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届海峡论坛 2012年6月
主议题:"汇聚民意 共谋福祉"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决定:进一步放宽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在大陆就业的相关政策。大陆企业可以按照就业管理的相关规定,自主招用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就业。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可与大陆居民同等条件到大陆企业就业。二是对台生及其他台湾居民到大陆事业单位就业扩大试点。我们将在福建、江苏已有试点基础上,再新增天津、上海、浙江、湖北4省市作为试点地区。
公安部决定:进一步为台胞来往大陆和在大陆居留、生活提供便利。一是在现有的27座城市28个台湾居民口岸签注点基础上,自6月20日起,增加广西南宁、江苏无锡机场口岸为台胞办理入境证件和签注提供服务。待相关准备就绪后,吉林长春机场口岸的台湾居民签注也将于年内实施。二是自7月25日起,将台湾居民来往大陆签注最长有效期由1年延长至2年。三是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还愿为台湾居民免费提供原台胞证号码的加注服务。
教育部决定:台湾居民可以在大陆高校申请教师资格证。在大陆高校工作的台湾居民,凡办理了居住证明的,根据自愿原则,可申请认定大陆高校相应种类的教师资格,条件和程序与大陆申请人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