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点访谈》:广告播放 依法规范(总第3408期)

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1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近些年来,一些地区个别广告播放的时间不合时宜、次数过于频繁,使得不少听众和观众都很有意见。意见归纳起来主要有:广告超量播放严重;在播出时间安排上不合时宜;在电视剧中肆无忌惮地插播广告;在转播电视台节目中遮盖正常广告或替换自己的广告等。

  

    


在今年召开的政协十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群众的这些意见由16名政协委员作为提案提了出来。该提案引起了国家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近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借鉴国外的一些立法经验,制定出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播放广播电视广告应当尊重大众生活习惯;控制酒类等广告的播出;发射台、转播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络机构在转播和传输广播电视节目时应保证被转播和传输节目的完整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插播自行组织的广告,不得随意切换原广告,不准以游动字幕叠加字幕等形式播出广告等。

  

    





对该暂行办法,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和各地广播电视媒体都做出了积极响应。同时,该办法也受到群众的欢迎。大众认为这是广电总局抓的一件大实事,代表了老姓的心声,贯彻落实了三个代表,是“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的具体行动。这说明我国的行业管理开始走向规范化了。

  

责编:刘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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