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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
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做了全面的部署。让人印象最深的一点就是全会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这是法制建设的一个核心的问题,也是一个根本问题。在全会的公报里面做了正面、系统、辩证的,而且是大大方方地回答。而且把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与西方所谓宪政之间的根本区别,也清楚地讲了出来。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本身也是一个深刻的探索。这是中国的土壤上,符合中国实际,没有教科书的一场伟大的探索。
我们可以用三种眼光来看待四中全会部署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第一,用普遍联系而不是割裂孤立的眼光看待依法治国。比如说谈依法治国,是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依法治国是在中国道路上推进的依法治国,而不是去简单地照搬一个西方的方式。依法治国,是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中国法制建设的一个持续接力的探索,而不是临时起意地去搞依法治国,更不是在某个时点推倒重来。
第二,用全面均衡而不是片面失衡的眼光看待依法治国。比如说谈到通过依法治国来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而同时我们必须看到还有一句话,就是要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谈到法制中国,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这四点缺一不可。谈到依法治国,还要谈以德治国,法制和德治要并重,他律和自律要并重。谈到各级政府的行为的时候,强调既要坚持党的领导,又要按照法律规定开展工作,这两点同样缺一不可。
第三,用具体务实而不是飘忽虚幻的眼光来看待依法治国。要把法制中国建设好,一定要把“法制中国”这四个字落实,落细,落小,要形成具体的措施,具体的制度和具体的氛围。每一位中国公民,既希望去享受到依法治国所带来的好处,有需要发挥每个人自己的作用。比如一个党政干部,要把每一次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具体动作,严谨地做好。一个司法工作者,要在每一个司法案件当中,都去努力地体现公平正义。每一个普通的中国人,可以从每一次不乱穿马路,每一次喝完酒以后不开车,每一次遇到困难遇到麻烦去找法,而不是去托人找关系等等,从这些小事做起,我大家一起努力,才能让我们这个法制中国更加生动,更加具体和深刻地来到我们身边。
文/央视特约评论员 杨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