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是亚太经合组织最高级别的会议,迄今已举行了二十次。

  • 第一次 1993年11月

    美国西雅图

    议题是21世纪亚太地区经济展望、促进亚太经合组织内部和区域间合作以及有关机制和手段等,发表了展望声明。

    第二次 1994年11月

    印度尼西亚茂物

    议题是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实现这一目标的时间表问题,通过了《茂物宣言》。

    第三次 1995年11月

    日本大阪

    议题是关于亚太经合组织成员之间实现贸易与投资自由化、开展经济技术合作,通过了《大阪宣言》。

    第四次 1996年11月

    菲律宾苏比克

    落实根据亚太经合组织贸易和投资自由化时间表所制定的单边行动计划和集体行动计划,讨论加强成员经济技术合作。

    第五次 1997年11月

    加拿大温哥华

    贸易投资自由化、经济技术合作以及东南亚发生的金融危机等,通过了领导人宣言:将亚太经合组织大家庭联合起来。

    第六次 1998年11月

    马来西亚吉隆坡

    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加强增长的基础》,通过了《走向21世纪的亚太经合组织科技产业合作议程》和《吉隆坡技能开发行动计划》等文件。

    第七次 1999年9月

    新西兰奥克兰

    会议发表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奥克兰挑战》,批准了《亚太经合组织加强竞争和法规改革的原则》和《妇女融入亚太经合组织框架》等文件。

    第八次 2000年11月

    文莱首都斯里巴加湾

    主要讨论了经济全球化、新经济、次区域合作、经济技术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和石油价格等问题。通过了《领导人宣言:造福社会》和《新经济行动议程》。

    第九次 2001年10月

    中国上海

    全球及地区宏观经济形势、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和APEC未来发展方向,通过了领导人宣言、《上海共识》和《数字亚太经合组织战略》等文件,并发表了《反恐声明》。

    第十次 2002年10月

    墨西哥洛斯卡沃斯

    讨论反恐、支持多哈回合谈判、促进经济增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地区贸易和投资自由化以及经济技术合作等,通过了《亚太经合组织经济领导人宣言》。

  • 第十一次 2003年10月

    泰国曼谷

    议题是国际和地区形势、推动多哈回合谈判、促进贸易投资、推动亚太经济增长、反恐合作、亚太经合组织改革等,通过了《领导人宣言》。

    第十二次 2004年11月

    智利圣地亚哥

    多边贸易体制、地区贸易安排、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经济技术合作、可持续发展、人类安全、反恐和反腐败等,通过了《圣地亚哥宣言》。

    第十三次 2005年11月

    韩国釜山

    通过了《釜山宣言》。承诺通过釜山路线图在亚太地区实现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的茂物目标,尽力弥合区域鸿沟,缩小差距。

    第十四次 2006年11月

    越南河内

    通过了旨在实现茂物目标的《河内行动计划》。签署了《河内宣言》,呼吁成员推动多哈回合谈判,稳步实施《河内行动计划》。

    第十五次 2007年9月

    澳大利亚悉尼

    发表《悉尼宣言》,重点阐述了各成员就气候变化、多哈回合谈判、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人类安全和亚太经合组织建设等问题达成的共识。

    第十六次 2008年11月

    秘鲁利马

    议题是国际经济金融形势、地区经济一体化、推动多哈回合谈判、贸易投资自由化和便利化等,发表了《利马宣言》和关于全球经济的声明。

    第十七次 2009年11月

    新加坡

    应对国际金融危机、气候变化、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支持多边贸易体制,推进区域经济一体化和亚太经合组织发展。发表《新加坡宣言》。

    第十八次 2010年11月

    日本横滨

    议题是增长战略、人类安全、区域经济一体化、茂物目标审评、多哈回合谈判、亚太经合组织未来发展等。发表了《领导人宣言》等文件。

    第十九次 2011年11月

    美国夏威夷

    议题是亚太地区经济增长、区域经济一体化、绿色增长、能源安全、规制合作等。发表了《檀香山宣言——迈向紧密联系的区域经济》等文件。

    第二十次 2012年9月

    俄罗斯符拉迪沃斯托克

    议题是贸易投资自由化和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强粮食安全、建立可靠的供应链以及推动创新增长合作等。发表《融合谋发展,创新促繁荣》宣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