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4日国新办举行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等情况发布会

发布时间:2010年05月12日 11: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国新办网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0年4月14日(星期三)下午3时举行新闻发布会,请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晓强、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华清: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欢迎大家出席国务院新闻办新闻发布会,今天下午我们请来了国家改革发展委副主任张晓强先生,商务部副部长马秀红女士,请他们介绍《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有关情况,并回答大家感兴趣的问题。下面先请张晓强先生介绍情况。

  2010-04-14 14:58:43

  张晓强:

  女士们、先生们,下午好!很高兴出席今天的新闻发布会。4月13日中国政府网已经公布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全文,今天人民日报第五版也已经登出来了,我和马部长今天向大家做一些说明,并回答大家的问题。利用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组成部分。截至2009年底,我国累计批准设立外商投资企业达到68.3万家,实际外商直接投资额达到9454亿美元。2009年,外商投资企业工业产值、税收、出口分别占全国的28%、22.7%和55.9%,直接吸纳的就业达到4500万人。

  2010-04-14 15:00:21

  张晓强:

  实践证明,中国利用外资适应了经济全球化的大趋势,在中国的经济增长、对外贸易、产业升级和促进经济体制改革等多个方面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同时,中国作为世界主要制造基地和快速增长的消费市场,外商在中国的投资也获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促进了自身的发展。

  2010-04-14 15:02:21

  张晓强:

  国际金融危机以来,中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和新挑战。全球跨国投资2008年、2009年两年连续大幅度下降,中国的利用外资也受到一定的影响,2009年实际吸收外商投资约900亿美元,比前年稍有下降。目前,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步复苏,跨国投资开始企稳回升,但是基础还不牢固。另一方面,国际金融危机也使中国发展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和我们的内部条件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使我们更加认识到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的任务非常紧迫,这就要求我们进一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

  2010-04-14 15:03:12

  张晓强:

  针对这样的情况,在去年12月30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的要求,近日正式出台了国务院文件。这个文件是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中国利用外资工作的总要求,它的指导思想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为目标,通过推进改革创新,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促进内外资的公平竞争,更好地发挥利用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

  2010-04-14 15:05:05

  张晓强:

  《若干意见》主要包括五部分的内容,一是优化利用外资结构,特别是鼓励外资投向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产业、现代服务业、新能源和节能环保等产业,同时要严格限制“两高一资”类的项目;二是要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三是促进利用外资方式多样化;四是深化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包括下放外商投资的审批权限,《外资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总投资3亿美元以下的鼓励类、允许类项目,除《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规定需要由国务院有关部门核准之外,都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核准;五是要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2010-04-14 15:07:13

  张晓强:

  下一步,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文件的总体要求,抓紧落实《若干意见》所提出的政策措施。

  《若干意见》体现了中国对外开放的基本方针和互利共赢的开放战略,在新的形势下愿意和各国共同努力,完善投资环境,为跨国投资、为经济复苏、为世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更好的、更有利的条件。谢谢大家!

  2010-04-14 15:10:13

  华清:

  下面请马秀红女士介绍情况。

  2010-04-14 15:12:11

  马秀红:

  女士们、先生们,非常高兴和张晓强副主任一起出席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举行的新闻发布会,正如刚才晓强同志讲到的,吸收外资是中国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重要内容。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坚持对外开放基本国策不动摇,不断完善外商投资的法律法规,依法保护境内外投资者和外商投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鼓励并且正确引导外商投资,积极推动贸易投资便利化,致力于为国内外投资者创造优良的投资环境,国际引资竞争力不断增强。30多年的时间里吸收外资的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截至到2010年3月,外商对华投资累计设立企业近69万家,实际使用外资超过1万亿美元,中国连续17年位居发展中国家之首位。

  2010-04-14 15:13:08

  马秀红:

  2009年,面对国际金融危机的严峻挑战,中国政府采取了一揽子应对危机措施,在以扩大内需作为保增长的基本立足点的同时,坚持扩大开放,大力推进投资和贸易便利化,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在内的各类企业创造了走出困境、实现增长的良好发展环境。

