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1+1]下访能否“终结”上访?(2009.08.19)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6:4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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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播室主持人(董倩):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的概念里面,信访这个概念就等同于上访,但是最近一段时间,有一条跟信访有关的新闻却拓展了这个概念,信访也可以是下访。今天我们就来关注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共中央政法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法涉诉信访工作的意见》,岩松怎么看待这个意见?

白岩松(评论员):其实用通俗的话来说就是在把上访变成下访的过程中,有了一种新的模式的建设,再通俗的说就是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我觉得还有一个多月就要北京迎来国庆60周年大典的这样一种背景下,这个意见的出台非常具有现实的针对性。当然更多的人在期待,它也具有长远的信访模式建设的意义。

主持人:我们先来关注一下这个意见出台的具体措施。

这条由中办、国办转发的长达28个字的意见被媒体通俗地理解为“不到北京也能解决问题”。

意见中,中央政法机关对进京上访量比较大的省,将派出接访组或巡回接访组,就地就近地受理督办可能到中央政法机关上访的问题,省、市、县级政法机关主要领导干部一般每月安排一天接待群众来访,领导班子成员定期轮流接访,并要对定期接访的时间、地点及时公示。此外,意见还要求对群众来信和出访反映的问题能解决的立即解决,并原则上要求在60天内解决问题,回复当事人。

意见提出,对合理诉求确实解决到位,实际困难确已妥善解决的问题,由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审核后,按有关规定做出终结决定,各级政法机关将不再受理。

与此同时,为防止一些地方政法机关随意使用这种终结机制,不重视实际问题的解决,强调中央政法机关要定期评查各地的信访终结案件,发现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对于问题已经得到解决的上访当事人,意见中也提出了应对机制,如对经省级以上政法机关做出终结决定,当事人仍然无理缠访的,要动员其亲属、基层组织共同做好停访熄诉工作,而对采取极端方式上访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处理,建立规范有序的涉法涉诉信访秩序。

段元祥:案件是可以终结的,但是对上访人的这种帮扶工作是不可以终结的,他们的困难我们还要通过当地的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有关方面继续给予关注。

主持人:由上访到下访,由你来找我到我去找你,然后中央主动到地方去接访,你觉得这个举动,通过这个举动它所透露出来的核心的意味是什么?

白岩松:首先尊重中国现在的信访现状,首先是尊重现实,因为的确上访是一个非常具有中国国情的一种特殊的去解决和自己自身利益有关的一种方式,可能由几个因素决定的:第一个,不愿意打官司;第二个,相信晴天,海瑞、包公;第三个,信访不信法;第四个,成本,打官司可能成本太高;第五个,的确可能有一些人对地方不信任,县里出事要去市里告,市里出事要去省里,省里如果解决不了就会去北京。因此这几年,其实这些年来,北京在面对各种各样上访的人群的时候,已经成为一个大家心知肚明的一种遍泛的现象,对地方就产生了巨大的压力,围、追、堵、截,甚至要出很大的成本,陪着你去上访,然后出钱劝你回来等等,已经成为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现象。所以把上访变成下访不是这个意见刚提出来的,其实这几年这样的意见已经很多了。

但是这次一个非常重要的亮点是上访改下访只是一种说法,但是这次有专门的组,带国子头的,包括巡视组直接就到地方了,到那些信访量比较大的省市自治区里,直接带着国子头,落地到那儿,他也就可以完成大家说告御状的功能,虽然没到北京。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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