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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提问】医改的很多举措最终都要靠医务人员来落实,请问怎么才能调动医务人员的积极性?
高卫中:医务工作者是最重要的医疗卫生资源,是为群众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主体,也是推进医改的主力军。胡锦涛总书记和温家宝总理都多次强调,要在全社会营造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人员的社会氛围。李克强副总理也指出,医药卫生领域的广大干部职工是一支特别能战斗的队伍,是一支具有奉献精神的队伍,是一支值得尊敬和信赖的队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归根结底要靠广大医务人员的努力和奉献。如果不能够充分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医改的成功就是纸上谈兵。
要想调动广大医务人员的积极性,根本思路就是要保障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提高他们的社会地位,为他们创造良好的职业环境和发展空间。我们会采取多种措施,特别是准备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大工作力度。
一是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益性质,提高医务人员的社会地位和社会认同。深化医改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维护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益性,从而转变和规范医疗行为,从依赖大处方、大检查谋取利润转变为使用适宜人才、适宜技术和基本药物为群众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从"以药补医"、"以医养防"转变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使医务人员回归"白衣天使"的本色。这一改革首先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始,目前已经初步显现出成效。从安徽等地基层医改成效来看,医疗卫生机构趋利性质得到扭转,公益性质得到回归,医务人员的合理收入水平和社会地位都得到了提升。
二是完善人事和分配机制。通过多种手段建立起竞争性的用人机制和激励性的分配机制。积极改革人事制度,实行竞争上岗,优胜劣汰,使医疗卫生机构建立起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用人机制,激发大家的积极性。同时积极探索改革补偿机制,并加强绩效考核,将医务人员的收入水平与考核结果相联系。通过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关键岗位、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作人员倾斜,适当拉开收入差距,从而增强医务人员改善服务质量和提高效率的积极性。2009年10月1日起,已经开始在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此外,也注意合理确定医务人员工作负荷。根据医院的功能定位和工作负荷,重点解决护理等人员的编制问题,缓解医务人员超负荷工作的状况。
三是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条件。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医务人员的培训,为提高医务人员的素质和能力提供机会。特别是针对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滞后的问题,积极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医疗卫生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机制,形成一支数量适宜、质量较高、结构合理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同时逐步探索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模式、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为医务人员的职业发展提供良好条件。近年来还把医院重点专科建设列为改革重点工作之一,大大激发了医务人员的工作热情。四是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流动。根据医务工作者的特点,借鉴国际经验,不断探索并逐步扩大执业医师多点执业范围。已经将试点范围扩大到所有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将试点的条件放宽到主治医师,并增加多点执业的地点数量,让优秀医疗人才合理流动,从而使医务人员可以通过自己合法劳动提高收入。
五是弘扬崇高的职业操守,加强医德医风建设。重视医务人员人文素质培养和职业素质教育,大力弘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增强职业自豪感,促进医务人员廉洁行医。完善医疗执业保险,开展医务社会工作,完善医疗纠纷处理机制,增进医患沟通,改善职业环境。力气在全社会形成尊重医学科学、尊重医疗卫生工作者、尊重患者的良好风气。
以上所有措施,都是为了通过体制、机制改革,让医务人员通过诚实劳动,获得体面收入,获得社会地位,获得群众的尊重。
【网友提问】你们说,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例逐步下降。但我们感觉老百姓的实际负担仍没有明显减轻。请问这是什么原因?
高卫中:医疗费用上涨过快的问题,一直都是我们关注的重点。虽然政府投入逐年增加,居民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比例逐年下降,但由于医疗费用上涨过快,个人卫生支出绝对数仍在上升。为此,我们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和分析。个人卫生支出增长既有客观因素,也有主观因素。
第一,客观因素。一是人民健康需求增加。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收入增加,城乡医疗保障制度迅速推进,保险覆盖面扩大,加之筹资水平和报销比例不断提高,居民医疗服务合理需求从压抑得到极大释放,卫生服务量明显增加。与2009年相比,2010年全国门诊增加3.5亿人次,住院增加918万人。二是技术进步、服务要素价格上涨和诊疗环境改善客观上促进费用上涨。2009年、2010年消费者物价指数(CPI)分别比上年增长8.7%和3.3%。高端设备使用、检查化验方法和试剂更新换代等技术进步是导致医疗费用上涨的客观因素。此外,2007年以来,药品、高值耗材等要素价格上涨较快,导致总体医疗费用上涨,个人医疗卫生支出相应增加。三是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等因素。我国人口老龄化进程较快,目前60岁以上的老人已超过1.7亿人,且每年以近800万人的速度增加,人口快速老化将导致医疗费用的快速上涨。同时,我国疾病谱从以传染病为主向以高血压、糖尿病、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等慢性病为主转变。这些疾病的控制涉及新药物与治疗技术的开发和使用,也会导致医疗费用的上升。
第二,主观因素。一是医生过分依赖、病人过分相信高新技术。新药物、新技术、高端设备在满足病人对高质量医疗服务需求的同时,也造成了医疗费用的上涨和医疗资源的浪费。二是医生诱导需求。由于医疗活动的特殊性,医患双方存在严重的信息不对称,医生受经济利益驱动,开"大检查"、"大处方",从而造成医疗费用持续增长。另外,还存在医患关系紧张和执业医生自我保护带来的浪费等因素。
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使有限的医疗卫生资源发挥出最大的社会效益,确保群众最大限度得到改革的实惠,是医改工作中需要认真研究解决的问题。目前我们正会同相关部门采取积极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公立医疗机构体制机制改革。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积极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扭转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趋利机制。同时,大力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严格实施区域卫生规划,控制医疗机构的发展规模和贷款、举债行为,控制医疗机构费用的不合理上涨。二是积极推进医保支付方式的改革,充分发挥医保的控费"阀门"作用,规范医疗卫生机构诊疗行为,加快建立统一的医疗信息系统。此外,加大政府卫生投入和医疗保障等筹资力度,提高报销比例,开展门诊统筹和重大疾病保障试点等,降低个人实际费用支出占总费用的比例,减轻群众医药费用负担。
全国有不少地方,特别是一些医疗费用上涨比较快的一线和二线城市,正在积极探索有效措施加以控制,比如说,上海和甘肃。他们各有特点,但是共同特点都是采取综合手段,统筹考虑资源配置、机制改革、支付改革、价格改革、内部管理等措施,争取有效解决看病贵问题。
【网友提问】今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又提高了,请问这笔钱将怎么用?老百姓能享受到哪些实惠?
