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总理李克强10月25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推进公司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降低创业成本,激发社会投资活力。
此次改革,意在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企业更好更快发展,既延续了本届政府一贯坚持的转变政府职能要求,也提出了通过改革激发生产力,尤其是新兴生产力的新要求,体现了诸多亮点。
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和缴足出资的期限。
推进注册资本由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降低开办公司成本。
通过放宽准入门槛,激活一批中小企业、小微企业的发展活力,特别代表新兴生产力发展的企业,符合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要求。
国务院推出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减少政府对市场的微观干预,有利于保障劳动创业权利,激发社会投资活力,带动创业就业,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
市场主体数量越多,产业结构越合理,中小微企业作用发挥越充分,市场就会越活跃,发展动力就会越强劲。企业注册资本每增长1亿元,就能带动财政收入增长1490万元。
推行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的关键,是要按照便捷高效、规范统一、宽进严管的原则,创新公司登记制度,强化市场主体责任,促进形成诚信、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
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年度报告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查询,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建立公平规范的抽查制度,克服检查的随意性,提高政府管理的公平性和效能。
大力推进企业诚信制度建设。注重运用信息公示和共享等手段,将企业登记备案、年度报告、资质资格等通过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系统予以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