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毅(1901-1972)
字仲弘。四川省乐至县人。一九一九年赴法国勤工俭学。一九二一年回国。一九二三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一九二七年在南昌起义部队任第十一军二十五师七十三团政治指导员。参加领导湘南起义。
土革革命战争时期,任工农革命军第一师党代表,中国工农红军第四军十二师党代表、师长,红四军军委书记、军政治部主任,红六军、红三军政治委员,中共赣西南特委书记,红二十二军军长,江西军区总指挥,西方军总指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办事处主任。领导了南方三年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时期,任新四军第一支队司令员,江南指挥部、苏北指挥部指挥,新四军代军长。解放战争时期,任新四军军长兼山东军区司令员,华东军区司令员,华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中原军区和中原野战军副司令员,第三野战军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华东军区司令员兼上海市市长,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国务院副总理兼外交部部长,中共中央军委副主席。一九五五年被授予元帅军衔。是第一、二、三届国防委员会副主席,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三、四届全国委员会副主席,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第八届中央政治局委员,第九届中央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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