高卫中:2011年,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了25元,各级财政投入资金总额将达到300多亿元。这充分体现了党和政府对群众的关怀。
综合考虑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面临的主要公共卫生问题以及干预措施效果等因素,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经反复论证,确定新增经费主要用于扩大覆盖人群、提高服务质量和增加服务项目和内容。
一是将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对象由0-3岁扩大到0-6岁,每年新增服务人群约4800万人。
二是新增管理高血压患者1000万人,糖尿病患者600万人,将排查发现的约300万重性精神疾病患者全部纳入管理范围。
三是增加孕产妇和65岁以上老年人体检项目,提高疾病早期筛查水平。
四是增加健康教育服务内容,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健康教育活动频次。
五是增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够承担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和食品卫生信息报告、职业卫生咨询指导等卫生监督协管服务项目。
调整后的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包括10大类41项,老百姓将享受到更多的免费服务。
居民个人健康档案将进一步完善,从而方便医疗机构为居民提供连续的健康管理服务,同时也有利于居民个人了解自己的健康信息。儿童、孕产妇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可获得更多的保健服务项目。重点疾病患病人群管理将进一步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每年可以免费获得4次面对面的随访服务和1次健康检查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共卫生服务功能也将进一步强化。
我们还充分考虑了流动人口享受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问题,要求各地为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提供同等的公共卫生服务,包括暂住人口。另外,我们还充分发挥中医药优势,利用中医药适宜技术为居民提供预防保健服务。
实施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是惠及千家万户的一项民生工程,国务院领导和卫生部领导多次做出重要批示,提出明确要求。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任务落实和群众受益这两个关键环节,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项目管理。要求地方进一步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保障机制,及时足额拨付专项资金,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管,保证基层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
二是开展绩效考核。卫生部、财政部将委托第三方对各地2010年度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公开通报,并与2011年中央财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转移支付挂钩,逐步形成定期年度考核工作机制。
三是加强督导和交流。2011年下半年开展一次督导检查活动,及时发现问题,总结先进经验,督促地方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落到实处。我们还将通过研讨会、交流会等形式,总结和推广各地在实施过程中好的经验和做法,推动地方相互学习,相互促进。
四是规范提供服务。卫生部已经印发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对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服务对象、内容、流程、考核指标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对基层卫生人员技术培训,使基层医务人员掌握服务技能,规范提供服务,保证服务质量。
五是加强宣传。卫生部门将通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提高群众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知晓率,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并接受社会监督,也希望新闻媒体积极参与。
【网友提问】胡总书记提出要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将从哪几方面保证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
刘喜堂:保证群众积极参与社会管理是一个比较大的命题,涉及到的部门和机构比较多。就民政部而言,根据2011年工作要点将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化城乡基层民主,保障群众的民主权利。一方面要落实好《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做好修订《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工作,扩大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直接选举覆盖面,指导街道社区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另一方面要贯彻新修订的《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深化村民自治实践,确保各省(区、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依法有序进行,细化村务公开目录,拓展村务公开工作。
二是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发展。加强和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探索建立统一登记、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分级管理、依法监管的社会组织管理体制。研究制定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资金扶持等引导社会组织发展的政策措施,协调和落实社会组织税收优惠政策。联合有关部委出台《关于加强社会组织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健全社会组织人事管理、职称评定、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政策。加强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发挥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功能。
三是推进社会工作专业服务。继续完善配套政策,加快建设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强化培养评价体系,开展专业社会工作者登记服务和信息管理工作,完善志愿者注册办法,探索建立社会工作人才和社会服务志愿者协作机制。指导有条件地区探索建立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孵化基地,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落实《关于民政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开发社会工作岗位。研究制定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标准、评价办法以及职业道德规范。
四是推进慈善事业发展。研究制定我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建立慈善事业协调机制和慈善活动评价机制。实施《慈善捐助信息公开指引》,加强慈善信息服务平台建设。推进慈善超市、社会捐助服务站点建设和创新运营管理。加大慈善文化的宣传力度。
【网友提问】国家在农村基层如何进一步推进医疗体制改革?
高卫中: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当中非常基本,非常重要的一个部分。它经过60多年的发展取得了重大的成绩,但是它本身也存在着不少问题。“十一五”期间,特别是深化医改启动以来,我们解决了相当一部分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遵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原则,采取多种举措,通过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来更好地向农村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要做的事很多,主要说几个方面:
一个是推进县级医院综合改革,优先发展县级医院,带动县域卫生发展。县级医院承担了我国大约9亿人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又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的改革发展至关重要,有一个省长说得好,解决好县医院的问题,实现“大病不出县”,就会大大缓解农民居民的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就会缓解大城市大医院的压力,就是保基本。
第二,加快乡镇卫生院综合改革,尽快确立新机制。就全国看,乡镇卫生院的综合改革正在加快推进,当前,我们将继续落实乡镇卫生院的补偿政策,解决历史负担,把着力点放在规范基本药物招标采购,建立基层用人、收入分配等内部运行新机制,加强绩效考核,争取在今年第三季度末普遍按新机制运行。
第三,加强村卫生室和村医队伍的建设,确保“网底不破”。将全部村卫生室纳入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范围,纳入新农合门诊统筹,纳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统一管理。进一步落实村卫生室和村医的政府补助、公共卫生经费和新农合门诊统筹支付,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妥善解决村医养老问题;进一步研究巩固加强村医队伍的新政策、新举措,吸引适宜人才到村卫生室、村医岗位工作,把110多万人的村医队伍巩固住,发展好。
第四,加强基层卫生人力建设。基层卫生人力一直是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发展的短板。近年来,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昨天,国务院研究决定,建立我国全科医生制度,这是一项带有根本性的重要制度建设。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探索创新,完善激励政策,实现适宜人才“进得来,留得住,用得上”;吸引急需的骨干医生和学科带头人到县级医院工作,提高县级医院水平,加强县域医疗服务能力建设。
第五,加快基层信息化建设。信息化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管理和服务效能的倍增器。我们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建设集公共卫生、预防保健、基本医疗、基本药物等为一体的基层医疗卫生信息系统,大幅度提高服务能力,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用药。
【网友提问】:刚才你提到教育部与各省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能否介绍一下主要的内容?
王定华:2011年3月9日教育部与北京、天津、上海、重庆、辽宁、河北、河南、湖南、广西、江西、福建、山东等15个省份签署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3月11日与广东签署了备忘录,6月15号又与云南签署了这样的备忘录。7月11日还将与11个省份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备忘录中教育部的责任主要是:
一是审核认定。对各省推过省级人民政府认定的实现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进行审核认定,对通过审核认定的基本均衡发展县(市、区)授牌。
二是项目支持。通过国家组织实施的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等项目,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教师的配置与培训、教育信息化等方面,加大对各省支持力度。
三是支持改革。支持各省做好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工作,提供改革创新,锐意进取。
四是宣传展示。组织国家级媒体对各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先进典型进行展示。
五是提供指导。支持各省开展义务教育课程改革,创新教学模式,改革评价手段,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那么各省承诺的职责不尽相同,体现一省一案,因地制宜,具有特色。但最基本的有以下方面:
一是明确规划。根据本省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明确2012年底多少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2015年多少个县(市、区)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
二是加大投入。采取有效保障措施,确保实现、完成各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三是纳入考核。将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建设工作作为考核各市(地、州、盟)和县(市、区、旗)人民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的重要内容。
四是探索机制。建立均等配置义务教育资源、规范办学行为的体制机制。
五是解决问题。就是解决本省的特殊问题,例如采取切实措施,逐步降低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比例。
【网友提问】十二五期间,国家将从哪些方面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发展?
