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举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揭开了党和国家历史的新篇章,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北京召开。全会一致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规定了改革的方向、性质、任务和方针政策,是指导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纲领性文件。
中国共产党第十三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88年9月26日—30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原则通过了《关于价格、工资改革的初步方案》,建议国务院在今后五年或较长一些时间内,在考虑物价上涨因素的同时组织实施。
中国共产党第十四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1993年11月11—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制定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提出包括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1998年10月12—14日在北京举行。会议集中研究农业和农村问题,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农业和农村工作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3年10月11日至14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提出鼓励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国企改革、转变政府职能、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建立现代产权制度等。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于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在北京举行。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加强农村制度建设;积极发展现代农业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加快发展农村公共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