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某某 提问

网友Jeason问

春节假期很多人都是在工作岗位上度过的。据说,春节加七天班不补休的话至少能拿1422元,那么,春节加班费是怎么算的?

小编答

春节的7天假期其实是由两部分组成的:法定节假日和休息日。

按照《劳动法》关于支付加班费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在法定节假日安排劳动者加班,应按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在休息日期间安排劳动者加班,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春节里,法定节假日加班能至少拿3倍工资,调休日加班至少2倍工资。计算加班工资时,应先用(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计算出日工资,然后再乘以相应倍数和天数即可算出加班工资。

这里的“月计薪天数”小编要说一下,它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2008年首次提出的概念,是专门用来计算日工资、小时工资的。《劳动法》规定,11个节假日即使不上班也应计薪,除去不计薪的104个双休日,月计薪天数应为(365-104)/12,即21.75天。

因而,法定节假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300%×加班天数;休息日加班工资=月工资基数÷21.75天×200%×加班天数。

你可能会疑问了,这里怎么又出现一个“月工资基数”的概念。因为“工资”本身就是一个大的概念,一般包括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奖金、补贴、提成等等。

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基数可以通过以下标准确定:

第一、劳动合同明确约定了职工工资数额的,而该工资数额又与实际发放额相一致的,就应当以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基数应包括“基本工资”、“岗位津贴”等所有工资项目。

第二、劳动合同没有明确约定工资数额的,应当以职工实际工资额作为计算基数。类似“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等规定都属于不明确的规定。

第三、在实际中,有时职工的当月工资与当月奖金发放日期不一致,这时应该将这两部分合计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因为职工的月奖具有“劳动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报酬”性质,属于工资组成部分。

第四、实行计件工资的劳动者,应以职工法定工作时间内的计件单价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第五、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用人单位,当综合计算周期为季度或年度时,应将综合周期内的月平均工资作为加班费计算基数。

以上“月工资基数”和“月计薪天数”搞清了,你就可以计算自己的加班工资了。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6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2月7日(除夕)至13日(初六)放假调休,共7天。2月6日(星期六)、2月14日(星期日)上班。

根据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新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春节的规定放假时间为农历正月初一至初三。即2016年2月8日(初一)到2月10日(初三)为春节法定节假日,而除夕、正月初四至初六属于双休日调休。

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2月8日、2月9日、2月10日三天安排劳动者工作,应按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支付加班工资。而除夕、正月初四至初六的4天,如果安排加班的话,可以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则应当按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200%支付加班工资。

以月薪2000元为例,如果春节假期加班7天,则加班工资为1563元,一共应拿到3563元工资。

另外,小编想特别提醒的是,由于2016年是新版《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施行后,恢复除夕放假的第二年,不排除一些公司还是会按照以往的惯例:前三天3倍工资,后四天2倍工资计算。具体怎样计算,网友可以咨询本公司人事。

本文综述自:
      加班工资怎么算?2016年春节加班全攻略 人民网 2016-02-05
      春节假期加班,工资怎么算? 新华网 2016-0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