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2月1日是王福昌老人的百岁寿辰,他是总参军训部第八干休所的副军职离休干部,曾经担任过工程兵机械学校的副校长。他德耀中华,热心公益,作为一名抗战英雄,他将青春奉献给了祖国。作为一名百岁老人,他有用晚霞照亮了明日的晨辉。他说:“只要我还活着,就会一直捐。”
离职休养后,他生活清贫,一直艰苦朴素,一套中山装穿了40年,衣服领子磨破了,缝缝补补接着穿,作为百岁老人的王福昌原本可以乐享清福,但他近20年来捐出了80余万元积蓄,他家里至今用的还是随军时从东北搬到北京的桌椅,1976年购买的几把缝补着布料的藤椅,还有一些老式厚棉沙发垫,这些旧家具,在他看来,只要没坏就还能继续用,坏了的地方修一修接着用,他把节省下来的钱全部用来献爱心。
王福昌出生在河南太康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1937年,王福昌冲参加了延安抗大一分校的学习。他1938年12月入伍,曾经参加过抗日、解放、抗美援朝等战争,经历过百团大战、延安保卫、四平攻坚战、三下江南等战役战斗。然而,在1947年初,在参加歼灭桦甸守敌战斗中,为了不暴露目标,他顶着零下三十摄氏度的酷寒,躲藏在冰天雪地里歼敌,导致了左踝严重冻伤,不得不截去了左下肢。按照规定,给他配备义肢,所有的费用都可以报销,可是他依然选择了最实用、最便宜的。
王福昌对自己苛刻,却有着一颗金子般的爱心。他关心西部建设和航天事业,陆续捐款40万元,为祖国发展添薪助燃。得知老家遭受旱灾,他赶忙拿出5万元汇给镇政府,委托对方购买灌溉机具和柴油,以解燃眉之急。汶川地震,他毫不犹豫地从积蓄中拿出2万余元支援灾区重建。2000年以来,王福昌已连续8次交纳特殊党费,累计25.5万元。
2003年,王福昌老伴去世前,两位老人商量着以后可以捐献遗体。不久前,王福昌签订了捐献遗体的申请登记表,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祖国医学事业。他说:“我将把余下来的生活费全部捐献给党和人民。”
王福昌这些年一直粗茶淡饭,他留给儿女们最珍贵的就是精神财富。起初,他的行为被很多人不理解,但现在,他的信念和理想让人感动。
如今,他是北京榜样,是当代的“王善人”。他淡泊名利,一心为民,他助人为乐,投身公益,造福他人,他无私奉献的精神让人永远难忘,他在自己期颐之年尽可能多地帮助他人,给自己身边带来了一抹暖色。让我们对这位壮心不已、奉献不止的离休老干部说一声:谢谢你!
遗体捐献有哪些意义?
对社会来说,遗体捐献对社会医疗卫生事业有极大的贡献。人体解剖,人体器官移植等都需要大量的遗体来源。对个人来说,遗体捐献是种高尚人格的体现,是一种对自身对社会乃至对自然的一种科学的态度和价值观。人死了之后,身体对本人来说是没有意义的,无论人死后有没有灵魂,遗体捐献却都具体意义。一方面,人死了还想着为社会为人类做贡献这本身就是一种很高的社会道德;另一方面,某些相信人死后可以通过器官的使用而使自己的生命光辉也照亮别人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