刘喜堂:社会救助事业发展关系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党中央、国务院对此高度重视。党的十七大确定了"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和"绝对贫困现象基本消除"的总体目标。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将按照"十二五"规划纲要关于"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的明确要求,坚持"保基本、可持续、重公正、求实效",以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狠抓落实为着力点,以强化能力建设为保障,不断推进社会救助事业健康发展。
一是加强社会救助法规制度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加快社会救助立法进程,尽快将各项社会救助工作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管理轨道;完善城乡低保制度,全面建立临时救助制度,规范完善医疗救助制度,实现各项制度的城乡均等覆盖;理顺基本生活救助和其他专项救助之间的关系,通过低保、五保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同时推动专项救助制度在覆盖低保对象的基础上向低收入家庭延伸,重点解决低保家庭及其他低收入家庭在医疗、教育、住房以及突发事件等方面的困难。
二是规范社会救助操作管理。逐步建立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体系,力争实现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收入信息的互通、共享,提高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科学化水平;建立救助标准科学制定和动态调整机制,实现低保标准、价格临时补助与物价上涨的有机联动;优化救助程序,坚持动态管理,规范城乡低保分类施保,按救助对象不同需求实施差别化救助,提高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和重病患者的保障水平;加强医疗救助与其他医疗保障制度的衔接,逐步扩大医疗救助覆盖面,实现医疗救助对象诊疗费用即时结算的"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逐步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力争实现医疗救助对象在经新农合、医疗保险报销后,自负基本医疗费用的救助比例不低于50%;加强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提高服务水平,使机构集中供养五保对象的能力达到50%。
三是强化社会救助能力建设。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聘人员等方式,配备落实基层工作人员;推行以奖代补等方式,保证基层救助工作运转;加快信息化建设,提高管理效率与水平。
四是健全救助资金筹集机制。进一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对社会救助的投入,形成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确保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医疗救助等社会救助标准和补助水平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逐步提高。
【网友提问】我是一位农民工,我想长期在城里工作、生活,对我自己的一些权益还不够清楚,请你介绍政府如何来保障我的各种权益?
尹成基:我们高度重视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在促进农民工就业、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扩大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等方面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措施有:
一是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加快推进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服务。
二是加大对农民工技能培训的投入力度,整合培训资源,提高培训资金使用效益。加强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落实好符合条件学生的中等职业教育助学政策。
三是全面实施劳动合同制度,大力推进集体合同制度。采取有力措施,强化农民工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司法保障工作,加大力度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逐步提高农民工工资水平。
四是努力扩大农民工参保覆盖面。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的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参保人数逐步增加。今后,我们将以新生代农民工为重点,努力促进农民工体面劳动、融入城市有尊严地生活,努力做到“十有”,即农民工进城有工作、上岗有培训、劳动有合同、报酬有保障、参保有办法、生产有安全、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发展有目标,切实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网友提问】:高考还能否继续,高考改革的思路是什么?
王定华:高考的工作虽然不归我这个司主管,但由于网友的问题比较集中,我在此简单讲讲有关的改革思路。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要完善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以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克服一考定终身的弊端,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创新人才培养。 我国高考招生制度改革的总体方向是既要有利于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人才的培养,又要有利于维护社会和教育的公平与公正。未来十年,统一高考为主的格局不会发生改变,但在考试形式、考试内容、录取方式等方面将会稳妥地进行改革。
一是深化考试内容和形式的改革。着重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进一步完善统一命题和分省命题的方式。探索部分科目一年多次考试。
二是逐步实施高等学校分类学考试。不同类型的高等学校可以推过不同形式的入学考试或其他入学方式选拔学生,改变千校一卷的考试模式。
三是完善多元化录取方式。以统一入学考试为基本方式,结合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择优录取,并辅以自主录取、推荐录取、定向录取和破格录取等方式选拔人才。
四是坚持阳光招生,完善信息发布,加强过程监督,保证高考招生的公平公正。
【网友提问】请问今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将怎么样?政府有哪些新的措施?
尹成基:近几年高校毕业生就业问题之所以显得比较突出,有多种因素:
一是总量压力巨大,2001年高校毕业生只有110多万人,2010年已达到630多万人,今年进一步增加到660多万人。
二是存在一些结构性矛盾,主要是部分毕业生专业背景、知识技能与岗位需求不太匹配。
三是就业观念有待转变。部分毕业生就业期望与现实需求存在较大差距,中小企业是大学生就业的主渠道,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更需要大学生发挥作用;但受传统择业观念的影响,一些毕业生不愿到二三线城市和基层就业。此外,就业服务体系不完善,服务方式单一,服务质量不高,也是一个重要原因。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我们将按照中央的要求,继续将高校毕业生就业摆在就业工作的首位,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局势基本稳定。
一是加强调整经济结构,着力发展智力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和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等劳动密集型产业,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机会。
二是积极引导高校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同时采取更有效的措施,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创业教育培训和创业服务,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使更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创业实现就业。
四是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将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就业援助体系,积极开展更具针对性的就业指导和服务。
【网友提问】:当前的小孩子,从小就要上英语、绘画、舞蹈、钢琴等等各种辅导班、竞赛班,为的是能不输在起跑线上,能够将来上一个好点的学校,可谓各方面发展。请问下这就是所谓的素质教育吗?您是怎么看待素质教育的?
王定华:素质教育是党和国家一直提倡的,也是教育部门和学校致力追求的,但由于种种原因实施素质教育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下一步我们要按照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中长期规划纲要的要求,从三个方面作出努力,采取十项措施予以推进,以便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这三个方面是:
第一政府要把减负作为教育工作重要目标,统筹规划,整体推进。用科学的发展观衡量学校成绩而不是一味下达升学指标。
第二学校要把减负落实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率先实现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
第三家长要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主动配合学校的减负工作。
十项措施是:
一要努力提高教学效率,尽量在课堂上完成主体的教学任务。而不是靠布置大量作业让学生达到对知识的掌握。
二要科学安排在校时间,避免利用双休日和节假日组织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三要停止教师有偿家教,让广大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的教书育人中来。
四要坚决取消“占坑”培训,切断校外补习班与学校招生的联系。
五要严格教辅资料管理,学校不得统一征订各种教辅资料。
六要丰富学生校外生活,让同学们走出校门感受经济社会变化,从事志愿服务和公益劳动,提高动手能力。
七要减轻学生升学压力,通过公平的、科学的招生程序,方便学生入学。
八要开展学生心理疏导,让他们身心健康地、愉快地成长。
九要帮助家长改变观念,要让他们知道人的一生犹如一个长跑,起步早晚并不决定未来的成功。那种“不让孩子输到起跑线上”的口号某种程度上是一句忽悠。
十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教育部门和督导部门对于在减负方面和实施素质教育方面,做得好的地方和学校应予以表扬和奖励,对于违背规定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顾学生全面发展的地方和学校应予批评和处罚。
【网友提问】:实现教育公平,这是当前教育最受关注的问题。教育部用什么政策推动教育公平?
