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大型国企如此缩水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2002年春天,广西桂林市铁合金厂进行了一场企业改制。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所谓改制实际上是卖厂还债。据调查,该厂系国家大型企业,拥有六个分厂,厂里的设备都是价值数百万元的电炉或数千万元的高炉,还有颇具规模的厂房、办公楼等,2001年年底该厂固定资产被评估为2.3亿元。然而,在这场交易中这庞大的资产却仅仅以3350万元的低价全部抵给了一家名为康密劳的公司。

  

    据调查,该厂折抵价款的依据并不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而是根据一个名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中介部门作出的评估结果。经其审计后该厂资产便缩水一半,达到1.2亿元,并最终以3350万元卖掉,而原铁合金厂厂长蒋建民成了购买方康密劳的主要负责人。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这一行为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得到审核后方可出售,否则应视为非法转让。然而,该厂在未获得核准书的情况下便私下把厂子卖掉了,这一行为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不久前,原铁合金厂部分职工以原厂厂领导有渎职和贪污的嫌疑向桂林市反贪局举报,要求检察机关查明这非法转卖背后存在的问题。然而反贪局把案子接了,却总没有一个结果。反贪局的调查人员曾经私下作出解释,因为这事情牵扯的人很复杂,所以没有办法调查下去了。于是,就在这样的无可奈何之中,桂林铁合金厂改换了门庭。

  

    [全文内容]

  

    2002年春天,在广西桂林市铁合金厂200多名职工代表,被厂领导召集举行了一个表决仪式,表决的内容是是否同意企业改制。

  

    一名原该厂职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介绍了当时的情形,就是利用半天的时间对改制一事进行表决。然而职工代表当时并没有看到任何文件,只是认为“企业改制肯定是对职工是有利的。”

  

    正是抱着这样的想法,全厂200多名职工代表几乎全部同意了改制的决定。然而令职工代表想不到的是,所谓改制实际上是卖厂还债,没过多久桂林铁合金厂的全部固定资产就被卖掉了。其实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的事情,然而桂林铁合金厂2001年年底还有固定资产2.3亿元,这庞大的资产全部折抵了一家叫康密劳公司的债务,而这笔债务只有3350万元。

  

    一名原该厂职工指出,“三千多万,连我们一个高炉都不止这个钱。因为光高炉一个分厂就一个多亿,这钱到哪儿去了?现在这么搞。”

  

    


桂林铁合金厂是国家大型企业,企业有六个分厂,从选矿、冶炼、运输一条龙,厂里的设备都是动辄数百万元的电炉和价值数千万元的高炉,还有那颇具规模的厂房、办公楼。3350万元别说买这些设备和建筑,就是连厂区的10000多平方米的地皮,市场价格都远远超过它,这样抵债职工难怪想不通。“每一个人都很气愤的,底下的职工真的都很气愤。但是没有办法,我们都很可惜。”一个原厂职工说。

  

    


几个亿的资产为什么变卖得如此便宜?记者找到了当时厂里的业务副厂长,现在已经是购买方的副总经理的伍少权。他表示“这属于桂林市桂林铁合金总厂和桂林康密劳公司之间的商业秘密。”

  

    桂林铁合金厂是国家投资数亿元兴建起来的,因此它是地地道道的国有资产,它的资产处理不能仅仅以两家企业之间的商业秘密来拒绝调查。那么变卖企业之前,桂林铁合金厂的固定资产到底值多少钱呢?在2001年年底的时候,它有固定资产2.3个亿,这并不是什么商业秘密,而是企业年审时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结果。桂林市财政局下属的企业科是桂林市目前国有资产的管理部门,这些数据又是怎么得来的呢?广西桂林市财政局企业科科长唐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唐伟:“桂林都有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那个92号文件,一直是按照那个来执行的。那个国务院令的是有法律效力的。”

  

    记者:“那个怎么会没有用呢?”

