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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孙静)下周三,呼格吉勒图父母将向内蒙古高院提交国家赔偿申请。
1996年4月9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毛纺厂年仅18周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的凶手。案发仅仅62天后,法院判决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被媒体称为“杀人恶魔”的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凶手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杀人案就是“4·9毛纺厂女厕女尸案”。
今年12月15日,呼格吉勒图案再审,内蒙古高院宣判呼格吉勒图无罪。新闻发言人李生晨表示:“呼格宣判无罪后,内蒙古高级法院将会在收到家属提出国家赔偿的申请后随即启动法律程序,尽快做出决定。”
按照法定期限规定,国家赔偿申请递交完毕后,司法机关将在60日内作出是否予以赔偿、赔偿具体数额的答复。此前,有媒体根据《国家赔偿法》计算呼格家人提出的申请数额至少百万元。《国家赔偿法》规定:“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呼格案代理律师苗立女士在此前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分析,国家赔偿金大致分三部分:一是呼格吉勒图应赡养的父母,政府应该给予补偿。二是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三是精神抚慰金。这最后一部分具体如何计算,还需依照相关法律及错案当事人家属的实际情况提出。
呼格父母表示,会依法提出符合标准的要求。具体申请数额中,会以18年来家人为此事付出的沉重代价和精神上受到的剧烈伤害为前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