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法律不容超期羁押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今天,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出《关于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公检法机关必须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切实纠防超期羁押的现象,既要惩罚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也要尊重和保障人权,避免因超期羁押而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现象的发生。

  

    


严格执行超期羁押责任追究制度是这次通知中的重要内容之一。按照通知要求,对造成超期羁押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要依照有关规定予以行政或纪律处分,对情节严重的以玩忽职守罪或滥用职权罪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在本通知中,坚持依法办案、正确适用法律、有罪依法追究、无罪坚决放人的原则被再次重申。

  

    


今天《焦点访谈》栏目对中国大法官、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中国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赵登举进行了专访。两位嘉宾就本通知的出台、超期羁押的概念、我国当前超期羁押的现实状况、存在问题、解决办法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等问题进行了回答。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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