  

    唐伟:“以前我们国家的国有资产的评估,应该说是有法律依据和科学依据的。我们肯定是按照法律来评估的,如果不按法律我们评估是无效的,肯定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如果国有资产部门按照法律对国有资产的评估是有效的,那么桂林铁合金厂价值2.3亿的固定资产就不能贱卖,厂子以商业秘密拒绝回答这个问题。于是记者找到了桂林铁合金厂当时的上级单位,桂林市经贸委。在经贸委记者了解到,他们和厂领导最后卖厂还债,折抵价款的依据不是根据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而是根据一个中介部门的评估结果。记者随后就此事采访了广西桂林市经贸委副主任陈植功。他表示:“我们现在是要求要用中介机构的。这个国家也是有专门的规定的。我看到的报告是这个报告,我们现在依据的是这个报告。国有企业账面的东西我们可以去分析,但是最终我想会计事务所的评估报告应该是具备法律依据,它是要付法律责任的。”

  

    


原来桂林铁合金厂变卖企业资产的依据,不是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统计数据,而是引用了桂林一家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企业在变卖国有资产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据了解桂林铁合金厂聘请的是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员表示“厂房、设备、铁路总共是值一亿二。”

  

    2001年年底还是2.3亿元固定资产,到了2002年4月份已经被评估到1.2亿元,桂林铁合金厂的固定资产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缩水了一半。即便是如此缩了水但是还是有1.2亿元的固定资产,就算桂林铁合金厂以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统计为凭据也应该卖1.2个亿元,而不应该是3350万元。这其中到底怎么回事呢?

  

    解说:从2.3个亿缩水到1.2个亿,最后以3350万折抵债务卖出,这是一个惊人的缩水过程,记者决定和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的评估师会同原来桂林铁合金厂的负责人,去当年铁合金厂的厂子里面走一走,实际核对一下这缩水的过程是如何完成的。冶炼厂是桂林铁合金厂六个分厂中的一个,评估前它的四台高炉一台的价值就接近两千万元,经过立信事务所的评估所有的设备和厂房值多少钱呢?记者采访了广西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所长秦洁。

  

    秦洁:“这是设备的是一千八百五十五万元。”

  

    记者:“那么这个建筑呢?”

  

    秦洁:“建筑部分是单独的,是一千二百二十九万。”

  

    记者:“ 那加起来三千万?”

  

    秦洁:“对。三千多万。”

  

    


重新评估后的冶炼厂仍然价值三千万元,然而桂林铁合金厂只把它折抵了六百万元。蒋建民是桂林铁合金厂最后一任厂长,现在也是购买方的主要负责人。铁合金厂就是在他的手中卖光的。

  

    记者:“你怎么六百多万卖出去呢?”

  

    蒋建民:“怎么有三千多万呢?哪里来的三千多万呢?”

  

    记者:“冶炼厂四台高炉所有的附属设备,人家给你评估的。”

  

    蒋建民:“谁评估的是三千多万?”

  

    记者:“刚才那个评估师。”

  

    蒋建民:“是不是他考虑还有一些其他的附属设备在里面?”

  

    记者:“是全部的冶炼厂,总共卖了六百一十万。这个是协议书这是您签的字是不是?”

  

    蒋建民:“是我签的字,我签的字最终也要向桂林市财政局下属的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汇报,市里面也要进行审核的。”

  

    其实不管会计师事务所怎么审计,桂林铁合金厂又想怎么卖,根据国有资产管理的相关规定最终必须向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申报,得到审核后方可出售,否则应视为非法转让。桂林铁合金厂的转让最后得到了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审核了吗?原桂林铁合金厂厂长蒋健民表示“当然审核了。”

  

    于是记者还是决定去桂林市财政局调查此事。得到的答复是“没有下核准书”。

  

    没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的核准书,桂林铁合金厂就私下把厂子卖掉了。根据我国对国有资产管理的规定,这种行为已经不仅仅是卖多少钱的问题,而是明显的违法行为。

  

    得知厂领导把一个国家投资上亿元,经职工奋斗三十年积累下来的家底就这样大减价似的给甩卖了。当时投票赞成改制的职工代表后悔不已。

  

    


不久前,部分原铁合金厂的职工以渎职和贪污的嫌疑向桂林市反贪局举报,要求检察机关查明这非法转卖背后存在的问题。然而反贪局把案子接了,人也下去调查了,就是总没有一个结果。当记者前去了解情况时,反贪局的负责人没做任何解释,就把记者挡在了门外。

  

    




面对这样的情况,还是当时举报的职工向记者道出了真情。原来反贪局的调查人员曾经私下向他们解释,因为这事情牵扯的人很复杂,所以没有办法调查下去了。

  

    就在这样的无可奈何之中,桂林铁合金厂改换了门庭。原该厂职工表示“国家拿了那么多钱来投资办这个厂,但是现在只有三千多万,就全部解决完这个事情了。这个损失好大好心寒,资产这么流失太要紧了。” (文/法展、宁柯)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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