  在全球跨国直接投资下降近40%的情况下,2009年中国吸收外资仍保持在900亿美元的高位,仅下降2.6%,居全球第二。今年一季度,外商对华投资新设立企业(5459家)和实际使用外资(234.4亿美元)分别增长19.9%和7.7%。得益于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实现较快发展的出色表现和不断完善的投资环境,2009年,全国外商投资企业总体运营情况良好,不少企业成为其母公司全球业务的增长亮点和利润中心。近期中国美国商会发布的《2010年商务环境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71%的美资企业实现了盈利,82%的企业对在华业务前景表示乐观,91%的企业对未来5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科尔尼公司和联合国贸发会议进行的外国直接投资信心指数调查和对众多大型跨国公司的调查显示,中国再次成为全球最具吸引力的投资东道国。

  2010-04-14 15:14:15

  马秀红:

  当前,中国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新时期国家发展战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刻不容缓。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刚才晓强副主任已经介绍了外商投资企业在中国国民经济总量中所占的比重。为更好地发挥吸收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和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2010年4月6日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对新形势下扩大对外开放,积极有效吸收外资做出了具体部署。刚才晓强副主任已经比较详细的介绍了《若干意见》的内容,而且《若干意见》也已经公开发布,大家在网上可以看。《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开放领域;鼓励跨国公司在华设立地区总部和研发、采购、利润核算中心等功能性机构,鼓励中外企业加强研发合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服务业开放,落实好承接国际服务外包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配套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和增加投资;鼓励外资参与国内企业改组改造和兼并重组,尽快建立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推进投资便利化,减少并下放审批事项,增强服务和透明度,创新外商投资方式,促进“引资”与“引智”相结合;办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和边境经济合作区。《若干意见》要求各级政府统一认识,坚持积极有效吸收外资方针,总结改革开放经验,结合新形势、新要求,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提高便利化程度,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全面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和水平。

  2010-04-14 15:15:48

  马秀红:

  女士们、先生们,中国工业化和城镇化正在加快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和消费结构升级,环境和生态建设,社会事业发展等,还有创新型国家的建立都蕴藏着巨大需求和增长潜力,国内外投资者均将在参与中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实现自身更大的发展。谢谢大家!

  2010-04-14 15:17:23

  华清:

  下面请记者朋友提问,提问时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机构,为了使更多媒体有机会提问,每位记者请只提一个问题。

  2010-04-14 15:17:47

  中央电视台新闻中心记者:

  有一个问题请问张晓强主任,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利用外资工作的若干意见》中提到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请问修订的背景是什么,在修订过程中考虑的内容主要有哪些方面?

  2010-04-14 15:18:15

  张晓强: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是中国指导外商投资方向的重要文件,1995年经国务院批准首次颁布实施。随着中国经济发展的形势和需要,已经先后做了四次修订。现行的《目录》是2007年的版本,在当时的情况下,我们很注意“双防”,就是防止经济过热、防止通货膨胀。几年来,包括空前严峻的国际金融危机的发生,包括随着我们发展水平的提升,更加感到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重大意义和紧迫性,所以,需要适时对《目录》的政策导向进行一定的调整。

  对于《目录》修订工作,根据国家的发展方针和利用外资的特点,初步考虑应该注意突出六方面的要求:第一,要坚持扩大开放,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第二,要和现在正在实施的十个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等相结合,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同时也要防止一些行业产能过剩的问题加重。第三,中国正在大力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我们考虑鼓励外商投资于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信息产业等领域。第四,要促进服务业的发展,这也是中国产业结构调整的一个重要方面,中国现在在产业上主要还是靠工业增长拉动整个经济的增长,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所以我们要继续鼓励外商投资于服务业,特别是现代服务业,我们要稳步推进服务业的扩大开放。第五,要支持技术创新,包括鼓励跨国公司在中国设立研发中心和延伸产业链。第六,要更加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积极发展循环经济。谢谢!

  2010-04-14 15:18:43

  香港大公报记者:

  刚才马部长在发言中也提到,要提高投资的便利化程度,请问在为外商投资创造公平竞争的环境方面会有什么具体的举措?

