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阳光工程”下的阴影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内容简介:

  

    八一七北路位于福州市市中心是福州最繁华的地区之一,按照福州市2000年6月开始实施的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这里的商业用地应该公开招标拍卖,可在规定公布一年后,原豹公司却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在这里征地盖了楼。记者来到原豹大厦工地和有关的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了解情况,但他们都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几经周折,终于在批准立项的市计划委员会查到了原豹公司的一些材料。材料显示,福州原豹经济发展公司是由洪金旭、林榕平等三人成立的一个商贸公司,主要经营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在有关的土地使用合同中记者看到,国土资源局按协议转让的标准,只让原豹公司缴纳了185560元的土地出让金和设施配套费,就把位于黄金地段的一亩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它。市国土资源局解释说原豹公司大楼是非经营性的办公楼。原来,福州市正在实施阳光工程,公司不得不把原定的原豹商厦改为原豹大楼以回避招标拍卖。原豹本身是一个商业公司,它不能享受无偿划拨用地的待遇。更何况在市国土资源局与它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清楚地写着:原豹公司办公楼用地还可以转让和出租,这显然更与自用的性质不符。由于原豹公司只付出了很少的土地出让金,大楼盖好后将增值一千多万元。

  

    原豹公司并不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今年六月,当初申请要盖原豹大楼的洪金旭等三人,在欠了一屁股账,拆迁费还没有付清的情况下,突然卖掉了自己在公司的全部股份,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这个项目已经转卖给他人。这让人不得不猜想,他们是想以盖办公楼为名,低价拿地后转让捞钱。而当地有关部门当初为它批地开绿灯的背后,不知道还有什么文章。

  

    全文:

  

    八一七北路位于福州市市中心是福州最繁华的地区之一,这里店铺林立、商家众多、寸土寸金,素有“福州王府井”美称。对经商的人来说,能够在这里拥有一个店铺无疑就拥有一棵摇钱树。按照福州市2000年6月开始实施的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这里的商业用地应该公开招标拍卖,可在规定公布一年后,福州原豹经济发展公司却没有经过这一程序,在这里征地盖了楼。

  

    


记者首先来到原豹大厦工地找有关人员了解情况。正在询问之时,公司的一位经理赶来,尽管记者向他出示了有关证件,但他仍然不同意记者采访。

  

    在工地采访受阻,记者又来到了与这一项目有关的市规划局、市房管局、市工商局了解情况,但他们都不愿意接受记者采访。各有关部门的闪烁其词使记者感到这里面有文章。几经周折,终于在批准立项的市计划委员会查到了原豹公司的一些材料。材料显示,福州原豹经济发展公司是由洪金旭、林榕平等三人成立的一个商贸公司。主要经营各种商品的批发零售业务,2001年他们向市里提出了盖原豹大楼的申请,获得批准。在市有关部门的帮助下,他们征用了市延安中学的部分土地,同时将原在这里的鼓楼区安泰卫生院和三户居民全部搬迁,异地安置。

  

    按照福州市阳光工程的有关规定,改变用地性质,把国有土地出让给私有企业使用应招标拍卖,但市国土资源局却没有这样做。在有关的土地使用合同中记者看到,国土资源局按协议转让的标准,只让原豹公司缴纳了185560元的土地出让金和设施配套费,就把位于黄金地段的这一亩地的使用权转让给了它。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呢?记者前往福州市国土资源局了解情况。国土局的工作人员,首先给记者介绍了2000年6月以来,福州市对于房地产经营项目公开招标拍卖的情况,他特别强调指出就是协议转让,也必须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既然是商业用地,无论是按照福建省有关文件还是按照福州市的有关规定,这块地都应该公开招标拍卖或挂牌转让,那为什么市国土资源局仍要搞协议转让呢?国土资源局对此的解释是,原豹公司大楼是自用的、非经营性的用地。

  

    作为商业企业的原豹公司,它征地搞办公楼,就是为了搞经营,否则他们就不花几百万元的拆迁费,在这样一个繁华地段,搞一个与经营完全无关的办公楼了。只是由于福州市正在实施阳光工程的压力,他们才不得不把原定的原豹商厦,改为原豹大楼以回避招标拍卖。对于这些情况,拥有全部申报文件的福州市国土局,应该是清楚的。原豹本身是一个商业公司,它不能享受无偿划拨用地的待遇。它的办公楼用地只能通过招标拍卖或公开挂牌竞争的方式取得,就在市国土资源局提供的文件中,记者就看到了有关的规定。更何况在市国土资源局与它签订的合同中已经清楚地写着:原豹公司办公楼用地还可以转让和出租。这显然更与自用的性质不符。国家建设部规划司的有关领导也向记者确认了这一规定。

  

    


很显然,规划部门将原豹大楼规划为自用办公楼,并不意味着它的用地就可以不搞招标拍卖,就在国土局的大厅里,记者看到墙上关于商业用地的范围,就包括了综合楼和办公楼。既然是商业用地又不搞公开招标拍卖,当然引起了人们的议论纷纷。

  

    由于原豹公司只付出了很少的土地出让金,因此它的拆迁费、盖楼费及契税费加在一起不到一千万元,而大楼盖好后,以这一地段最低的售价每平方米平均两万多元计算,一千多平方米的大楼也价值两千多万元,增值一千多万元。而这种增值主要来自于土地的差价,如果公开招标拍卖,国家从这块黄金地段中所取得的收入要远远高于现在的18万元,这块地也可能到不了原豹公司的手中。而这种协议转让的办法,不但国家没有得到多少收入,利润大部分落入了原豹公司的腰包,还破坏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原则。

  

    记者在市工商局调查中发现,原豹公司2001年申请盖大楼时,企业的年利润只有九百元,其注册资本1680万元,在同年就被查出是虚假验资,并受到了工商局的处罚。由此看来它并不是一家有实力的公司,它对安泰卫生院的补偿安置至今不能落实,也说明了这一点。更让人想不到的是,在今年六月,当初申请要盖原豹大楼的洪金旭等三人,在欠了一屁股账,拆迁费还没有付清的情况下,突然卖掉了自己在公司的全部股份,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将这个项目已经转卖给他人。人们不禁要问,他们究竟是因为实在没有钱,大楼盖不下去不得不把它转让,还是当初就想以盖办公楼为名,低价拿地后转让捞钱呢?而当地有关部门当初为它批地开绿灯的背后,还有些什么样的文章呢?(文:曲长缨 李锦)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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