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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国中小学教师队伍普遍存在的学历偏低、待遇不高、评定机制不健全、与事业单位聘用制度不够衔接等问题,我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在2009年开始在陕西省宝鸡市、山东省潍坊市、吉林省松原市开展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这次改革旨在健全我国教师职称体系,健全评定机制,在物质上提高教师待遇,在精神上激发教师积极性,为教育改革继续推进和深化。在试点改革的一年多时间里,吉林松原市四县一区出现了部分教师无法正常进行职称过渡的问题,因而他们的待遇提高也迟迟无法兑现。
2009年,国家决定松原市作为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之一。同年11月,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松原市教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松原市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人员过渡工作的通知》,在这份文件中,2003年至2005年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在本次国家中小学教师职称改革试点工作中,实行“老人老办法,新人新政策”。松原市四县一区,即前郭县、扶余县、乾安县、长岭县和宁江区,前郭县是2002年至2005年之间,其它县区是2003至2005年之间晋升职称未兑现待遇。松原市直属学校教师已经全部兑现待遇。2003年以前取得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按照新的职称序列顺利过渡,而2003年至2005年期间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不仅不兑现多年的专业技术职务待遇,而且还按照2003年之前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过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