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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十分关心平安建设,明确提出了建设平安中国的宏伟目标,强调平安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本要求,是改革发展的基本前提,要求把平安中国建设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把人民群众对平安中国建设的要求作为努力方向,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依法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活动

中央政法委协调有关部门,积极推动食品药品安全综合治理,完善法律法规、健全制度机制、依法严厉打击、加强监督管理,形成了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整体合力。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发布了《关于办理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危害食品安全相关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提出了相关罪名的司法认定标准,统一了新型疑难案件的法律适用意见,对依法有效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犯罪发挥了积极作用。

各级政法机关把依法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作为深化平安建设的有力举措,组织开展了“打击食品犯罪保卫餐桌安全”,打击利用互联网非法经营药品、制售假药犯罪的“云端行动”等一系列专项行动,并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加强联控联查、源头治理,侦破了一批影响恶劣、危害巨大的食品药品安全案件,捣毁了一批“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黑市场”,一些跨地区犯罪网络被摧毁,遏制了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的高发多发势头。仅“云端行动”就打掉犯罪团伙400多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0多名,涉案价值22亿余元。

2013年1至10月,全国法院共受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1159件,审结886件,生效判决人数1403人。此外,还有部分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案件以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等罪名定罪处罚。

依法严厉打击环境污染违法犯罪活动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下发了《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环境污染犯罪定罪标准,降低了入刑门槛,解决了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取证难、鉴定难、认定难等问题。公安机关迅速部署排查环境污染犯罪线索,发动群众积极举报,对重大案件实行挂牌督办,侦破并公布了一批典型案件,保持了对环境污染犯罪的严打高压态势。

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共同发布了《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建立了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案件移送机制、重大案件会商和督办制度、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等,形成了打击整治合力。

据不完全统计,《解释》出台以来,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近300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超过近5年总和;公安机关立案侦办247起,相当于过去10年立案总量。

依法严厉打击拐卖侵害妇女儿童犯罪活动。

各级政法机关坚持把“打拐”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来抓,积极推动《中国反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13—2020)》全面落实,依法破获了“8•17”特大跨境组织妇女卖淫案、陕西富平“7•20”拐卖婴儿案等重大案件,依法严惩了一批犯罪分子,成功解救了一批被拐卖妇女儿童,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了“打拐”工作的新成效。

同时,结合“六五”普法,通过鲜活的案例和多种载体,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使“拐卖妇女儿童是犯罪”的观念深入人心。各级综治部门还协助民政部门做好被拐卖妇女儿童救济工作和查不到父母儿童的收养工作,各级公安机关积极推动“打拐”志愿者、被拐儿童家长、社会知名人士和专家学者参与“打拐”工作。

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进行深入研究,四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对有关办案程序、法律适用等作出明确规定,社会各界反响热烈,认为《意见》发布及时,针对性强,将对预防、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发挥重要作用。政法机关依法及时处理了海南、河南、云南等地发生的性侵害女童案,严惩了犯罪分子。

公安部联合有关部门发布了《关于做好预防少年儿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见》,明确要求定期开展隐患摸底排查,全面落实日常管理制度,妥善处理性侵害中小学生案件,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

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

各级政法机关紧紧抓住群众深恶痛绝的突出治安问题,针对一些地方暴露出的薄弱环节,深入开展治爆缉枪、“扫毒害保平安”等一系列打击整治行动,成功侦办了“3•19”湄公河特大跨国贩毒案、编造“飞机诈弹”案等一批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大案要案。对网上贩卖枪爆物品问题,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净网”清查,坚决打掉网上贩枪“黑市场”,共清理涉枪涉爆违法信息10.8万条,关闭非法网站(栏目)1233个。

2013年1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刑事案件525.7万起,同比减少8.8%,下降1.7%;共立8类严重暴力犯罪案件29.3万起,同比下降10.7%;查处治安案件1042.7万起,同比下降2.2%。全国持枪、爆炸犯罪案件在过去10多年连续大幅下降的基础上,2013年又分别下降41.4%和27.5%。

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犯罪活动。

抢劫、抢夺、盗窃等侵财犯罪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对社会治安危害严重。公安机关坚持老百姓最痛恨什么犯罪就严厉打击什么犯罪、老百姓反映什么治安问题最突出就集中整治什么问题。公安机关依法加大对“两抢一盗”等犯罪的打击力度,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了“打盗抢保民安”、打击电信诈骗以及传销、假发票、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重点打击在全国范围内危害严重的地域性职业犯罪团伙,有效遏制了系列性、团伙性、流窜性犯罪的高发势头。2013年1至10月,全国公安机关共立侵财犯罪案件446.8万起,暴力性抢劫、抢夺案件持续明显下降。

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

“两高”、公安部下发了《关于依法惩处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活动的通知》。2013年,公安部先后部署全国20余个省区市公安机关侦破“12﹒5”、“2﹒27”等多起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案件,共抓获犯罪嫌疑人2100余名,查获被盗取的各类公民个人信息近40亿条,破获出售、非法提供和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案件1300余起,打掉利用非法获取的公民信息实施犯罪的团伙600个。公安部组织侦办“4﹒02”打击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违法犯罪专案,共抓获犯罪嫌疑人117名,其中生产、销售“伪基站”设备的犯罪嫌疑人28名,利用“伪基站”设备实施违法犯罪的犯罪嫌疑人89名,缴获“伪基站”设备91台,破获案件119起,其中诈骗案件89起。

