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新闻客户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点击或扫描下载

国内国际经济军事历史娱乐视频图片评论

既是“捍卫者”,也是“建设者”(全国优秀建设者)——记国浩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施杰

中国新闻人民日报 2014年11月24日 10:41 A-A+ 二维码
扫一扫 手机阅读

原标题:

  施杰说,作为一名职业律师,他把1/3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律师事务上;作为一名政协委员,他把1/3的时间和精力用来履行政协委员职责;最后1/3留给家人。

  在中国的法治化进程中,施杰是一个“捍卫者”,以对法律的理解和对民生的关注,捍卫法律的尊严;施杰又是一个“建设者”,代理案件的结束,成为他反思的开始,以提案促成法规,以专业践行公益。

  以专业精神捍卫法律尊严

  1988年取得律师资格,至今已经有着26年的从业经验,施杰一直坚守在刑辩领域。

  2011年2月25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八),增设了“危险驾驶罪”,正式将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规定为犯罪。这一法规的落地,缘起于2008年发生的一起刑事案。

  2008年,孙伟铭醉酒驾车致四死一重伤,震惊全国。关于孙伟铭的罪名,到底是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还是交通肇事罪?舆论出现了重大分歧,形成了民意与司法的艰难抉择。

  迫于“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舆论压力,一审判决,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孙伟铭被判死刑。对此,当时的网络民意调查显示,八成被调查者对这一结果拍手称快。

  在巨大的压力之下,施杰担任了孙伟铭的二审辩护人。在对该案进行了全面研究后,他认为,孙伟铭的行为,的确造成非常严重的后果,对社会公众来说,即使依据交通肇事罪处以法定最高刑也处罚太轻。但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下,孙伟铭的行为符合交通肇事罪的犯罪构成,理应在有期徒刑7年的法定刑内进行判罚。

  他坚持,中国作为成文法国家,法官断案,须先援引法条,不能超越现有的法律规定断案。而适用刑法尤其是剥夺一个公民的生命时当更甚,法无规定不为罪,法无规定不为罚。

  施杰最终“扭转乾坤”:2009年9月8日,四川省高院作出终审判决——无期徒刑。

  在一次演讲中,施杰这样自述:“相信从事刑事辩护的同行都和我一样,面对法庭,我们都有‘人微言轻’的感慨,但作为辩护律师,法律理性的声音在汹涌的民意中虽然微弱,我还是要坚持发出这样的声音,否则,辩护人的失声将会使司法理性更加沉沦,距离法律程序正义的价值更加遥远!”

  以政协履职推动法制完善

  作为全国政协委员,施杰在孙伟铭案之后,于2010年3月向全国政协提交了“关于增加危险驾驶罪”的提案。

  他说:“我脱下了律师袍,但并没有停下对醉驾定罪量刑的思索。作为法律人,我想到了法律的教育、震慑功能。”

  然而,将提案变成法规并非易事。“醉驾入刑”草案刚公布,便一石激起千层浪,有人高呼,这是重刑主义的“卷土重来”;有人质疑,这是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有人担忧,在根深蒂固的传统酒文化面前,法律亦“无能为力”。面对争议和不解,施杰乐此不疲地接受各大媒体的采访,他还充分利用博客征求意见。

  “醉驾入刑”后,2011年因酒驾导致的交通事故3555起,死亡1220人,分别比上年下降18.8%和37.7%。在被称为史上最严厉的惩罚措施面前,“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观念深入人心。施杰本人也因积极推动“醉驾入刑”,荣获了“CCTV2011年度法治人物”称号,成为历届评选中唯一因参与立法建言获评的律师。

  和其他律师相比,施杰最大的不一样就是立足于个案,又不限于个案。对他来说,个案的结束意味着新的工作的开始,就是依靠刑法的不断修正来实现问题的终极解决。仅2012年,针对社会热点问题,施杰就提出了“完善案件审理期限制度”“毒驾入刑”等14件提案。在7年履职期间,他一共向大会提交提案100余件,其中数十份已对国家相关部门决策起到了实质性作用。

  • 新闻
  • 军事
  • 财经农业
  • 社会法治
  • 生活健康
扫一扫
扫一扫,用手机继续阅读!
央视网新闻移动端
央视新闻客户端iPhone
央视新闻移动看!
CBox移动客户端
下载到桌面,观看更方便!




新闻图集更多


860010-1102010100
1 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