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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正声出访全程示意图
中国与芬兰的关系

芬兰概况

【国名】
芬兰共和国(The Republic of Finland,Suomen Tasavalta)。国旗旗地为白色。稍偏左侧的十字形蓝色宽条将旗面分为四个白色长方形。蓝色象征湖泊,河流和海洋;另一说象征蓝天。白色象征白雪覆盖着的国土。

【人口】
543.0万人(2013年3月)。芬兰族占90.9%,瑞典族占5.4%,还有少量萨米人(曾称为拉普人)。芬兰语和瑞典语均为官方语言。77.7%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1.2%信奉东正教。

【首都】
赫尔辛基(Helsinki), 人口58.9万 (2011年底)。夏季平均气温16℃,冬季平均气温-5℃。

【国家元首】
总统绍利·尼尼斯托(Sauli Niinisto,联合党人),2012年3月1日就任。

【位置】
位于欧洲北部。与瑞典、挪威、俄罗斯接壤,南临芬兰湾,西濒波的尼亚湾。面积:33.8417万平方公里。

双边政治关系

芬兰于1950年1月13日承认新中国,同年10月28日与我建交。1951年春,两国互派使节,我驻丹麦公使耿飙兼任驻芬公使。1954年,两国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建交近60年来,中芬关系在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基础上稳定发展,两国在政治、经贸、科技、文化等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取得显著成果。上世纪50年代,两国议会开始了交往。

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芬经济互补性较强。1980年,芬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近几年两国贸易增长很快。芬兰连续五年成为中国在北欧的最大贸易伙伴。目前我向芬主要出口计算机与通讯技术产品、通讯设备及零件和电视、收音机及无线电讯设备的零附件;从芬主要进口计算机与通讯技术产品、有线电话电报设备的零附件和移动通讯设备。

在文化、科技、教育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1980年两国签订文化合作交流计划,此后每3年续签。1986年中芬签订科技合作协定。近几年,两国科技合作取得显著进展,搞成了一些科技项目,如京密冬季输水工程、黄河下游防凌项目、河北裘皮加工项目等。1973年,两国就互换留学生问题达成协议。近年来,两国互换留学生数量逐年增加。

军事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中芬两军交往始于上世纪70年代末。1979年我在芬设立武官处。1999年芬改变向华派巡回武官的做法,向中国派出常驻武官。高层频繁互访,两军还就人员培训开展合作。

领事关系


1995年7月,中芬两国外长在赫尔辛基就互设总领馆进行换文。同年11月,芬兰驻沪总领馆开馆。2008年,芬兰驻广州总领事馆领区由此前的广东省、福建省、海南省、广西壮族自治区扩大到云南省。

中国与瑞典的关系

瑞典概况

【国名】
瑞典王国 (The Kingdom of Sweden) 。国旗,为蓝色,黄色十字略向左侧。蓝、黄颜色来自瑞典皇徽的颜色。

【人口】
942万(2010年12月)。90%为瑞典人。外国移民及其后裔约100万人,北部萨米族是唯一的少数民族,约1万人。官方语言为瑞典语。90%的国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

【首都】
斯德哥尔摩(Stockholm),市区人口85万(2010年12月),全年平均气温6.7℃。

【国家元首】
国王卡尔十六世·古斯塔夫(Carl XVI Gustaf),1973年9月继承王位;首相弗雷德里克·赖因费尔特,2006年10月出任首相。

【位置】
位于北欧斯堪的纳维亚半岛东半部,西邻挪威,东北接芬兰,东临波罗的海,西南濒北海,同丹麦隔海相望。领土面积约45万平方公里。

双边政治关系

瑞典于1950年1月14日承认新中国,1950年5月9日同中国建交,是第一个与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同年,两国互派大使,耿飚将军为我驻瑞典首任大使。 建交后,中瑞关系平稳发展,两国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和各个层次的交流与合作日益增多并取得显著成果。50年代,瑞一直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60、70年代,两国部级交往逐步增多。80年代两国关系发展较快。瑞国王、首相、议长先后访华。我国总理、全国人大副委员长等领导人相继访瑞。

