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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带薪休假权获多方重视 落实到位还需5年

中国新闻人民网 2015年12月02日 10:20 A-A+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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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网记者 贾玥

  2015年临近年尾,今年的年假你休了吗?

  今年以来,各界对于落实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呼声一直持续。从法律法规制定层面看,国家对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保障不可谓不明确。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也是不争的事实。按照《国民旅游休闲纲要》提出的目标,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将在2020年基本得到落实,这5年时间还需要做什么?

  今年中央地方屡次提及落实带薪休假

  2015年,国家从维护劳动权益和促进国内消费的两个方面,鼓励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今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要求切实保障职工休息休假的权利,完善并落实国家关于职工工作时间、全国年节及纪念日假期、带薪年休假等规定,规范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审批管理,督促企业依法安排职工休息休假。

  8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令社会对于带薪休假制度的讨论再度升温。这项意见指出,各单位和企业可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将带薪休假与本地传统节日、地方特色活动相结合,安排错峰休假。

  据记者初步统计,今年以来,包括辽宁、浙江、吉林、福建、湖北在内的多个省份通过修订地方性法规等形式,加速落实职工带薪休假权。

  8月1日起施行的《辽宁省旅游条例》中明确,鼓励旅游者利用带薪年休假假期,错峰出行旅游。

  今年10月审议通过的《浙江省旅游条例》指出,为促进旅游消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和实施相关政策措施,这其中就包括落实带薪休假制度。

  修订后的《吉林省旅游条例》规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鼓励职工带薪休假旅游。

  《福建省旅游条例(草案修改稿)》中新增不少促进旅游业发展的规定,推进职工带薪休假制度落实是一大亮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鼓励职工开展旅游休闲消费。”

  同在今年修订的《湖北省旅游条例》,从制度设计上为旅游者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如要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政策措施,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落实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保障公民的旅游休闲时间。

  带薪休假制度出台多年仍面临落实难

  从法律法规制定层面看,国家对于带薪年休假制度的保障不可谓不明确。

  我国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这是在1995年起施行的《劳动法》中明文规定的。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就应享受带薪年休假。

  2008年出台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对于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作出更详尽的规定。比如,单位是否可以跨年度安排职工休年假、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如何支付工资报酬、列举职工不享受当年年休假的5种情形等方面。

  为了更好地实施《条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当年制定《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该办法进一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绩效工资制的职工以及劳务派遣单位的职工如何享受年休假。

  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难以落实到位也是不争的事实。

  在一家大型民企工作的陈小姐告诉记者,虽然2015年接近年尾,但她只休了两天年假,还有3天“单位不批”,理由是工作繁忙、排不开。

  这种情形在民营企业或劳动密集型行业中并不少见。今年4月,人社部新闻发言人李忠表示,仍有部分用人单位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没有认真执行带薪年休假制度,职工休息休假权益有待进一步落实。

  “目前中小民营企业占城镇就业总人口的大多数,2亿多的农民工与流动就业人员,是实行带薪休假制度的难点。”资深旅游专家王兴斌指出,要切实关注他们的诉求,针对他们的实际状况制订可行的休假办法。

  《条例》规定,对于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单位,会受到限期整改、加付赔偿金和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等处罚。中国旅游研究院院长戴斌认为,由于缺乏责任追究条款的细则,且相关执法部门对用人单位的监督不到位,使得带薪休假制度难以落实。

  今年两会前夕,致力于维护职工权益的全国总工会表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职工休假权益难以保障的情况非常普遍。为此,全总已要求各级工会加大推动此项工作,督促各单位加快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

  专家:讨论带薪休假应回归权利思维

  从今年各地跟进落实带薪休假制度的举措看,更多是出于刺激消费和发展旅游经济的考量。业内多位学者认为,讨论带薪休假首先需要回归权利思维。

  “作为人的完整性的内在需求,休闲应当成为我们最为关注和珍惜的权利之一。”西安政治学院副教授傅达林指出,倘若以经济人的功利之心凌越于人的自然权利之上,权利便很容易完全嵌入旅游经济的“工具”体系,势必导致权利法定化的粗疏缺漏和难以落实。带薪休假首先是一种权利,然后才是一个商机。

  上海金融与法律研究院研究员刘远举认为,在中国的现实下,现在很多行业连每周两天休息都不能很好执行,至于带薪休假更是奢侈。国家把更多的利润留在企业,给劳动者更多的权利,这时,企业有合理的利润,不必逼迫员工,而个体的休假愿望可以更有力地表达。

  这一点在今年也被官方所注意到。11月初,国家旅游局综合协调司司长张吉林在公开场合表示,“现在强调了职工的权利而忽视了企业的权利,带薪休假的成本转嫁到中小企业头上,因此在这些企业落实最差。”

  对此,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乔新生建议,可以考虑通过税收调节的方式,鼓励用人单位支持职工带薪休假。假如职工带薪休假,税收征管机关可以适当减少征收企业所得税,确保企业的整体利润不会因为职工带薪休假而有所下降。

  《若干意见》中提出,各级人民政府要把落实职工带薪休假制度纳入议事日程,制定带薪休假制度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并抓好落实。

  “这是落实《国民休闲纲要》目标的关键。”中国社科院旅游研究中心学术顾问刘德谦表示,随全国各省市区实施细则或实施计划的制定与落实,再用5年时间,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基本得到落实是完全可以实现的。

  【延伸阅读】 职工一年可以休多少天?

  职工休息休假日由周休日、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休假3部分组成。

  1995年5月施行的《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指出,职工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实行统一的工作时间,星期六和星期日为周休息日。企业和不能实行统一工作时间的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灵活安排周休息日。

  根据2013年12月国务院修订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包括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总计11天。

  此外,就是职工带薪年休假制度。根据2008年施行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以一名从事一般工作、累计工作满1年、未满10年的职工为例,在2015年,至少可以休息104个双休日、11个节假日和5天年假,总共120天,占一年全部天数的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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