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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4月01日 11:0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CCTV.com
CCTV.com消息:今天的《焦点访谈》关注的是浙江省乐清市的几个孩子的命运:女孩叶童身上满是疤痕,右侧的乳头没有了;不满周岁的男孩周世龙,因感染并发败血症身亡;男孩侯佳勇右手已经残疾了。这几个孩子全是在一个个体诊所治的,仅仅是因为普通的开水烫伤,就出现了这样的命运。
2000年,叶童和她的家人把郑元叨告上了法庭。非法行医造成的恶果按法律必须要承担刑事责任。当地法院中止了民事审判,案件移送到了公安机关,开始追究郑元叨非法行医的责任。可就在公安机关即将对他即将采取法律手段时,郑元叨意外地拿出了一份原来根本提供不出来的行医执照。从执照上看,发证的单位是乐清市卫生局。
乐清市卫生局承认执照是他们发的,这就令人不得不生疑了。执照上下发的时间是1998年,可在执照发出的两年后也就是2000年法院开庭的时候根本就没有这张执照,那么这张执照究竟是怎么来的呢?按说申领执照都要有申请和各级的审查审批意见。发放执照的原始档案应该存在卫生局,只要调出来一看就清楚了。可记者翻遍了卫生局的全部档案也没找到原始的档案。负责保管的人在电话里说,郑元叨的档案没有了,是97年刮台风时刮跑了。奇怪的是,其他人的材料都在,独独刮走了这一份。
既然按正常途径,中医科当年并没有发给郑元叨执照,那么这个执照是在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据调查,这份执照现身的时间恰恰是法庭认定无证行医、公安机关立案追究郑元叨刑事责任的时候,尽管我们还无法知道背后的真相是什么,但这份执照使郑元叨逃避了刑事追究却是不争的事实。2001年,叶童和家人把违规发出这份执照的乐清市卫生局告上了法庭。从行政诉讼的裁定书上看,法庭当时采信了乐清市卫生局提供的答辩,驳回了被害人的上诉。卫生局局长陈也田的答辩状上说,给郑元叨发证的理由是他确有一技之长。在这份答辩状更为恶劣的是,他们还向法庭提供了伪证,如果将浙江省实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若干规定与答辩状对比一下就会发现,文件中的规定是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证,而在答辩状中则变成了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认证,虽然只是少了一个“省”字,可实际上是将省级的考核认证权,变成了乐清市的考核认证权。卫生局长拿篡改法规文件都没当回事,对于违规发证会带来什么样的后果就更没有顾及到了。他竟然说:“我怎么知道发他这个证,会给老百姓造成什么样的伤害。那我发这个证给老百姓带来多少福音呢。那个人看不好那是他的运气问题,好多人给他看好了。”
按照局长的说法,看病看得好看不好,要看患者的运气,这使得郑元叨这样的诊所更加肆无忌惮起来。卫生局发给他的行医执照是1999年就到期了,可这家诊所在没有了任何行医执照和行医资格的情况下,居然还继续堂而皇之地行医。2000年,从江西来打工的一户外地农民的孩子被开水烫伤后,经人介绍到郑元叨的诊所就诊后,孩子的右手变成严重残疾。
乐清市卫生局在明明知道郑元叨还在非法行医治残了孩子的情况下,不去追究非法行医者的责任,相反的对受害者表现得十分冷漠,不知道他们把群众的利益、百姓的安危究竟摆在了什么地方。
就在这个诊所宣称早已不行医的时候,8月3日,记者发现,这里的非法行医还在红红火火地进行之中。(文:刘涛 李锦)
责编:刘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