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陈水扁弊案:家属亲信无一清白(2009年9月11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6: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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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台北地方法院今天下午对陈水扁家族弊案做出了一审宣判,陈水扁涉五罪被判处无期徒刑,罚金是两亿新台币,敕夺公权终身。我们首先通过一个短片,详细了解一下这次判决。

(播放短片)

黄俊明(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陈水扁无期徒刑,并罚新台币2亿元。

解说:今天下午4点,台北地方法院对陈水扁家族涉及的四大贪毒弊案做出一审判决,此次宣判没有对外开庭,台北地方法院发言人黄俊明随后公布了宣判结果。

据悉,当天在庭审上,法官指出陈水扁在机要费案、洗钱案、龙潭购地案中涉及的五项罪名成立,包括贪污罪、洗钱罪、侵占工友财产罪、利用职务收贿罪和伪造文书罪。而且陈水扁在犯后一再攻击并干扰司法,犯后态度不佳,判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两亿新台币,终身剥夺公权。而吴淑珍所涉及四项弊案,比陈水扁涉及弊案多了一个南港展馆案,被判无期徒刑并处罚金三亿新台币。

事实上,陈水扁家族中,这次包括陈水扁在的共有6人被判刑,陈水扁的儿子陈致中与儿媳黄睿靓因为洗钱案分别被判刑两年6个月与一年8个月,吴淑珍兄弟吴景茂和嫂子陈俊英都因为洗钱案被判刑两年。除了陈水扁家人被判刑外,陈水扁昔日幕僚马永成遭重判20年,剥夺公权终身,扁办公室前主任林德训遭判22年,扁办公室前出纳陈镇慧免刑。

今天,除了被告蔡美丽罹患癌症停止审判外,陈水扁吴淑珍等13名被告都没有到庭聆听判决,陈水扁此前表示,在一审宣判后,立即委托律师研议上诉。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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