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打官司要订报?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2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焦点访谈) 湖南省衡阳市市民蒋勇一家人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打官司时,被摊派订阅报纸。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衡阳市市民蒋勇和家人来到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蒋勇弟弟的案件将于这一天开庭。但是在开庭前,有法警要求蒋勇交纳270元钱订阅一份报纸。虽然不满法院在开庭前要求犯罪嫌疑人家属订报纸,但蒋勇一家由于害怕案件审理受到影响,还是向法院交纳了这笔钱。法院向蒋勇一家人开具了发票。对于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摊派报纸的行为,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有关领导予以否认;而法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则认为,他们只是向犯罪嫌疑人推荐了报纸。

  

    到了2005年,蒋勇一家在法院订的报纸却一份也没有收到。对此,蒋勇和家人先后向负责管理报刊订阅的法院办公室、司法队等相关部门询问,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而订报纸的270块钱,也退回无望。

  

    




据记者了解,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过程中向当事人摊派报纸的事情,不只发生在蒋勇一家人身上,其他当事人家属也被摊派过。

  

    [详细内容]

  

    主持人:1月28号,《焦点访谈》播出了《艳舞跳进了烈士陵园》,披露了四川省泸州市忠山宾馆娱乐城提供色情服务的问题。四川省委书记张学中、省长张中伟立即指示严肃处理。泸州市委市政府决定开展清查整顿工作,全面清查全市各娱乐场所涉黄、涉毒、涉赌等问题,严肃查处相关责任人,并要查清有没有干部为其提供“保护伞”。

  

    我们知道,我国法院在审判案件的时候,向当事人双方所收的各项诉讼费用的标准都是有明确规定的,法院不能以任何名义向当事人及其家属乱收费或者变相要好处。然而,在湖南省蒋勇一家在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以前却碰到了这样的事儿。

  

    解说:2004年9月28号,湖南省衡阳市市民蒋勇和家人来到了湖南省衡阳市中级法院。蒋勇的弟弟由于故意伤害罪将于这一天开庭,但是在开庭前却发生了令蒋勇一家人想不到的事情。

  

    当事人哥哥蒋勇:2004年9月28号上午8点30左右,当时因为是我弟弟开庭受审,在我弟弟被带进法庭的时候,一个法警年纪比较大一点儿,大概50多岁,看到我妈妈就说交270块钱。

  

    当事人母亲:我当时以为这个开庭还要交钱,我就不懂。我说交270块钱,我当时也抱着这个心理,你要什么钱都可以,只要我儿子不判死刑,只要我儿子不判死刑,反正我可以给。

  

    解说:270块钱对于一个月收入只有一千多块钱的五口之家来说并不是一个小数目,但是由于担心对案件的审判产生影响,蒋勇的母亲当时也顾不上问这个钱是干什么用的,就开始凑钱。

  

    当事人母亲:我身上40块钱,所以大家凑,就凑了270块钱给他。

  

    解说:那么这开庭前要交的270块钱到底是什么钱呢?

  

    当事人哥哥 蒋勇:我弟弟就问了一声,小声地问了一句,这是什么钱啊?法警说订报纸。我弟弟问定什么报?订《人民法院报》。

  

    解说:开庭前让犯罪嫌疑人家属订报纸,这事儿有点蹊跷。为进一步了解情况,我们采访了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副院长。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欧福成:在法庭里面订报纸,那是肯定不允许的,应该说也是不可能的。中宣部也好、新闻出版总署去年什么时候下了一个文件,不准强行摊派,尤其是这行业的报纸,不准强行摊派,那我们不可能顶风违纪作案。

  

    解说:法院领导一口否认了向犯罪嫌疑人家属摊派报纸的事情,可是家属却拿出了一张订阅报纸的发票,这又是怎么回事儿呢?

  

    当事人哥哥 蒋勇:后来法警就拿了这个钱叫我跟他走,走到他那个什么法警支队那个办公室,把这个钱交到一个女的手上。这个女的给我开了这张发票,开了张发票,就是说订《人民法院报》。

  

    解说:据蒋勇说,当时订报纸的时候是法院一名法警让他们订的,于是我们又找到了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的队长。

  

    李寿忠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队长:那天在开庭,开庭中午休息的时候,我们的法警就讲,你就是不懂法,走上这一步。最后我们执行的法警看到他很后悔的样子,你在看守所好好地学习学习,我给你推荐一份《人民法院报》。

  

    记者:那是在中午法庭休息?

  

    李寿忠:法庭休息的时候。

  

    解说:据衡阳中级人民法院法警的说法,这份报纸是在中午休息的时候经过他们的推荐之后,家属自愿定的。那么这份报纸到底是在开庭前,还是在午休的时候推荐的呢?我们又找到了一名在场的群众。

  

    开庭在场的群众:当时就找他妈妈要钱,他妈妈身上带的钱不够,就在她那个姓唐的朋友那里凑了100块钱,凑了100块钱,他在叔爷爷那里,就是他爷爷的兄弟那里拿了15块,来把这个钱凑起来。凑起来他说每一个罪犯都要订报纸。

  

    记者:大约是什么时间?