  2010-04-14 15:25:01

  马秀红:

  30多年前中国政府开始进行改革开放,把吸收外资作为对外开放基本国策的一个重要内容,无论在任何发展阶段,为了鼓励外商投资,正确的引导外商投资,始终把完善投资环境、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作为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来抓,其中包括几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加大法制建设。不断完善吸收外资法律法规,创造有法可依的完善的法律环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八条为外商投资企业明确了法律地位,除此之外,全国人大制定《中外合作经营外资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中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应该说,在改善投资环境、促进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在法律体系的建设上做了大量的工作。

  第二,不断拓展开放的领域。根据这次《若干意见》,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还要进一步扩大开放,《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到现在已经修订了四次,这次修订是第五次,每次修订都把进一步扩大市场准入的范围和优化外资结构作为重点。目前,无论是制造业、农业,还是服务业,绝大部分的领域都已经对外开放,宽领域、多层次、全方位的开放格局已经形成。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已经有100多个服务贸易部门对外开放,在WTO的成员中,即便跟发达国家相比,中国的开放度也是比较高的。

  2010-04-14 15:25:23

  马秀红:

  第三,依法在中国注册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企业,中国对外商投资企业在华运营实行国民待遇。在应对危机的过程中,改善投资环境、稳定外资规模、优化外资结构是中国政府应对危机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重要内容,其中投资贸易便利化更是应对危机、实现上述目标的重要措施之一,仅商务部本身就先后下发了六个文件,取消和下放了26大类的审批事项,绝大部分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变更事项已经交给地方商务部门来办理,大大提高了行政效率。2009年,全国一共新设立了2.34万家的外商投资企业,在这2.34万家企业中,需要报商务部进行核准的只有56家,占0.2%。从推进投资便利化的角度来讲,中国各级政府对不断完善投资环境,推进便利化给予高度重视,从国务院的领导到省、市的领导,都经常通过举行座谈会或者其它方式,了解外商投资企业经营中的困难,听取他们对进一步完善投资环境的建议,并且及时采取一系列措施来解决企业在经营中遇到的困难。

  2010-04-14 15:30:06

  马秀红:

  我认为,在国际金融危机期间,政府提供到位服务不断推动投资便利化的措施,是政府和企业共同合作,帮助企业走出困境,共克时艰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根据国际权威评估机构的调查,中国目前仍然是投资者首选的投资东道国。尽管如此,我们也清醒地看到,随着后金融危机时代的到来,全球经济结构面临着新一轮调整,各国都加大了吸收外商直接投资的力度,在这种新形势下,中国要保持国际竞争力,我们还需要做更大的努力,而且也面临着更激烈的挑战。为此,这次《若干意见》里特别强调要进一步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要求我们不断提高便利化的程度,在贯彻《若干意见》的同时,要创造更加开放、更加优化的投资环境。我想这也是对我们提出的更高要求,作为国务院部门,商务部、发改委及其他部门都要为贯彻《若干意见》不断完善投资环境,特别是推进投资贸易的便利化做出新的努力。

  2010-04-14 15:33:39

  道琼斯记者:

  您在开场白当中也提到美国驻华商会发布的2010年商业环境报告,您提到的当然是他所表述的积极方面,实际上我对这个报告非常熟悉,我想在座的很多人对这个报告也很熟悉,在列举了一些积极因素的同时,这个报告实际上也提到了他们所面临的越来越多的困扰,比如对一些法律法规的执行前后不一致,比如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更偏向当地的或者说中国的本土企业,请问您对这些困扰外资和外商的因素做何反映?

  2010-04-14 15:39:09

  张晓强:

  一个地方的环境究竟是好还是不好,除了研究报告,非常重要的是实际外资的数量。如果投资环境很好,结果到他那儿的外资越来越少,那就说明你自己的说法并不准确。刚才马部长讲到,2009年全球受空前严峻的金融危机影响,跨国投资下降了40%,而中国基本保持了2008年的水平,只下降了2.6%,这就是一个实际的说明。根据联合国贸发会议的报告,去年全球的跨国投资在发展中国家连续六年增长以后下跌了35%,其中巴西下降了50%,阿根廷下降了41%,印度下降了19%;关于发达国家的外资,英国下降了93%,美国下降了57%,日本下降了53%。我想这可能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在全球范围内,中国投资环境的吸引力还是比较突出的。

