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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英政府承认上千万吨可回收垃圾被运往亚洲


中国、印度等发展中国家已成为世界“垃圾场”?

    “洋垃圾”服装在不少地方泛滥。

英国英国上千万吨垃圾运往中印,英政府称垃圾“不受他们控制”

据《每日电讯报》报道,近年来,英国仅在2012年,就有17个集装箱、总重达420吨的生活垃圾从英国运往亚洲,而其中七成被确认运往包括中国在内的远东国家。
    在英国环境、食品与农村事务部公布的文件中,英国大臣们承认,在很大程度上,每年运往国外的1200万吨“绿色”垃圾的命运是不受他们控制的。2006年末,英国天空电视台在中国广东省“洋垃圾村”联滘村的采访报道引发震惊。当时英国政府的调查称,从中国到英国的集装箱货船通常载满各种生活消费品,但许多船只在返回时则装满英国的废旧物品和回收垃圾,每年输入中国的垃圾数量达200万吨。

美国美国向中国出口“洋垃圾”,10年翻4番

据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的数据,自2000年至2011年,中国从美国进口的垃圾废品交易额从最初的7.4亿美元飙升到115.4亿美元,2011年占中国从美国进口贸易总额的11.1%,仅次于农作物、电脑和电子产品、化学品和运输设备。
    在美国向中国出口的货物中,有一种货物看似不太可能、却在迅猛增长,那就是垃圾。每年都有大量的垃圾在稍经处理后被装船发往中国,这里面有废弃汽车和旧家电上拆卸下来的金属、空纸箱和旧报纸等可利用的纸张以及废旧塑料汽水瓶等。这些垃圾在送到中国后成了造纸厂、炼钢厂和其他工厂的原材料,为中国快速增长的、以出口为导向的工业经济提供动力。

日本日本废旧金属出口中国,核污染垃圾“误入”宁波

2012年6月,网上一则消息称,宁波海关在进口货运渠道查获一批来自日本的1127吨辐射超标废金属,经检验检疫部门测定,辐射源为铯-137,辐射值超国家规定200%,为国家明令禁止进境的货物。后经调查证实,该消息不准确,辐射值超标并不是200%,超标废金属是9.26吨,而且这批废旧金属也已经全部退回日本,并没有流入国内。
    据当事企业介绍,日本的供货商在出口废旧金属之前,必须要经过日中商品检查株式会社的检验检疫。日中商检获得中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授权,废旧金属经过其检验合格,方能装船出口,而日中商检也为环金公司进口的这批废旧金属出具了合格证,日方解释称问题可能出在运货汽车上。此事日方企业自然需承担责任,而垃圾进口背后巨大的污染风险显露无疑。

全球全球电子垃圾,七成倒进中国

据联合国报告预测,到2020年,中国的废旧电脑将比2007年翻一番到两番,中国的废弃手机将增长7倍。更触目惊心的是,全球每年产生的5亿吨电子垃圾,70%以上通过各种途径进入中国。中国东部沿海地区俨然成为全球电子垃圾的集散地。
    当前,各类电子废料占用着大量资源,形成庞大的“电子垃圾”。在全球最大的电子垃圾场广东贵屿,废旧电子产品堆积如山,环境重度污染。这成为中国正在遭受的电子垃圾之殇的缩影。

中国“洋垃圾”落地,回收少填埋多

一些国家向中国等地出口的垃圾,被冠以一个看上去很美的名字:回收。然而这种回收在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完全不符合环保的标准,尤其是一些电子垃圾,在粗放拆解过程中,不少剧毒物质被直接排放,含有铅、钡等有毒重金属的溶液被直接排放到土壤、水源中,无用的玻璃纤维基板等废弃物燃烧后产生二恶英等剧毒物质。可以说,这其实不是回收,而是不负责任的危险行为。
    据英国《每日邮报》网站5日报道,英国政府已承认,各家各户为了回收利用而辛苦分类的上千万吨家庭垃圾正被运往中国、印度和印度尼西亚等国家,其中大部分最终进了填埋场。

谁来阻止“洋垃圾”毒害中国?

    数据显示,全球每年产生5亿吨电子垃圾,其中80%运到亚洲,而其中90%进入中国(即5亿吨电子垃圾中72%进入中国)。

天方夜谭有些国家规定垃圾运到国外也要合理回收,但这只是“天方夜谭”

在英国,立法者制定了禁止向不发达国家倾销垃圾的法律,违法者将面临最高两年的刑期和没有金额上限的罚款。英国1994年生效的《废品转运法令》即为约束该行为的法律。不过,出口分类后的可回收废品在英国是合法的。但英国官方2007年曾公示,政府过去两年对500个集装箱进行检查后发现,大约一半没有装载法律要求的干净的分类可回收废品。
    1989年3月,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通过《控制危险废料越境转移及其处置巴塞尔公约》,中国、英国等均是缔约国。该公约旨在遏止越境转移危险废料,特别是向发展中国家出口和转移危险废料。而美国政府不仅拒签巴塞尔公约和禁令,还在《资源保护和再生法案》有关保护进口国的款项(即要求预先通知有害废物的航运)中,豁免了电子废物这一项。

