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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万套保障房建设,是群众的热切期盼,更是政府的庄严承诺。如今,保障房建设的进度如何,质量是否有保障,分配是否能保证公平,始终牵动着社会各界的神经。温家宝总理说,资金筹措、设计到施工全过程的质量和管理运营机制是他关心的三个问题……
中央提出,对完不成保障房建设任务的地方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监察部将对负责人进行问责。完不成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任务的城市,不得兴建和购置政府办公用房。
前8个月国内保障房建设情况公布,5省开工率超过100%。“十二五”,我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建设3600万套。如何公正地切分如此巨大的“蛋糕”,至关重要。
住建部保障司计划在今年9月底推出全国保障房建设采购平台。将会与纳入保障房采购平台的建材企业签订协议书,要求产品价格必须低于一般市场价格一定幅度。
住建部: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确保实现全年新开工建设保障性住房和各类棚户区改造住房1000万套的目标。
今年全国计划新开工建设保障房1000万套,这是我国有史以来保障房建设规模最大的一年。这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又一重大举措,意义重大。今年以来,中央密集部署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各地积极落实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随着我国住房保障建设的不断推进,百姓住有所居的梦想将从一份份文件变成现实。
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
房屋征收评估新流程选定机构
一般由房屋征收部门作为委托人,与评估机构签订评估委托合同。征收评估、鉴定费用由委托人承担。
估价师对被征收房屋进行实地查勘,根据评估对象和当地房地产市场状况,选用一种或多种方法进行评估。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房屋征收部门将评估结果向被征收人公示。公示期间,估价师要对初步评估结果进行现场说明解释。
公示期满后,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向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整体评估报告和分户评估报告,房屋征收部门向被征收人转交分户评估报告。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评估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10日内,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被征收人或者房屋征收部门对原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复核结果有异议的,自收到复核结果之日起10日内,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