王定华:推动实现教育公平,要做的工作很多,当前最重要的是促进我国义务教育的平衡发展。教育部准备在以下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是尽快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舍硬件达标。推进义务教育平衡发展,必须尽快使学校达到基本办学标准,首先实现硬件达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根据经济社会和教育发展的实际、制定、细化或完善国家标准的省级标准并向社会公布。省级标准应不低于国家标准,体现本省域特色。
二是对未来五年教师资源均衡配置做出安排。各地要在“十二五”期间努力配齐国家课程标准规定学科的各类教师,保证所有教师具备教师资格,达到学历要求。依法确保教师工资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水平。实行县域内城乡教师编制和工资待遇同一标准。不断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绩效工资制度。建立健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为主体的流动交流制度。
三是促进学习生活设施均衡配置和资源共享。各地要在学校建设达标的基础上,保证区域内各个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室条件、教学仪器设备、图书、体育场地、安全技防设施以及寄宿制学校的寄宿条件普遍得到改善,配置无明显差距。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就餐、饮水、宿舍、厕所等基础设施建设。
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确定优质教育资源学校的辐射范围,通过学区管理、联合办学、集团化办学、结对帮扶等多种有效方式,发挥优质资源示范引领作用。不断缩小学校之间的办学条件、教学质量、管理水平的差距,整体提升学校声誉和在群众中的认可度,切实缓解在大中城市义务教育阶段择校问题。
四是继续加大对义务教育的经费投入。在新的形势下,确保学生安全、促进学生健康、提高教育质量,需要更多的经费投入。各地要不断增加对义务教育的投入。建立健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将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实行国务院和地方各地各级人民政府根据职责共同负担,省级人民政府负责统筹落实的投入体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
五是认真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要将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纳入区域发展规划和财政经费保障体系,按照随迁子女实际人数拨付教育经费,采用扩大公办学校资源和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保障全体随迁子女接受免费义务教育。要努力创造条件,为随迁子女入学提供方便。举办丰富多彩教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正面开展心理辅导,引导随迁子女融入城市生活。
六是加强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教育督导部门要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督导重点,加强对政府责任落实的督导检查和对重大项目实施的检查。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把群众的满意度和认可作为衡量指标。
七是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2011年教育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特别是明确省级人民政府的责任,确定省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和路线图,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真正落到实处。
【网友提问】侵害劳动者权益恶性案件时有发生,请问你部将如何进一步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防止此类案件发生?
尹成基:近年来,针对一些用人单位拖欠农民工工资等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高度重视,不断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工作力度。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加强了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案件查处工作力度,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及整治非法用工打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通过加强日常执法和组织专项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并处理各种侵害农民工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广大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今年,将采取措施进一步加强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
一是完善劳动保障法律制度。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将“恶意欠薪罪”列入刑法修正案,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制定重大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制度,强化社会监督。
二是进一步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在继续加强日常巡视检查和举报投诉专查的同时,组织开展清理整顿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行动、劳动用工和社会保险情况大检查、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3次大的集中整治行动。
三是全面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网格化”、“网络化”管理工作,实行劳动监察属地管理,落实监管责任,将执法力量向基层延伸,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力争做到及早发现问题,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是完善对违法行为的综合治理机制。健全社会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劳动者举报投诉渠道。健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职能作用,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网友提问】民政部将如何加强城乡低保管理,避免开高档车、有多套房的人员或者村干部违规享受低保?
刘喜堂:城乡低保制度是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建设的的重要措施。自制度建立以来,各级民政等部门通过完善相关制度、加大资金投入、强化规范管理,使城乡低保逐步进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对于稳定持久地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稳定和谐发挥了重要作用。为进一步加强低保管理,实现公平、公正和公开,民政部门将主要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认定低保对象,关键是要核准申请人及其家庭的经济状况,包括收入和财产两个方面。居民收入和财产来源多、类型杂,相关信息分散在多个部门和机构,目前尚未实现互通互联。受法律法规约束和条件限制,当前民政部门尚不具备跨部门查询居民收入和财产信息的能力,仍主要依靠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张榜公示等传统方式来核查申请人的经济状况,难免会出现审核不准的情况。十二五期间民政部门将积极实施低收入家庭认定体系建设工程,探索建立跨部门、多层次、分类别的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与工作机制,力争实现民政部门与相关部门收入信息的互通、共享,破解社会救助对象"家庭收入核实难"的难题,杜绝开豪车、多套房、炒股票等人员享受低保。
二是完善低保审核审批程序。民政部将指导各地制定城乡低保操作规程,按照"两级受理、信息比对、三级联审、末端公示"的原则优化流程;探索多种方式确保低保制度实施的公开、公平和公正;通过健全低保对象复核制度,进行及时有效的动态管理,坚决做到应退尽退;全面推行低保金按月(少数偏远地区按季度)社会化发放。
三是健全监督机制,实施"阳光救助"。通过扩大政策宣传,增强全社会对低保制度的认知度,营造健康的舆论监督氛围;通过推行公开、公示,增强低保工作透明度,以利于广大群众进行有效监督;通过加强行政监督,强化工作人员责任意识,使之公平公正的开展工作。
四是强化能力建设,保障工作开展。近年来,低保对象人数和资金投入均大幅增加,而工作人员和行政经费数量则变化不大,许多本该由县乡政府承担的工作职责,只能委托村(居)委会去完成。社会救助事业的快速发展与社会救助能力建设相对滞后的矛盾,已经成为当前制约社会救助工作健康发展的瓶颈。我们将通过健全组织机构,配强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加强经费保障等,逐步建立与工作需要相适应的管理体制和人员队伍,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网友提问】调查显示,国企、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存在一定的就业歧视现象。请问如何解决就业歧视问题?
