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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次行政审批的减少实际上是把更多的决策自主权、主动权还给企业。在充分竞争的条件之下,类似电信领域的审批减少可以让消费者更多获益。为什么要强调充分竞争呢?如果企业没有真正实现充分竞争,各自都在伺机涨价,这个时候行政审批的放开可能导致大家拼命涨价,那么消费者的利益就会受到损失。
经过这几年的改革,电信领域初步实现了充分竞争,在这个时候减少审批意味着什么?不用再设分公司,减少了经营成本。企业在充分竞争条件之下会把减少的成本让利给消费者--大家来竞争,比着向消费者让利,最终是消费者获益。在充分竞争条件下,减少审批会让消费者得到好处。但是也有一种担忧:会不会由此产生价格战,企业用低于成本的价格去搞恶性竞争?在这个时候政府还要在边上站住了位置,做好严格地监管,这样的监管也是为了保证消费者的利益。
改革力度体现在"减法的质量"
我们怎么评价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对行政审批的取消下放?比如说某一批取消和下放64项,某一批有上百项,那么上百项的改革力度是不是就一定很大呢?也不见得。我们要看这种"减法的质量"体现得是否充分,是否是在关键领域的审批率先减少,减少的审批在这个领域是否能使广大公众获益,是否能够使很多企业最大限度地获得经营决策的自主权。
过去若干年来中央政府已经下放了很多批行政审批项目。本届政府组成接近一年的时间,已经下放了五批,大大地提升了这个改革的进度。今后还要更多地观察这样的事项是不是减到了大家最希望减、也最应该减的那个关键点。
政府以后只管"不让做的事"
这样一次又一次连续地做减法,其目的只有一个:我们今后各级政府只管"不让做的事"。各类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制度中可以公平地进入,政府只需要做个登记备案就可以了,不用再去核准、审批。
政府要管什么呢?管的是不允许市场主体去做的事情。比如说过度的资源消耗的准入门槛,政府必须管住。通过审批,政府牢牢卡住过度污染环境的项目。有些领域涉及到国家安全也仍需政府审批。
减少审批不等于政府"大撒把"
有人说,既然你一批又一批的减少行政审批,那为什么不在一夜之间,把所有的审批都减掉不就完了吗?这多痛快呀。其实不是这样,因为减少行政审批并不意味着政府今后大撒把,什么都不管了,既然我们让市场在资源配置当中起决定性作用,那么我们政府干脆什么都不管了,不是更好吗?并不是这样。
政府在不该管的地方要下足够的决心去减少审批。但在该做的该管的事情上--比如说公共服务、市场监管--在这些领域政府恐怕还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履行自己的责任。
文/央视评论员 杨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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