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武伯欣认为,前不久在河南光山冲进学校砍伤学生的凶犯闵拥军,很可能是被“东方闪电”一类的邪教蛊惑行凶。
无论这些邪教吹得有多神,不变的是他们控制成员,疯狂敛财的本质。但只要看清他们的本质,相信正常的信仰是教人向善的,就不会被他们迷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