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3个国家宪法日到来之际,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中央宣传部、司法部、浙江省人大常委会在杭州共同举办2016年国家宪法日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兼秘书长王晨出席并讲话。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稳定性。新中国成立6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宪法对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产生了重大深刻的影响。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3个“宪法日”,同时也是第16个“全国法制宣传日”。古语有云:“治国凭圭臬,安邦靠准绳。”近年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围绕“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总目标,中国的法治建设蹄疾步稳,进入崭新征程。
2016年12月4日是第三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六个“全国法制宣传日”。近日,各地边防官兵走进社区、学校,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思维基于宪法而产生,宪法性的思维习惯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问题,宪法思维是以公平正义为目标,制定并遵循科学的制度,实现人们的普遍情感,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宪法思维是推动社会进步的思维方式,是用科学制度和规则来改变生活的思维方式,是综合性、系统性的思维方式。
世界上的宪法起源于英国,经过不断的发展成为我们熟悉的现代宪法。现代宪法从诞生到发展走过了百年历程,我们把宪法这一模式与我们的国情相结合,形成属于我们自己的宪法,历经了漫长的变化使我国宪法具有中国独有的特点。从新中国成立到改革开放,再到现在飞速发展,我们的宪法在这一过程中也有了与时俱进的突破。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确定了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我们国家对宪法的尊重和重视也达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宪法是社会启蒙的起点,是社会进步的动力,是人皆幸福的基础。宪法是现代国家确立的基础,它不但解决了政权的合法性问题,还有效的保护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此基础上,改变了我们几千年来关于人民与国家政权关系的传统思维。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
宪法日,最重要的作用,是重新将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最大范围内普及和弘扬。作为国家根本法,宪法不仅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政治性文件,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还是各级政府决策的依据所在,是我们作为中国公民理解制度的依据所在。
宪法精神深入决策,是根本大法发挥作用的体现,也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最大体现。宪法的内容是框架性的、纲领性的,但是宪法对于各种社会主体尤其是决策主体的责任、义务和权力范围,都有具体的规范。因此,在决策中遵循宪法,纠正一切违反宪法的内容,才能够保证各个权力主体的决策合法、合规,有依据,也才能防止滥权、违宪的出现甚至蔓延。
宪法保护公民的权利,公民依据宪法赋予行使自身的权利。这种意识在近些年的社会生活中越来越得到认可和推广。宪法精神抵达民心,不仅是公民权利的保证,也是执法服务的最优体现。
12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在深圳举办“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这是法院“十佳新闻发言人”亮相并现场阐述对法治的信仰。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河南省濮阳市党员干部参加国家宪法日活动。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数百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普通群众走进法院。这是工作人员向参观群众介绍吉林“电子法院”的相关情况。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举办公众开放日活动,数百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及普通群众走进法院。这是参观者在观摩庭审。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安徽省合肥市多个街道和社区开展“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主题宣传活动。这是市民在凯旋门社区通过猜灯谜学习法律知识。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50名来自山西太原市外国语学校的高一学生来到太原市人民检察院,实地参观并与青年检察官进行座谈,对宪法精神和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进行更深入的理解和认识。这是学生在与检察院工作人员互动。当日是我国第二个国家宪法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