  

    开庭在场的群众:上午开庭的时候,还没有开庭的时候。

  

    记者:几点,你在场吗?

  

    开庭在场的群众:开庭的时候我在场。

  

    解说:而对于犯罪嫌疑人家属自愿订报的说法,蒋勇的父亲并不认同。

  

    当事人父亲:根本就没有问我们你要不要,这个有《人民法院报》是不是要订。根本就没有,就是要交钱,交了钱才开庭。270块钱,我两个月的生活费。我一个月的生活费就是一百多块钱。这个与我工作无关,好多啊,与我技术无关,与我生活无关的事儿,我也不去犯法,我订这个干什么?我们铁路也有铁路报,要你法院订?你会不会订?要你法官订,你会不会订?

  

    解说:虽然对法院让犯罪嫌疑人家属在开庭前订报的行为不满,但是蒋勇一家也无可奈何。

  

    当事人父亲:关键还是这个案子生怕判重、判偏,我们想就违心地,当时就交吧。不交他就不开庭,不交也不行,既然是法院行为,谁能惹得起法院啊,对不对?

  

    解说:可是新的一年到了,他们订阅的《人民法院报》一份也没有收到。

  

    当事人父亲:订了,把钱交了,订了到现在报纸也没来。

  

    解说:由于当时法院给他们订报纸发票上盖的章是衡阳市邮政局,于是,2005年1月3号,蒋勇和他的父亲来到了邮政局询问。

  

    记者:这个是不是你们委托法院?

  

    邮政局工作人员:不是我们委托,是他们法院售的专业性报纸,那个必须让他们售的报纸。

  

    记者:不是你们叫他订的?

  

    邮政局工作人员:我们有什么权力让他们订报纸了。

  

    解说:于是,父子二人又来到了据称是负责管理报刊订阅的法院办公室。

  

    当事人哥哥 蒋勇:开庭的时候叫我交270块钱。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保证不会给你丢,有这个文件,把你的报纸都拿到铁路供电段去了,你找你单位的收发室。

  

    当事人父亲:我找了,我们单位公家订的报纸送来了,我私人订的没有来。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不可能。

  

    解说:既然拿不到报纸,蒋勇父子想把订报纸的钱退掉,可却告知,想退掉报纸是不可能的。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很简单一个道理,我的报纸是哪里发行,我们的钱全部到哪里去。这个报纸都没得送来,我们的钱怎么可能再给你退呢?

  

    当事人父亲:为什么叫我们订报纸,我们又不是自愿的?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那里开始自愿的。

  

    当事人父亲:我怎么知道,我怎么知道,我当时在法庭里。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工作人员:开始给你的发票,你当时就可以退啊。

  

    解说:蒋勇父子又抱着最后一线希望,来到了当初让他们交钱订报的衡阳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在这里他们得到了这样的回答。

  

    当事人父亲:你当时没有给我们讲订报纸,我们的这个知情权在哪里?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人员:老同志,你的事一下说不清。

  

    当事人父亲:这个知情权被你们剥夺了。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人员:一下子说不清。

  

    当事人父亲:再一个我们不要这报纸。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人员:我们是普通老百姓。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工作人员:一下子说不清的,上面一路压下来的。

  

    当事人父亲:你们执行。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勤 贺旭萍:你们要退找领导去退。

  

    当事人父亲:找领导?

  

    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内勤 贺旭萍:肯定是领导要我们订的,领导不要我们订我们不订啊。领导不要我们订,我们还不订。我自己一分钱也没有,你去问问看,我那时订报,领导要我订的。

  

    解说:就这样,蒋勇父子跑遍了法院的相关部门,最终还是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而订报纸的270块钱也退回无望。据了解,在法院受理案件的过程中,向当事人摊派报纸的事情不止是蒋勇一家,其他当事人家属也被摊派过报纸。

  

    贺旭萍:当时有几个家属都订了,就是说宣传法制嘛。

  

    记者:而对于法院这样的行为,当事人家属也很无奈。

  

    当事人哥哥 蒋勇:这个好像就是利用这个被告人家属的心理,你不得不订,所以他一开口你就要交钱。就是好像有你这个害怕的心理,有一点那个乘人之危那种味道,所以我们就把钱交了。就是怕他,一个字就是怕。

  

    当事人父亲:老百姓犯了法,法院可以管。法院它违了法谁管了?我们也没有什么办法,找他不退,不退就不退吧,也没有什么办法。只是说心里不舒服了,只是说有口难言,没办法对付。

  

    主持人:当事人到法院打官司的时候,都怀着对法院权威的信任,希望有一个公平、公正的判决,尤其是在开庭以前,他们惟恐任何因素影响审判。而有些法院的工作人员,正是因为当事人家属这种心理,乘人之危,向他们摊派报纸。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早在2003年8月就下发了关于治理报刊摊派的实施细则,强行摊派报纸是顶风违纪,而变相向当事人索要好处也为法纪所不容,这种双重错误严重损害了法院的形象。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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