依法集中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网络和信息安全牵涉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是我们面临的新的综合性挑战。近年来,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网络有组织地造谣传谣,蓄意毁谤他人名誉,炒作网络热点事件,非法牟取暴利,严重影响社会秩序,人民群众强烈要求整治网络乱象。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研究制定了《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厘清了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通过组织开展打击网络有组织制造传播谣言等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破获了一批有组织制造传播网络谣言案件,依法查封了一批造谣传谣、实施敲诈勒索的违法网站、网络公司,抓获了“秦火火”、“立二拆四”等网络“大谣”,网上制造传播谣言行为得到初步遏制,网络空间秩序有所好转。同时,针对性地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引导互联网行业、广大网民增强法治意识、自律意识,坚守法律道德底线,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网络环境。

有效遏制影响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和个人极端事件。

各级政法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强化底线思维,进一步做实做细预案,建立完善机制,强化实战演练,着力提高新形势下的应急处突水平。公安机关坚持因情施策、稳妥处置,有效应对了北京“5•8”京温商城女子跳楼、广东江门环保问题等引发的一批重大突发群体性事件,及时化解了社会不稳定因素。针对一些地方接连发生的个人极端暴力犯罪活动,各地调整警务部署,加强社会面防控,及时侦破、果断处置了天津“5•20”爆炸未遂案、福建厦门“6•7”公交车纵火案、云南昆明“8•9”公交车泼洒汽油案、山西太原“11•6”连环爆炸案、首都机场爆炸案、北京大兴摔死女童案等重大个人极端暴力案件,并主动排查、有效化解了一大批苗头性个人极端暴力事件。

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

中央政法委、中央综治委协调有关部门深入研究,提出了关于加强肇事肇祸等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的意见。中央综治办加强督促指导、跟踪落实,推动各地按照“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收尽收”的原则,加强对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发现登记、发病报告,进一步落实了服务管理和稳控措施。

各级综治部门协调精神卫生医疗机构加强对精神障碍患者的诊疗服务,协调医疗保险机构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范围,协调民政部门对查找不到近亲属的流浪乞讨疑似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送诊救治。公安机关对有肇事肇祸行为或危险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及时进行处置,按程序送诊,协助依法采取措施治疗。中央综治委将救治救助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对因工作不重视、监管不到位、救治不及时,导致发生已登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肇事肇祸重大案事件的,依法实行一票否决。

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及时就地化解矛盾。

大力开展民生领域矛盾化解。目前,全国共建立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2.9万个,设立派驻有关部门调解室1.5万个,其中建立医疗纠纷调委会3646个、劳动争议调委会3484个、交通事故调委会3238个,设立驻公安派出所人民调解室8372个、驻交警大队人民调解室1454个、驻信访部门人民调解室1180个;2013年仅前三季度,全国排查矛盾纠纷205万件,预防纠纷145 万件,调解纠纷661万件,调解总数比2012年同期增加13.3万件,调解成功率98%,防止群体性上访61538件。

发挥调解优势服务生态文明建设,如湖南省2012年,全省共排查调处生态领域矛盾纠纷42261起,防止民转刑1166起,防止群体性械斗1131起,防止群体性上访1850起。

积极参与互联网纠纷化解,先后在百度、新浪等互联网龙头企业建立人民调解委员会,有效化解了一批网络侵权和电子商务纠纷。北京海淀、浙江杭州等地法院已将人民调解设置为电子商务纠纷前置程序,将电子商务纠纷移交中国互联网调解中心调解。据不完全统计,2013以来,互联网调解中心调解纠纷2725件,百度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纠纷4459件,新浪人民调解委员会指导新浪微博网民自治委员会化解网民纠纷200万件。

十一扎实做好基层社区警务工作。

2013以来,各地公安机关按照部党委关于加强以派出所为重点的基层基础工作的部署,紧紧围绕加强派出所基础工作二十项任务的落实,按照“力量往基层使”的要求,最大限度地下沉警力。

据统计,截至10月底,全国公安派出所警力55.6万名,较2012年底增加了2.1万余人,占县级公安机关警力的比例较2012年同期增长了1.7个百分点,扭转了近年来下滑的状况。2013年至10月发生在居民区的入室盗窃、抢劫、盗抢机动车案件同比分别下降5.9%、20.1%、12.2%。同时,广大派出所民警走进社区、走入农村,脚踏实地地开展群众工作,增强了群众对公安工作的理解、信任与支持。

十二开展禁毒百日会战。

2013年8月至12月,公安部、国家禁毒办部署全国公安机关开展了“肃毒害、创平安”禁毒百日攻坚会战。截至12月8日,各地在攻坚会战中共破获毒品犯罪案件5.6万起,抓获毒品犯罪嫌疑人6.3万名,缴获海洛因、冰毒等各类毒品共计18.2吨,与2012年同期相比分别增加27.6%、37.3%和33%,广东惠东治理制贩氯胺酮、广州治理非洲籍人员贩毒、内蒙古整治麻黄草流入制毒渠道、广西开展堵截境外毒品入境、四川打击特殊群体外流贩毒等多项突出毒品问题均取得阶段性重要进展。

会战中,各地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英雄人物和感人事迹,先后有8名公安民警在专项行动中因毒贩暴力对抗或过度劳累等原因牺牲在工作岗位上,另有18名民警因公负伤。

十三“醉驾入刑”两年来成效明显。

“醉驾入刑”法律实施两年来,公安机关共查处醉驾行为12.2万起,人民法院已对9万余起醉驾案件依法判决,追究刑事责任。两年来,“醉驾入刑”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据统计,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酒后驾驶87.1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两年下降39.3%,其中,醉酒驾驶机动车12.2万起,较法律实施前两年下降42.7%。因酒后驾驶导致的交通事故呈现明显下降趋势,全国因酒后驾驶导致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较法律实施前两年下降18.4 %。

十四深入开展排查整治。

在开展专项打击整治行动的同时,各地各有关部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排查整改、坚决堵塞各种安全隐患漏洞,不断完善区域警务合作机制,狠抓社会治安整体防控措施的落实,确保了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