尹成基:我国政府积极创造公平就业的环境,努力消除就业歧视。《宪法》、《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残疾人保障法》等有关法律对此作出了一系列规定。《就业促进法》明确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体检项目,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下发以来,我部联合卫生部、教育部开展了专项检查行动,督促各地出台配套文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当前,人力资源市场中确实还存在基于性别、年龄、相貌等方面对劳动者的种种歧视现象。今后,我们将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督促用人单位认真落实法律法规中有关公平就业的规定,对发现的就业歧视行为,予以严肃查处。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指导各地在劳动监察、争议仲裁以及司法实践中逐步完善反就业歧视措施。
三是设立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认真受理举报投诉,依法维护劳动者权益。
四是大力宣传公平就业政策,提高劳动者维权意识和能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网友提问】近一个时期,粮、油、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较快,请问国家采取哪些措施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如何建立长效机制?
刘喜堂:粮、油、肉、菜等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受影响最大的是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等低收入困难群众。去年以来,国务院要求各地根据当地物价上涨情况,及时制定价格临时补贴方案,合理确定发放数额和发放期限;2011年春节前,根据国务院第141次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民政部及时下拨中央财政资金104亿元,分别按照每人100元、150元、180元的标准,为农村低保对象、五保对象、城市低保对象及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发放一次性春节生活补贴。
在经济发展过程中,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波动将是一个常态。只有建立长效机制,才能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降低,为此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采取以下主要措施予以应对:
一是建立困难群众生活补贴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统计局等五部委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2011年底前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联动机制的主要内容是: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上涨超过规定的临界点后,政府应及时为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当基本生活必需品价格维持高位运行一个时期后,启动低保标准调整程序。
二是制定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办法。今年5月,民政部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下发通知,就进一步规范城乡低保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提出指导意见。通知要求各地制定在制定和调整城乡低保标准时,可采取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恩格尔系数法和消费支出法三种方法。基本生活费用支出法是指通过测算当地居民必需食品消费支出费用和非食品类生活必需品支出费用,再将两者相加的办法制定低保标准;恩格尔系数法是指用当地居民必需食品消费支出费用除以上年度最低收入家庭恩格尔系数,计算出低保标准具体数额;消费支出法是指用已有低保标准与当地上年度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相比,得出一个比例值。今后调整低保标准时,直接用这个比例值乘以当地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数。同时,根据十二五规划纲要的要求,十二五期间城乡低保标准年均增长幅度应不低于10%。
三是继续加大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投入力度。2010年,中央财政共安排下拨城乡低保、城乡医疗救助补助资金744.5亿元。2011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城乡低保、医疗救助资金879亿元,比2010年增长134.5亿元,增幅18%。十二五期间中央财政将继续加大对社会救助的资金投入。
四是进一步拓展社会救助对象范围。除稳定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外,从今年开始,民政部要求各地逐步把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低收入重病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同时,民政部门还将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制度建设,将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顿的城乡低收入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网友提问】如何判断当前的就业形势?部分地区出现的“招工难”现象是否已得到有效解决?下一步将采取哪些措施?
尹成基:当前我国就业总体形势是总量压力和结构性矛盾并存。一方面,劳动力总体供大于求的基本格局没有改变,就业总量压力依然很大并将在今后一个时期持续存在;另一方面,就业的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今后一段时期,需要特别关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是“招工难”现象将继续存在。目前珠三角、长三角等东部沿海地区普工仍有一定缺口,一些中西部地区也反映有一定程度的缺工。随着中西部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们对就业期望值的不断提高,局部性、季节性的“招工难”现象将趋于常态化,预计每年春节后的季节性缺工将反复出现。
二是新成长劳动力集中进入市场求职,其中高校毕业生660万人,加上各类未能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以及职业学校毕业生,人力资源市场将形成新的就业压力。
三是随着经济转型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技术工人特别是高技能人才短缺问题更加凸显。一季度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市场供求数据表明,用工需求中有50.5%对技术等级有明确要求,各技术等级的岗位空缺数都大于求职人数,其中高级工程师、技师和高级技师的求人倍率分别为2.29、2.19、1.89。
四是密切关注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变化对就业的影响,如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过程中,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以及企业兼并重组对就业的影响,通货膨胀压力显现、劳动力成本上升对就业的影响,以及国际贸易摩擦等诸多不确定因素对就业的影响。
从长远看,解决好这一问题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加强就业服务,及时收集和发布劳动力供求信息,特别是要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的劳务对接;二是加强职业培训,提高劳动者技能水平,国务院为此已专门下发了通知;三是逐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工贸易产业梯度转移,实现生产资料与劳动力在区域间的合理配置;四是用人单位也要顺应劳动力供求变化,合理确定工资待遇,逐步改善劳动环境,加强对员工的人文关怀,增强吸引力和凝聚力。
【网友提问】医疗救助是解决贫困群众看病就医的重要制度。民政部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制度,减轻困难群众的医疗负担?
刘喜堂:城乡医疗救助是我国基本医疗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实施医疗救助制度是我国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近年来,我国城乡医疗救助制度从无到有,快速发展,逐步规范完善,有效地缓解了困难群众的就医看病难。2010年,全国全年累计支出医疗救助资金达152亿元,人次均住院医疗救助1751元,人次均门诊救助185元;全国医疗救助对象8139万人次,其中直接救助1694万人次,资助参合参保6445万人次。下一步,民政部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健全医疗救助制度:
一是扩大医疗救助范围。目前医疗救助对象主要是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对象。按照国务院医改办要求,今后医疗救助对象将逐步扩大到低收入老年人、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重病患者。
二是稳步提高医疗救助水平。从2005年到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的医疗救助资金,从6亿元增加到110亿元,增长17倍多;地方各级财政投入的医疗救助资金,从16.4亿元增加到54.2亿元,增长2.3倍。2011年中央财政安排医疗救助资金130亿元。民政部正指导各地逐步降低或者取消医疗救助起付线,并着力将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提高到50%以上。
三是推行"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一站式"医疗救助服务是指救助对象到开展即时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所发生的医疗费用,应由医疗救助支付的,定点医疗机构可以即时结算,救助对象只需支付自负的部分。实行医疗救助补助资金即时结算,是医疗救助资金结算方式的一项重大改革,不仅方便了困难群众,解决了困难群众无力垫付医疗费用的实际困难,增强了困难群众医疗服务的可及性,同时也为民政部门更好地加强对医疗服务机构的协议监管提供了条件。