  今年全球开始走向复苏,1月份世界银行有一个预测,全球的跨国直接投资大约增长15%左右。在中国的情况是什么样呢?今年一季度中国的合同外资金额达到420亿美元,增长了31%,实际外资金额234亿美元,增长了7.7%。您提到有些外国企业提出,在政府采购当中,或者在自主创新的产品认定方面,或者在他开展投资业务的时候还遇到一些困难和问题,我想这些客观的问题是存在的,并不是说中国的投资环境是尽善尽美的,但是我们认为它是一个在快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如果中国没有这样大规模的外资流入,可能大家根本不会讨论这些问题了。同时,我们将不断努力调整和完善政策,刚才马部长已经说了很多我们已经做的和将要做的工作。对于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4月10日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的网站上对2010年自主创新产品认定工作的通知,就已经对以往文件的不完善之处做出了调整,而且把申请和提出意见的时间延长到4个月,在这4个月的过程中我们会充分听取各方面,包括外资企业的意见,最后来确定。这就是我们根据实际在改进我们的工作。

  2010-04-14 15:39:57

  马秀红:

  刚才晓强副主任给了非常好的答复。在刚才我介绍投资环境的时候,也提到了依法在中国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是中国的企业,在中国生产的产品是中国制造的产品。对依法在华设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其他各种类型的企业在中国的运营、生产的产品我们是一视同仁的,实行国民待遇,中国政府也确实是这么做的。实际上,在制定法律法规过程中,我们把是不是符合国民待遇原则作为立法过程中要考虑的一个重要因素。有的部门的规章在出台之后可能由于表述上的问题引起了一些误解,在有关业界提出他们的担心和意见之后,中国政府有关部门给予高度重视、认真研究。例如,刚才晓强副主任讲的,自主创新产品的认定,也是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之后,在今年的认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对引起误会的表述进行了调整,而且还上网专门征求各个方面的意见。同时,大大延长自主产品认定申请时间,给所有愿意参加中国的创新型国家建设的企业以充分的时间按照规定来申请认定。这也说明,中国在不同的时期总是在通过不同的方式来完善投资环境,对投资者始终具有非常大的吸引力。

  2010-04-14 15:50:18

  凤凰卫视记者:

  有两个问题请问张晓强主任,我们发现在《若干意见》稿里,说将地方政府对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权,从以前1亿美元增加到现在的3亿美元,发改委方面担不担心把权限下放到地方一放就乱?第二,我发现意见稿第12条说,支持A股上市公司引入境内外战略投资者,请问中国政府是否会担心这样会引起市场风险?另外,中国一向在开放金融资本市场上比较保守,我看根据《若干意见》,中国政府现在好像挺积极的,为什么?是不是迫于一些国际压力?比如像美国的压力。

  2010-04-14 16:00:27

  张晓强:

  这次调整外商投资审批权限,对地方政府的权限从鼓励类、允许类1亿美元一下提高到3亿美元,可以说是改革开放30年来对外商投资权限下放幅度最大的一次。这也是因为,我刚才讲到中国的外商投资越来越多,大项目也越来越多。在这样一个客观趋势下,为了提高效率,更好地调动企业投资积极性。这体现了中国政府要继续深化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如果说我一点担心也没有,那不是实事求是的。所以,这里有两方面需要注意:第一,目前我们对外商投资还有一个限制类,这个权限是5000万美元,没有下放。第二,要继续限制“两高一资”的项目,防止像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煤化工、多晶硅、风电设备这样一些产能过剩领域的盲目扩张。在下放审批权限以后,有关部门将加强对地方外商投资管理工作的指导,掌握相关的动态信息来避免有些地方不计成本的招商引资,盲目追求引进外资的数量而违反国家的产业政策。同时,我们也要通过信息发布等多种方式来引导内外资企业更理性地进行投资。

  关于第二个问题,这是中国政府根据自身的发展需要、监管能力和跨国投资方式等,主动做出的这个决策。可能你也注意到,我们一方面积极鼓励外资,以参股、并购的方式参与国内企业的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同时我们也要依法实施反垄断审查,要加快建立规范化的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这是有机的、相辅相成的。

  2010-04-14 16:02:54

  美国之音记者:

  《若干意见》里有“以我为主、择优选资”的提法,还提到“严格限制‘两高一资’和低水平、过剩产能的限制”,这是否意味着外资今后进入中国的门槛更高了,能不能做一些解释?谢谢!