亡羊补牢对“洋垃圾”的认识是一个过程,过去的监管不足亟需“亡羊补牢”

我国允许进口可以用作原料的固定废弃物,但规定生活垃圾不能入境,走私更是被严格禁止。然而近年来,海关多次查获走私进入中国的垃圾。有关部门对“洋垃圾”进出口现象长期监管不足,很多“洋垃圾”会通过各种名义流入,如“捐助物资”、“二手物资”、“可回收物资”,对于中国和外国的法律来说,界定这些物品的性质都是一个难题和漏洞。2011年,中国开始才出台《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等政策,其中包括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等,严查垃圾走私。但过去十几年间,我们对进入国门的“洋垃圾”认识不足,在经济发展面前忽视了环境问题,一些地方的环境必然要为此埋单。

里应外合利益驱动下,难免有中外商人的“里应外合”

在技术上,美国等西方国家完全有能力处理电子垃圾,不过由于监管严格,处理成本相当高昂,在“利益至上”理念的驱动下,他们把这个烫手山芋甩给了发展中国家。国家环保总局专家吴玉萍举例说:“把电子垃圾卖给中国商人,美国商人是要付钱给中国商人的。但是他们情愿这样做,因为如果自己处理电子垃圾需要花300元,那么将他们非法出口到中国,就可以只花100元。”而对于中国国内“进口商”来说,不但不用花钱购买电子垃圾,而且对方还付给自己100元,经处理后,有些元器件、重金属还能再卖点钱,两头赚钱。正是在这样的小额利益趋使下,加上我国国内低下的环境标准和法律执行力,让中外商人“里应外合”把洋垃圾“鼓捣”进了中国。

“洋垃圾”问题背后是发展之问

    “洋垃圾”入侵与垃圾围城何其相似?

失灵发达国家自己的“生产者延伸责任”一出国就失灵

生产者延伸责任又称企业延伸责任、产品延伸责任,指的是生产者必须承担其产品对环境所造成的影响的责任。在这一原则下,电子电器产品生产者或销售者,可能就需要建立回收系统,处理废弃产品或者设备。生产者延伸责任在很多西方国家落实得较为到位,英国1995年出台的《环境法》规定,为了促进或保证增加产品或材料的再利用,对有关产品或材料的生产人员施加生产者的责任义务。挪威的《废电子电机产品管理法》将收集及回收废电子电器产品的义务,扩及到进口商与制造商所设立之机构。
    然而,可以想见的是,越是严苛的国内法律,越容易催生一些企业将垃圾运至国外以规避法律。有英国官员曾说,那些向中国出口垃圾的公司可以两头拿钱,英国地方政府要向这些垃圾处理公司支付每吨35英镑的费用,使垃圾公司省下了大笔的处理垃圾费用;此外,他们还能从中国进口商那里获得出口收入。

落地发展中国家要阻止垃圾落地不能止于海关

除了继续完善法律,让有关进口的法律落实到位,要阻止垃圾落地,仅靠海关难以解决问题,因为不少“洋垃圾”很容易通过隐性手段规避检查。纵观近年来媒体曝光的案例,在“洋垃圾”流转上,中国不少地方已经形成链条,一些地方形成了特有的“洋垃圾”产业。
    过去在处理“洋垃圾”上,无论是企业还是当地有关部门,一直对环境问题抱着淡漠的态度,恐怕才是更为深层次的原因。外国人不愿看到环境被污染,导致本国垃圾不得不靠出口。现在我们必须意识到环境保护问题,发挥民众的监督作用,完善法律制度,对一切可能影响环境的生产环节真正监管到位,才可能从源头上杜绝这个问题。

反思解决“洋垃圾”问题需要我们反思环保与发展问题

“洋垃圾”并非毫无用处,也可以产生效益,比如电子废弃物的回收价值很大。现在的问题是发达国家有技术降低垃圾对环境的污染,但不愿承担成本;发展中国家难以投入技术,但有承接这种产转移的市场需求。“洋垃圾”问题,与发达国家向发展中国家进行产业转移在本质上颇为类似。清华大学环境系教授、国内固体废气物方面的专家聂永丰说:“我一直持有这种观点,只要存在贫富悬殊,有害的物质就一定会从富裕的地方流向贫穷的地方。”
    政府对“洋垃圾”现象长期监管不足,这背后实际上也有认识逐步深入的问题。在对经济发展的渴求面前,先吃饱还是先环保是一个明显的无奈选择。随着发展向前,环保在经济发展中的比重应该是一个日益增加的过程。在经济、法律、制度多层面反思环保成本问题,“洋垃圾”买卖才能得到规范或杜绝。


    实际上,无论是“洋垃圾”还是国内产生的垃圾,都在日益困扰着我们,这些都是对发展之问,到了做出改变的时候了。对“洋垃圾”说“不”,就是对过去的发展方式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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