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期“救人专业户”宋昌利 守护生命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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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很平凡,他是路政队员当中非常普通的一员,他又很了不起,20多年间他挽救了29个生命。他敦朴憨厚,兢兢业业,这些年,他做过的好事真不少。他把爱心和勇气变成了一种常态,他舍身忘己,救人于危难。他,就是山东省莒县公路局的职工宋昌利。

1993年,宋昌利从部队退伍,有着4年从军经历的宋昌利不忘指导员对他说过的,“无论身处何时何地,一定不能忘了自己曾当过兵!”一直以来,他牢记一个军人的宗旨和职责。他做好事从不留名,也不要求回报,这是宋昌利这些年来坚守的行为准则。他觉得救人不需要理由,救人更不能犹豫。认识他的人都认为宋昌利是个好人,是条汉子。

1994年初,宋昌利第一次救人。回忆起第一次救人的经历,宋昌利若有所思。当时正值清明节,去莒县浮来山上踏青的人很多,结果一辆大客车因为刹车失灵冲向了人群,人群当中的两个孩子被撞倒了。由于孩子们的伤势太重,最终抢救无效。宋昌利懊恼自己为什么不跑得更快一些,行动更迅速一些。哪怕多争取1秒钟,也是给伤者增加了一丝生还的希望。于是他下定决心,在遇到这样的事情就更快一些,救人不能犹豫,争分夺秒十分重要。有了这个开始,从此,救人便成了他的一种习惯。

有一次,一位68岁的老人骑三轮车带着小孙子在马路拐弯的地方被一辆轿车撞倒了,老人晕倒了,小孩子也被吓哭了。此时,宋昌利恰好路过,他先试着摸了一下老人容易受伤的地方,发现没有明显的硬伤后,他和肇事司机慢慢地把老人扶了起来,还帮助肇事司机维持现场,给交警打了电话。

随后,他又送老人去了医院,帮他垫付了医药费,还给老人的家里人打了电话通知了家属。安顿好老人后,宋昌利有赶去了出事现场,配合交警做调查工作。处理完现场的事情后,宋昌利不放心,再次来到医院。当时,老人的孩子们也赶到了医院,误以为宋昌利是肇事者,连问都没问就责怪宋昌利开车不小心。宋昌利看到老人的家属都在医院陪着老人,宋昌利放心了,于是默默地离开了。

经过半个多月的治疗,老人终于康复出院。老人的家人们想要感谢宋昌利,却不知道宋昌利的名字,结果做了一面锦旗只好把写名字的地方空着了。老人的家人们经过四处打听,终于找到了宋昌利。他们还给宋昌利买了一些物品,但都被宋昌利拒绝了。

这次做了好事,宋立昌尽管被误会了,但是做好事的动力依然不减。2002年,宋昌利在去莒县刘官庄镇的路上遇到一起车祸,村民张晓丽被一辆货车撞倒。宋立昌叫了救护车把张晓丽送到了医院,并帮忙办理了住院手续,直到张晓丽没有了生命危险,他才离开。宋立昌做过的好事还有很多很多,在他看来,这些事情都是举手之劳。

宋立昌在见义勇为的路上无怨无悔地付出着,他无所畏惧,拯救了一个又一个处于危难中的生命。他热心帮助别人,不计回报,淡泊名利,他用行动为我们树立了榜样。他用爱心构建了一幅幅美丽的场景,用无私描绘了一幅幅动人的画面。让我们对这位热心肠的“救人专业户”说一声:谢谢你!

知识科普

引发交通事故的因素有哪些?

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

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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