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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北京10月16日电 国家统计局网站16日刊文称,改革开放以来,伴随着经济高速增长和大规模、有组织的国家扶贫行动,我国反贫困工作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以农村现行贫困标准衡量,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
国家统计局副局长张为民在文章中说,按《2011-2020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的目标要求,我国制定了现行农村贫困标准,即“2010年价格水平每人每年2300元”。国家统计局每年根据农村低收入居民生活消费价格指数,对此标准进行更新。至2014年,现行农村贫困标准为当年价每人每年2800元。
按当年价现行农村贫困标准衡量,1978年农村居民贫困发生率为97.5%,农村贫困人口规模7.7亿;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规模为7017万,贫困发生率为7.2%。从1978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减少7亿,年均减贫人口规模1945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90.3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6.4%。
2010年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速度显著加快。2010年,农村贫困发生率为17.2%,贫困人口规模为1.66亿。2011年到2014年,农村贫困人口共减少9550万人,年均减贫人口规模2388万人;贫困发生率下降10.0个百分点,贫困人口年均减少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