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瑞建交以来,两国经贸关系得到长足发展。我主要出口服装、箱包、鞋类、塑料制品、纺织纤维、焦炭、蔬菜罐头、玩具、家具和电信产品;从瑞主要进口通讯产品、钢材、铁矿砂、精密仪器、建筑及采矿机械。目前,瑞是我在北欧地区最大的贸易伙伴,我已超过日本成为瑞在亚洲的第一大市场,是瑞第12大贸易伙伴。

在文化、科技、教育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1983年我文化部和瑞典学会签署了《文化合作与交流会谈纪要》。1992年两国就文化交流项目进行换文。中瑞科技交流始于70年代,瑞皇家科学院和皇家工程院代表团(1975年)与我中国科学院代表团(1977年)实现互访。中瑞1964年起正式交换留学生。80年代以来,两国教育领域的交往增多。

军事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中瑞军事交流起步较早。50年代,瑞驻朝鲜中立国监察委员会军官曾分批来华参观,中瑞军方开始接触。60年代,瑞国防部军令部部长奥尔曼少将(1960年)、我副总参谋长彭绍辉(1963年)实现互访。

领事关系


1996年瑞在上海开设总领馆。1997年我在瑞第二大城市哥德堡开设总领馆。1997年双方就瑞保留驻香港特别行政区总领馆达成协议并换文。2002年11月瑞在广州开设总领馆。

中国与丹麦的关系

丹麦概况

【国名】
丹麦王国(The Kingdom of Denmark,Kongeriget Danmark) 丹麦国旗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被称为"丹麦人的力量"。旗地为红色,旗面上有白色十字形图案,稍偏左侧。

【人口】
521万人(2011年1月),丹麦人约占95%,外国移民约占5%。 官方语言为丹麦语。86.6%的居民信奉基督教路德宗,0.6%的居民信奉罗马天主教。

【首都】
哥本哈根(Copenhagen,K benhavn),人口46万(2011年1月)。

【国家元首】
女王玛格丽特二世(Margrethe II),1972年1月14日即位。 首相赫勒·托宁-施密特(Helle Thorning-Schmidt),2011年10月任职;议会主席莫根斯·吕克托夫特,2011年9月当选。

【位置】
丹麦位于欧洲北部波罗的海至北海的出口处,是西欧、北欧陆上交通的枢纽,被人们称为"西北欧桥梁",面积43096平方公里(不包括格陵兰和法罗群岛)。

双边政治关系

1950年1月9日,丹麦承认新中国。同年5月11日,两国正式建交。丹麦是继瑞典之后第二个同中国建交的西方国家。1956年2月15日,两国将公使馆升格为大使馆,并互派大使。中丹建交以来,两国在各个领域的交流与合作逐步开展。50年代,丹支持恢复中国在联合国的合法席位。1957年两国签订了政府贸易协定。

经贸关系和经济技术合作


中丹于1980年建立经贸混委会,中丹经贸联委会第19次会议于2007年9月在丹举行。我方对丹麦主要出口机电、服装、纺织品等,自丹麦进口食品加工机械、化肥、精密仪器、发电及制冷设备等。丹麦是较早向我提供政府贷款的发达国家之一。1982年4月,双方签署第一个贷款协议。

在文化、科技、教育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近年来,中丹在文化领域的交往趋向活跃,两国文艺团体互访频繁。1974年起中丹开始互派留学生。2010年,我在丹各类留学人员逾3000人,丹在华留学生逾340名。1987年,两国签署了《中丹科学技术合作议定书》、《中丹关于建筑科学技术以及经济合作谅解备忘录》。

军事方面的双边交往与合作


建交以来,中丹两军保持了正常联系。1950年10月我开始在丹设立武官处,丹至今未在华设武官处。1993年我应邀参加了在丹举行的国际军体理事会军事五项锦标赛。1998年,丹派代表团参加了在京举行的国际军体理事会军事五项锦标赛。

领事关系


1994年6月,丹麦在上海开设总领事馆。1997年6月,我与丹麦政府就1997年后丹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问题换文达成协议。1998年9月,丹在广州开设总领事馆。2001年7月,中丹就丹驻上海总领馆领区范围扩至江西省进行了换文。2005年2月,丹在重庆开设领事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