四是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群众的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工作,多次做出重要指示,要求总结经验,探索建立有关制度。2010年6月,我部与卫生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对患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等6个病种的农村贫困儿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的补偿补助水平。截止2010年底,试点地区已救助患病儿童1327人,支出救助资金707万元。加上新农合补偿,每名患儿可以得到超过2万元的补偿补助。目前,我们正积极协调财政部、卫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准备就开展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试点作出具体部署。同时,我部还将与慈善类社会组织联合,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向医疗救助慈善捐赠,不断拓宽医疗救助筹资渠道。
主持人:好的谢谢高司长,我们本场活动的主题宣讲部分就到这里,接下来各位嘉宾会在网上跟各位网友进行交流,希望大家积极参与。稍后我们央视网将进行在线图文直播,视频部分就到这里。
高卫中:尽管仍有不少难题,但深化医改的前景是光明的。“十二五”期末,我们预期将初步建立覆盖城乡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我们将缩小卫生资源配置和健康水平的地区、城乡、人群差距,我们将进一步降低居民看病就医、预防保健支出的经济负担,努力把我国居民平均期望寿命提高1岁,使国民健康水平达到发展中国家前列。
高卫中:“十一五”期间取得的成就为下一步改革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新时期面临的严峻挑战和巨大发展机遇。“十二五”期间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又一个重要阶段,医改仍是卫生部门的中心工作。我们将坚定不移地贯彻新时期卫生工作方针,坚定不移地沿着医改的正确方向前进,坚定不移地推进有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我们将正视挑战,善抓机遇,突出重点,找准抓手,研究制订好“十二五”时期深化医改规划。
高卫中:第四个“新”,是群众得到了“新利益”。由于筹资公平性短期内显著提高,服务体系更加健全,我国健康指标得到显著改善。人均期望寿命预计至少提高1岁,孕产妇死亡率从2005年的47.7/10万下降到2009年的31.9/10万,婴儿死亡率从2005年的19.0‰下降到2009年的13.8‰,均提前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群众的医疗需求得到很大释放。2009年全国门急诊人次达到55亿,比2005年增加14亿人次,增加幅度是34%;住院1.3亿人次,增长了6000多万人次,增长的幅度为84.5%,这都是非常大的、了不起的成就。从费用结构上看,也出现了可喜的变化。个人卫生支出是衡量一个国家卫生筹资公平性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我们国家个人卫生支出已经从2005年的52.2%下降到2010年的37.4%。
高卫中:再说卫生改革。关于卫生改革的成效,刚才包括民政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其他部委的同志也已经提到了,我们基本医疗保险覆盖面在不长的时间里达到了12.7亿人,这是非常巨大、非常了不起的成就。我们实际上是在举办和管理全世界最大规模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药物制度也用仅仅两年多的时间覆盖了8成以上的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群众得到真真切切的实惠。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九类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覆盖了城乡居民。针对重大健康威胁的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全面实施,重点人群得到了比较好的保护。新建、扩建了5万多个基层卫生机构和设施,基层卫生人力也得到了极大的加强。公立医院改革的试点工作也进行得非常顺利。除此以外,我们还在过去的五年当中,成功应对了汶川地震紧急医疗救护,甲流的预防和控制等对我们社会发展造成巨大威胁的突发事件,取得了胜利。
高卫中:第三个“新”是卫生事业发展迈出了新步伐,我先说三组数字,一个是关于政府的卫生投入,到“十一五”期末这一年,2009年卫生总支出4685亿元,这个数目是2005年政府卫生投入的三倍,我们长期存在的公共卫生、基层等服务体系的薄弱环节得到了相当大的加强。第二组数字是卫生服务资源的增长,到“十一五”期末,我们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总数从“十一五”之初的88万所增长到92万所,床位从336万张增加到442万张,专业人员从446万人增加到554万人,这都是非常大幅度的增长。第三组数字是卫生资源分布的差距呈现缩小的趋势。我只举一个数字,拿东、中、西部地区的每千人口床位比例来看,从2005年的1:0.79:0.79缩小到1:0.83:0.84。这些变化尤为可喜。
高卫中:第二个“新”,是确定了卫生改革的新思路。作为多年来卫生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政策措施和近期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在制度层面解决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的这些由来已久的矛盾,用基本制度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理出重点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抓手,让各级领导和干部“干明白”,让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这是非常有效的举措。改革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
高卫中:第二个“新”,是确定了卫生改革的新思路。作为多年来卫生改革的延续和深化,党中央和国务院制定了《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改革的总体思路、基本框架、政策措施和近期的重点工作,主要是在制度层面解决问题,通过制度创新,解决体制性、机制性、结构性的这些由来已久的矛盾,用基本制度来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利益。改革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理出重点的工作领域和工作抓手,让各级领导和干部“干明白”,让群众得实惠,让医务人员受鼓舞,这是非常有效的举措。改革两年多来的实践证明,这是非常重要的。
高卫中: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我国卫生事业取得了显著成效。刚刚过去的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卫生事业改革更深入、发展更迅速的重要五年。我用四个“新”字概括一下我们的成就。第一个“新”,是我们牢固树立了卫生改革发展的新理念。在科学发展观的指引下,我们确立了以人为本,卫生发展为人民健康服务,让人民群众享受发展成果的理念。在卫生改革上,我们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这是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从理念到体制的一次重大变革。我们坚持公共医疗卫生公益性质的根本方向,明确了建立中国特色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的历史任务。这些理念对于我国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卫生制度是非常重要的精神财富。
高卫中:各位网友大家好,非常感谢各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支持。我非常乐意今天来这里向大家报告,尤其是近些年来我们卫生工作取得了什么成就,下一步该怎么干。健康是人发展的基础,健康权是一项基本人权,医药卫生事业关系到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党和政府一直非常重视卫生工作。
主持人:好的,谢谢尹成基司长。下面有请卫生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高卫中进行主题宣讲。
尹成基:第四,我们积极开展劳动保障的监察,加强监察制度的建设。我们针对广大职工反映比较突出的权益保障问题,专项开展执法行动。同时,我们开展劳动保障监察的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的试点,进一步规范执法监察的制度、机制,进一步提高监察的效率,使劳动者的各项权益能够得到有效的保护。我介绍完了。
尹成基:第三,积极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认真实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这是一部“十一五”期间我国颁布的一部重要的法律,主要是针对劳动关系的协调和调解,对劳动者提出的争议案件,对处理的效率进一步提高。
尹成基:第二是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逐步完善,从法律层面上讲,我们颁布实施了劳动合同法,在实施过程当中,更加有利地保障了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的权益,使劳动关系协调机制逐步地规范化、法制化。
尹成基:第三个方面,我国的劳动关系总体保持和谐问,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个是农民工的权益保障不断加强,我们针对农民工这个就业群体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同时他们要求融入城市,成为市民的这样一个新的变化,我们积极开展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的专项行动,加强农民工的工伤保险,改善生产安全的专项行动,开展为农民工提供城市各项基本公共服务的专项行动,采取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总体上保护了农民工的各项权益。
尹成基:第五,公共服务水平的效益不断提高,目前,全国已经有超过1亿人持有和使用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障卡,另外,企业的退休人员有76%纳入到社区管理,80%以上的统筹地区实现了住院费用的直接结算。
尹成基:第四,社会保险的基本规定不断扩大,基金的财务收支状况不断好转。到“十一五”期末,五项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已经达到18000多亿元,总支出将近15000亿元,结余达到2.2亿万。
