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突发事件应对法>今起施行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4:2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11月1日播):点击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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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对法》共70条,分为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及附则七章

  

  

  

  

国务院法制办副主任汪永清:《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实施能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今天,我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开始施行。这部法律是我国第一部规范突发事件应对共同行为的法律,标志着我国对突发事件应对规律认识的深化。

    台风、地震、矿难这类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的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都属于突发事件。《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在总结国内外应对突发事件成功做法的基础上,为了切实解决我国在突发事件应对中还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而制定的。

    《突发事件应对法》共70条,分为总则、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法律责任及附则七章。据介绍,该法最大的亮点就是把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放在优先位置,真正做到防患于未然。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这部法律明确了应对突发事件中政府的责任,对各级政府在不同时期应该做什么和怎么做都作了细致规定。像城乡规划应当合理确定应急避难场所等内容也有具体规定。这些内容的明确会进一步推动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应急准备工作。

    在应对突发事件中,政府负有统一领导、组织处置的主要职责,社会公众也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突发事件应对法》要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同时法律也非常注意公民权利的保护。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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