  2010-04-14 16:10:03

  马秀红:

  我觉得你把《若干意见》的内容和你的结论划等号是不准确的。“严格限制‘两高一资’”领域投资,不仅仅是针对外商投资企业。根据我们国家总体的经济发展目标和节能减排、生态环境保护的有关规定,在“两高一资”领域的投资,特别是不能够达到环保标准的投资一律都受到严格的限制。我们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也已经完善。任何投资应该符合东道国的经济发展目标。《若干意见》特别提出这一要求,把它作为优化外商投资结构的重要方面。当今世界各国都把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包括绿色经济、低碳经济放到重要地位,中国吸收外资也应该为自身的经济发展服务,外资的导向政策也应该符合国家的整体发展方向。限制“两高一资”领域外商投资不是新的政策,实际上已经实施了多年,而且主要是靠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规定、排放标准来进行约束。这并不是对外资更严格了。

  同时《若干意见》在优化外资结构方面还特别强调要提高外商投资的质量,这次修订《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除了在鼓励类要进一步扩大开放以外,我们也要根据国家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对外商投资提出一个指导性的建议,在吸收外资的导向中体现中国在新时期经济发展的目标,这是一个比较宏观的文件。我们认为这也有利于外商在投资的时候找准投资项目,投入资金之后能够取得更加高的投资效率和回报,同时也为中国的经济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所以我觉得应该说这是给外商提供了更明确的投资导向,并不是更严格了。

  2010-04-14 16:11:04

  张晓强:

  我想补充几个数据供您参考。国务院文件要求不断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实际上中国提高经济的发展质量、转变方式、优化结构已经是刻不容缓了。去年中国的GDP大约是4.7万亿美元,占全世界GDP的大约8%,但是中国消耗了世界能源的18%,钢铁的44%,水泥的53%,这样巨大的资源消耗以及所带来的环境影响是难以支持中国实现长期、可持续发展的。所以,我们对内资也好、对外资也好,都提出一定要重视可持续发展,中国再也不能当“两高一资”的世界工厂了。

  2010-04-14 16:23:08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记者:

  我们在采访当中了解到不少外商对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都表示过担心,最近的一项调查显示,有70%以上在华的美国企业认为中国的知识产权执法是无效的,在这方面政府部门今后有什么考虑?

  2010-04-14 16:25:45

  马秀红: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中国政府高度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因为建立创新型国家是我们既定的国家发展战略,从自身的经济发展需要出发,中国也必须要加强保护知识产权。2008年国务院下发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把保护知识产权提到国家战略的层面来加以推进。为了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中国在最近二十多年来,制定了一系列相对来讲比较完整,在世界上来讲也是比较先进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为了进一步在我们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加大执法的力度,中国政府最近这些年每年都发布一个“中国年度保护知识产权行动计划”,涉及立法、执法、宣传教育还有各个具体的领域。除了正常执法之外,还有打击特定的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专项行动计划。四年来,这个行动计划囊括了10个大的方向,887项具体的行动,这些行动每年既有制定行动计划,也会对落实和实施情况进行检查,总的来讲,这些计划都得到了有效实施,对于进一步保护权利人的利益,保护知识产权起到了重要作用。中国在法院系统建立了专门的知识产权法庭,受理知识产权的案件日益增多,执法效率也得到了大幅度提高。

  2010-04-14 16:26:12

  马秀红:

  保护知识产权是一个全球性的议题,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各国都面临着要加大保护知识产权力度的共同的课题。我们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实质上也是投资环境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特别是我们希望通过提高吸收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来更好的发挥外资在推动科技创新、产业升级方面的积极作用,国务院的《若干意见》里也明确提出这一要求。加大保护知识产权的力度是我们今后完善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任务。我相信中国政府会在我们已经取得的保护知识产权非常重要的进步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保护知识产权的体制机制、法律系统,为投资者、为知识产权的权利人提供更好的保护知识产权的环境,也为我们的创新者和拉动技术进步的力量创造一个更好的运营环境。