尹成基:经过七次调整,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翻了一番,另外,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待遇水平也相应地得到了提高,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我们的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管理服务的手段、效率进一步提高。
尹成基:其他的各项社会保险参保人数都有了大幅度的增加,基本上实现了制度的覆盖,第三是社会保障水平大幅度提高,特别是“十一五”期间,我们加快提高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水平,从2005年开始,我们连续7年,包括今年,在提高企业的基本养老金水平。
尹成基:第二个就是社会保障的覆盖人群迅速扩大,那么,从五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情况来看,我们城镇的基本医疗这个参保人数已经达到4.3亿人,是5项保险当中目前参保人数最多的险种。
尹成基:从制度层面上讲,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基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从制度层面上已经实现全覆盖。这个试点工作正在推进,温家宝总理已经明确地提出,要在本届政府内全面实施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这是一个重大的变化。像刚才教育部讲的,免费教育,像农村,对广大农村来讲,他们也是有史以来,第一次享受到政府提供的基本的养老保障,这是一个历史性的变化。
尹成基:主要进展,一个是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框架初步形成。从法律层面看,我们除了专项的社会保险法规之外,我们还颁布了社会保险法,这是一部非常重要的法律。同时,我们积极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试点,开展城镇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试点。
尹成基: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积极推进社会保障体系的建设,探索建立了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险体系。进入新世纪以来,各项制度改革、完善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很好地适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要求,满足了广大人民群众对于社会保障的基本需求。
尹成基:第二个方面是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取得了突破性进展。社会保障是民生之安,解决好社会保障问题就能够解除广大人民群众的后顾之忧,这是我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一项基本的社会制度。
尹成基:还有一个就是我们重点抓好三大群体的就业工作,特别是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和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我们采取的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帮助这三大群体实现好就业。
尹成基:现在就业是叫做找市场,而不是找市长。所以,这是一个非常显著的变化,再一个就是就业的政策法规体系,不断地完善。我们颁布了就业促进法,覆盖城乡的积极就业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尹成基:从就业结构来看,经过最近两个五年计划的努力,我们第一产业的就业人数比重已经降为37%,就是农村的就业人数是逐年减少。第三产业的就业比重逐步提高。第二个方面就是我们的市场就业的机制基本建立,在劳动者求职和公共的就业服务这些方面,既有政府发挥的公共管理的作用,也有市场机制所发挥的作用。
尹成基:第一,就业工作取得显著成绩。我国人口的劳动力数量占有较大的比重。我国劳动的参与率在国际上也是比较高的。经过我们的努力,我国的就业规模不断的扩大,就业结构不断优化,各项就业的目标都能够比较好地完成,就业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
尹成基:各位网友大家好。我们国家是一个人口大国,是一个人力资源大国,解决好我国人民的就业、社会保障是最重大的民生问题,所以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将就业、社会保障和和谐的劳动关系做为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经过改革开放以来,我们进一步加大这方面的政策力度,特别是进入新时期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解决好就业、社会保障问题显得更加迫切和重要。今天我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就业、社会保障和劳动关系这三个涉及民生的重要问题的进展情况。
主持人:谢谢刘喜堂副司长,下面有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政策研究司司长、新闻发言人尹成基发言。
刘喜堂:城乡医疗救助人次逐年攀升,2011年救助人次达到8139万人次。社会救助水平不断提高,城市低保的月保障标准由2006年的169.6元提高到2010年的251元,低保对象的月平均水平由2006年的84元提高到189元;农村低保年标准由年851元提高到1404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35元提高到74元;农村五保对象年集中供养水平由1608元提高到2951元,分散供养由1225年提高到2102元。这些数字可以看出在“十一五”期间我们的社会救助不断的提高。今后一个时期,民政部门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党中央、国务院的统一领导下,坚持法制化、科学化、专业化、人性化和信息化的原则,进一步完善各项救助制度,加强规范管理,健全投资机制,努力保障好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谢谢大家!
刘喜堂:第五,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初步保障。“十一五”时期是我国社会救助事业发展较快的五年,社会救助对象持续增加。2006年以来,城市低保对象基本稳定在2200多万人,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由“十一五”初的328万上升到550多万人,基本实现了应保尽保,农村低保对象由不足500万人增加到5200多万人,初步实现应保尽保的目标。
刘喜堂:第四,建立了分级负担的资金筹集机制。经过近些年的努力和运行,初步形成了以中央财政为主,地方财政为辅形成了共同负担的社会资金投入机制。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的城乡低保资金达到了634.5亿元,占资金总支出970亿元的65.4%;2010年中央财政投入医疗救助资金109亿元,占医疗救助资金总的支出152亿元的71.7%,也就是说,资金的筹集主要是来自于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对社会救助也有固定的财政投入,近几年,有些省份还建立了中央级省级财政补助资金和市县的固定比例关系。
刘喜堂:第三,规范了社会救助的实施程序,以公平、公开和公正为导向。近些年,社会救助法规政策建设得到加强,程序得到规范,形成以“县级审批、乡镇审核、社区落实”的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入户调查、邻里访问、社区评议和社区公示等居民家庭状况进行核查的一些环节成为社会救助工作中的必须程序,确保社会救助对象认定的准确性,对社会救助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等也都在不断加强。
刘喜堂:第二,明确了政府的主体责任。过去我们谈到社会救助的时候,强调的有政府,但是也谈社会,更多的是说社会的多一些,在新型的社会救助制度框架中,我们在制度设计中,各项社会救助政策都要求地方政府负责,各级党委政府都把社会救助工作列为年度的工作重点,列为解决民生,为民办实事的重点事项、重点部署、重点督办。从中央开始,社会救助事业也被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中进行部署。可以说普遍建立起了一个以政府为主导,民政牵头、部门合作、社会参与的一个社会救助事业发展的管理体制。
刘喜堂:同时针对突发性、临时性的生活困难群众,我们还探索建立了临时性的救助制度。目前这项制度已经在全国21个省份实施。可以说,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一个以城乡低保和农村五保为基础,以医疗救助、住房救助、教育救助,这样的专项救助制度为辅助,以临时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覆盖城乡的新型救助制度这么一个框架已经形成。这是取得的第一项成绩。
刘喜堂:2007年开始我们就在全国普遍推行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了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城乡全覆盖。从2006年开始,我们又把农村五保供养制度进行了根本性的变革,由农民内部互助供给向以政府财政保障为主,这样做了一个根本性的转变,明确了政府的责任。针对贫困群众的看病就医问题,从2003年开始,我国开始探索行农村医疗救助试点,2005年开始,我们又推行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到2008年城乡医疗救助制度,在全国实现了全面的建制,针对困难群众的住房困难问题,民政部门会同住房和建设部在城市实施实物配租和发放租赁补贴相结合的廉租住房救助制度,在农村开展了危旧房改造,从2007年开始,我们把城市的廉租住房制度从最低收入家庭向低收入家庭延伸。
刘喜堂:因为过去我们的社会救助制度针对的主要是盲、聋、哑等群体,还有一部分,特别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的过程中,我们有大量的经济结构调整中产生的失业、下岗的人员,他们的生活当时也缺乏保障,在这种情况下,国家大力推进了最低生活保障程度,这项制度扩大了社会救助的覆盖面,使大量贫困人群能从政府层面享受到社会救助。
刘喜堂:改革开放30年来,特别是最近一个时期,社会救助事业取得的发展举世瞩目。首先,我们搭建了一个社会救助的制度框架。针对吃饭、传译这样的日常生活困难,1997年开始,国务院全面推行了城市低保制度,城市低保制度的推进,实际上从90年代初开始探索的,到1997年在全国全面推行,这项制度的建立,标志着我国从社会主义制度从传统向现代的转型。
刘喜堂:大家知道社会救助是基本民生的保障。在社会保障体系中,我们有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这样的一些制度安排,在这些制度安排中,社会救助是专门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现在我重点把社会救助事业近些年事业发展的情况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刘喜堂:建国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党中央提出以推进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在这个社会建设中,民政工作应当说是一个主题,近些年发展特别快,取得了非常好的成绩,社会救助事业在这方面就更加突出。
