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军委主席江泽民日前签署命令,颁布施行《中国人民解放军 后勤装备条例》。
后勤装备条例强调,后勤装备工作要以新时期军事战略方针为依据,以提高后勤保障能力为标准,坚持质量第一、注重效益、量力而行、协调发展、平战结合、军民结合的方针,努力适应军事斗争准备对后勤装备工作的需求。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建立系统配套、精干高效的后勤装备体系,合理调配后勤装备,保持后勤装备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保障军队执行作战、训练和其他任务的需要。
条例根据军队后勤装备体制和后勤装备管理的特殊性,对各级后勤(联勤)机关、后勤系统内部的职责分工以及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装备部分管有关后勤装备的部门在后勤装备工作中的职责分工都作了具体规定,以形成统一管理、按级分专业负责的管理体系,做到了后勤装备工作既与各级后勤职责任务相统一,又与各专业勤务保障相一致。
条例针对后勤装备体制编制工作的复杂性和统一性,对装备体制与装备建设中长期计划、科研、采购、日常管理以及奖励与处分等各个环节和主要方面进行了规范,是后勤装备工作的基本依据,适用于全军所有单位。
条例要求各级加强对后勤装备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后勤机关和所属部队认真履行职责,管好用好装备。从事后勤装备工作的人员,应当热爱本职,精通业务,恪尽职守。(王佩玉 胥金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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