  2010-04-14 16:29:27

  马秀红:

  上个月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名优品牌保护委员会举行了创办十周年的庆祝活动。这个委员会的会员包括了全球100多个知名品牌的企业。在这个活动上,委员会总结了成立十年来和中国政府共同合作,不断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取得新的进步的情况。这些会员企业高度评价了中国政府在保护知识产权方面所做的努力,也对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体系和行政执法、刑事执法双轨的执法机制,以及执法力度都给予了比较好的评价。我认为,无论是保护知识产权环境和体系建设,还是具体的保护知识产权案子的处理,不仅仅需要中国政府执法部门的努力,同时也需要企业的积极参与和合作,需要企业和政府共同努力。我相信在创新型国家建立的过程中,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工作会取得更大的进展,我们的知识产权保护体制会得到进一步完善。

  2010-04-14 16:31:35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有一个问题请教张主任,刚才两位领导从审批权下放的角度已经很详细的给我们介绍了一下,但是从审批权简化的角度您能不能给我们介绍一下下一步有什么样的具体步骤要落实,其实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外资企业,包括民营企业也同样遇到了审批程序过于复杂的困扰,我们下一步在审批权简化的过程中,我们是什么样的改革思路,有没有具体的进度安排?

  2010-04-14 16:35:54

  张晓强:

  你提的这个问题实际上也是深化投资体制改革所需要进一步做出努力的。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投资体制不断推进改革,其中影响力非常大的是2004年的投资体制改革,把过去各式各样的投资项目的审批制变成了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三种情况,把外商投资项目纳入核准制。这次文件提出了进一步的要求,就是要调整审批内容,简化审批程序,最大限度的缩小审批范围,增强透明度,这就对下一步有关职能部门提出了基本要求,换言之,就是在这几个方面需要改进。

  2010-04-14 16:36:14

  马秀红:

  我补充一下,刚才晓强主任已经介绍了9号文件对我们各个部门提出来的要求。目前我们在进行合同章程格式化审批的试点,并且将在试点基础上进一步在全国实施。除此之外,我们正在进行在线行政许可的试点,目前已经在若干个省市推开。总之,在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增强透明度方面,我们确实还有很多工作需要做,在落实9号文件的过程中,商务部与其他各有关部门都会在这方面做出努力,取得实质性的进展。

  2010-04-14 16:39:26

  中国日报记者:

  在第二条对东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企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问题上,您觉得我国的中西部地区比起我国周边的发展中国家,像越南、泰国、印度这些发展中国家,在吸引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存在着哪些优势和劣势,您能具体给我们讲一下国家对于我国的中西部在承接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方面会有哪些优惠和支持的力度?谢谢!

  2010-04-14 16:41:37

  张晓强:

  在一开始我就讲到,这次国务院文件有一个要求,要更多的引导外资向中西部地区转移。东部地区外资集中,大体占全国的87%。东部地区发展比较快,这样就出现了土地供应比较紧张、生产成本上升的趋势,使得它在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方面的比较优势有所减弱。相比而言,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在土地、能源、劳动力的成本方面还是有优势的,同时,随着西部大开发、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这些地方的基础设施、管理水平、人才素质也不断得到提高,具备了更多的承接外商投资,特别是劳动密集型外商投资的条件。

  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回答了你问题的另一部分。中国的中西部地区和周边国家相比较,在基础设施,包括能源供应上还是比较好的。印度的基础设施,无论是公路、铁路,还是电力供应,相对比较滞后。越南在基础设施方面和中国的中西部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也经常出差,广西的基础设施比越南北部要好得多。在劳动力、土地等方面,我觉得中国的中西部和周边一些国家比较,应该说有它的比较优势,比如中国有大量的技校、中专毕业的具有一定技能的职工,还有大量将来不断从农村转移出来的农民,这方面的比较优势是长期存在的。而且随着这些因素的不断发展,中国中西部地区的市场规模在不断扩大。

  2010-04-14 16:42:30

  华清:

   今天的新闻发布会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责编: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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