刘喜堂:感谢广大网友对民政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民政工作跟人民群众是息息相关的,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特别是对困难群众的生活关系更为紧密,也是媒体热议的焦点问题,更是党中央、国务院重点关注的问题。
主持人:好的,谢谢王定华副司长的发言。下面有请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刘喜堂进行宣讲。
王定华:这些就是我们义务教育所取得的一些主要的变化,它和我国各级各类教育一样,正在发生巨大的变化,正在迈出新的步伐,我相信义务教育和各级各类教育,将为满足群众的需要,促进社会的公平,致力国家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王定华:2001年教育部正在与各省级人民政府签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备忘录,明确教育部支持什么,各省应该做到什么,这样的话,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时间表、路线图制定出来,让群众真正看到进一步的希望。
王定华:现在群众不仅仅希望子女有学上,还希望子女上好学,对此,政府和教育部门非常理解群众的关切,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部在2006年、2009年已经分别出台文化,召开经验交流会,来推进四川成都、河北邯郸等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经验,全国各地推行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态势已经基本形成。
王定华:五是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深入推进。我国的义务教育完成了全面普及。这历史任务完成之后,就进入了巩固普及成果、着力提高质量、促进内涵发展的新阶段,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为新时期义务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战略性任务。
王定华:再就是对于留守儿童,他们的父母到城市打工,他们留在家里,对这样的孩子教育部门、妇联部门、社会各界也是进行了关心、呵护,通过让他们上技术学校,还有提供亲情热线各种方式,还有临时的代理家长等等,关心他们,呵护他们。
王定华:还有,对于贫困的儿童要加大支持力度,让他们不因贫困而失去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再就是对于进城务工的人员的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现在是实行全覆盖,让他们同在蓝天下,共同成长进步,融入城市生活。现在这样的孩子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国是有1000万人。
王定华:四是特殊困难群体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得到有效保障。对于残疾儿童来讲,现在实行全覆盖,让残疾儿童残而不废,变废为宝。在有些地方残疾儿童应该成为社会关注的孩子,特殊学校应该建成最漂亮的学校。
王定华:三是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长期以来,国家采取一系列重大措施,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创新教师补充机制,实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在教育部直属的师范大学培养公费师范生,实施“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组织城镇教师、高校毕业生、师范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并逐步形成制度,大力加强农村教师培训,国家组织实施了国培计划,各地也都启动了教师的培养计划。所以现在广大教师争相学习,不断进修,这样的氛围已经形成。
王定华:国家还设立专项经费组织实施的一系列的重大工程。加大对农村义务教育,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于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的义务教育支持力度。现在学校的公用经费得到保障,教师工资得到保障,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显著的改善。 一个贫困地区的群众说,“过去进村看学校,要到土地庙,现在进村看学校,楼房高耸红旗飘。”
王定华:2006年国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及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把农村的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了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到2009年各项改革政策基本到位,2010年、2011年又进一步提高了生均公用经费基本定额和寄宿生的保障水平。
王定华:二是义务教育经费得到有效保障。进入新世纪以来,国家确立了以农村义务教育为重点的教育发展战略,用更大的精力,更多的财力来加快教育事业的发展。
王定华:全面免费的义务教育可以说是我国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的象征,对于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广大农村地区,对于这一变化欢欣鼓舞。群众说,“现在种地不交税,上学不交费,和谐好社会,农民得实惠。”衷心地感谢党和政府,对于他们后代教育的重视。
王定华:一是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施。从2006年开始,国家有步骤,有计划地逐步实施计划生育。到2009年全国的农村地区,全部实现了九年的免费义务教育,包括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还有补助技术生的生活费。从2008年开始,国家开始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的学杂费,全国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得以全面实现。
王定华:今天我重点给大家介绍一下义务教育的变化,义务教育从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颁布正式实施,到2000年做到了基本普及,2006年又修订了义务教育法,并且开始实施免费的义务教育。义务教育的人口覆盖率到2010年已经达到了百分之百。小学、初中的教育普及程度,教育的质量都有重大的提升。可以主要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王定华: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通过教育战线全体干部、教师的共同努力,我国的教育工作取得了巨大的成绩,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高等教育、职业教育都有很大的变化。
王定华:各位网友大家好,首先感谢大家对教育事业的关系、理解和支持。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教育是今天更是明天,对教育工作,政府、社会、家长,都非常关注,经常讨论一些教育的发展规划、热点、难点。
主持人:首先我们先进行这次活动的主题宣讲部分,我们首先有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一司副司长王定华进行主题宣讲,有请。
主持人:今天是网上系列谈活动的第四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系列访谈——社会篇,我们邀请了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有关司局的负责同志,与广大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回答网友提问,希望能够对广大网友提供有益的帮助。在这里,向各位嘉宾对我们这次活动的支持表示衷心感谢,对广大网友的热情参与表示衷心感谢!
主持人:今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也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隆重热烈地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对于鼓舞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意气风发地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坚定不移地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推向前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七一”前,中宣部宣教局会同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中国网络电视台、光明网、中青网等百家网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为主题,举办网上系列谈活动,引导干部群众深刻认识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只有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只有改革开放才能发展中国、发展社会主义,始终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
中国网络电视台:6月23日,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相关负责同志将围绕我国社会建设情况与广大网友在线交流。
中国网络电视台: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中国网络电视台推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网上系列谈”活动,邀请国家发改委、司法部、文化部、教育部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及专家分别从经济、民主法治、文化、社会等方面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并与广大网民进行在线交流。该活动由中宣部宣教局主办,中国网络电视台承办,人民网、新华网、中国文明网、光明网、中青网等百家网站共同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