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福建省台办就福建渔民带回一名台湾海巡人员事件发表谈话 |
|
|
|
九月十四日,福州长乐市的“闽长渔4108号”渔船在台湾海峡完成捕捞作业返回时,在马祖附近海域遭到台湾海巡人员的拦截、检查,双方在争执中,台方人员打伤两名渔民,并对渔船开枪。渔民在自卫中,将其中一名“海巡”人员江少南制服后带回了长乐市梅花港码头。福建省台办负责人就此事发表谈话指出,在台湾海峡发生这样的纠纷,是我们所不愿意看到的。有关方面将妥善处理此事,并尽快对江少南返台事宜做出安排。台湾海峡是闽台渔民共同作业的传统海域,台湾有关方面应充分尊重这个现实,为闽台渔业正常作业提供保障。
|
- 返回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