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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坚守岗位预防职务犯罪

——记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

发布时间:2013年11月16日 15: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龙虎网 |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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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志梅

  龙虎网讯 “我只要在预防(职务犯罪)这个岗位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松。”

  说这话的是南京市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17年来,她在同一个工作岗位上,自创了“千家争创”、“百家宣讲”、“理论研究和运用”3个工作方法,不仅把外人看来玩“虚”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玩”得有声有色,而且“玩”成了在全国都能叫得响的大品牌……

  因为工作出色,林志梅先后获得很多荣誉,最近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称号,并被评为南京市第二届“十佳检察官”、全省优秀共产党员等。

  “预防工作就像交警执勤,能够大大减少闯红灯的数量”

  1979年,林志梅从电信部门的一名话务员调到市检察院工作,做过书记员,当过内勤。1996年,被调到预防部门工作。”市检察院检察长葛晓燕介绍,正是因为她不懈的努力,南京的职务犯罪预防工作才达到了全省领先、全国一流的高度。

  “职务犯罪预防怎么搞,起先我们也不知道,所以一到人家门上,人家就觉得是玩虚的。”林志梅则告诉记者,她接触预防工作的时候,预防处刚刚成立,而且是设在反贪局里面的一个小处室。

  提起当年到各家单位搞预防时碰到的困难,林志梅至今还叹气,“出了犯罪分子是你没防好,平安无事是人家单位管得好。”这种心态也导致检察院里的预防部门成了鸡肋,没人爱去,没人爱搞。

  可是林志梅不服输。她把预防职务犯罪比做预防“行人闯红灯”:如果对面有交警,闯红灯的人肯定会少很多。

  谁也不知道,让林志梅全身心地投入职务犯罪预防中去的是一封信。

  尊敬的检察官叔叔、阿姨:爸爸出事,让我萌生了一个心愿:不要让更多的孩子失去爸爸。叔叔阿姨们,我多么希望你们时时敲响警钟,让那些已经伸出、正在伸出和想要伸出手的人把手缩回去,蓦然回头。

  “这是一个孩子的心声,也是他的呐喊。看完这封信后,我的心在颤抖。”林志梅翻出那封纸边已经发黄的信,静静地注视着熟悉的字迹说。

  为了能让“闯红灯的人”少些再少些,为了不让更多的孩子失去爸爸,林志梅直到54岁,还在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专业文化水平,取得了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就是这位自比为“大器晚成”的检察官,用自己的辛勤和智慧开创了职务犯罪预防的一片新天地。

  把预防职务犯罪做细、做实,提出“三不能”工作原则

  工作要有起色,必须在思路上有创新,方法上有突破。林志梅提出了“三不能”:不能关起门来搞预防,不能单向喊口号,不能务虚无成效。

  在领导的支持和鼓励下,在全市预防部门的辛勤努力下,林志梅推动南京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一年一变化,年年有新意,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三宝”:一是千家单位争创无职务犯罪活动;二是职务犯罪预防每年百家宣讲;三是依托专家库预防理论研究和运用。

  2003年,南京开始开展“争创无职务犯罪单位活动”。当时还是副处长的林志梅,承担起了起草《活动意见》的任务。由于没有可供借鉴的经验和摹本,这项活动从起步开始就很艰难。

  虽然“心里没数”,但林志梅的性格决定了,必须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她用情用心,点滴做起。到2005年第一个三年结束时,“争创”的影响力开始逐步显现,不仅参与“争创”的单位逐年增多,而且参与单位的重视程度大大提高。

  如今,参与“争创”活动的单位已经达到了1200余家,几乎涵盖了南京市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

  南京检察机关紧跟着推出“一年百家宣讲”,也是大手笔。  2008年4月26日,京沪高速铁路控制性工程、总投资38.6亿元的南京大胜关长江大桥建设工地,6名检察官进行了一个多小时的预防知识宣讲,带队的就是林志梅。

  这是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的第一场宣讲活动,也拉开了南京检察机关这一年在百家单位开展宣讲活动的序幕。当年,该市100个建筑工地的员工首先接受了这一特殊的“心灵洗礼”。

  2008年,南京市检察院成立了“职务犯罪预防”和“法制教育”两个宣讲团,这是预防工作的另一项重大首创。

  “我们要求宣讲时要声情并茂,选材要新颖、有教育意义,讲稿要有感染力。否则,连你自己都感动不了的东西,拿出来宣讲还有什么意义?”林志梅说。

  迄今,宣讲团已经开展了300多场宣讲,听众逾4万人。

  如果说争创和宣讲活动打出了职务犯罪预防的南京品牌,那么,依托专家智库开展理论和应用研究,则为职务犯罪预防提供了坚实的理论支撑。

  2006年5月,在林志梅的推动下,南京市白下区检察院与金陵科技大学联合成立了金陵预防职务犯罪研究所。随后,南京市犯罪预防与控制研究指导中心、南京市栖霞区预防职务犯罪研究会相继成立。“目前,这三个研究机构有专家学者近百人,涵盖了10多个学科、20多个领域。”林志梅说。

  依托专家库和检察机关自身的研究,南京预防工作得到持续健康发展,不断有新举措推出来。

  “针对医疗行业不正之风等问题,我们召集了上述三个研究机构的专家商讨预防对策。”林志梅说。专家们建议从产生医疗腐败的关键点——“药品回扣”入手,实行医药分离,探索医院药房管理新模式。于是,“药房托管”这一全新概念在南京出现。

  这一措施也给病人带来了实惠。根据南京市政府公布的数据,2007年从处方上让利给患者的好处就达6500万元。

  林志梅17年的倾心投入,不仅提升了预防职务犯罪促进反腐倡廉的水平,也打开了一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新通道。

  对别人要求高,对自己要求更高

  “我在预防处长这个位子上干一天,南京预防工作全省乃至全国争第一的念头就一天不能放。”这是林志梅时常挂在嘴上的一句话。

  也许因为是军人的女儿,她从小就有一股不服输的劲头,刚参加工作,她没有多深的学识。刚到检察院做书记员,稍微生僻一点的字就会难住她。面对自己的不足,她踏上了自学之路。后来她陆续拿到了法学专科、本科文凭,后来又取得党校研究生文凭。在工作之余,她积极开展理论研究,并先后组织撰写、发表学术文章20余篇。

  林志梅知道,自己算是一个“苛刻”的人,这种“苛刻”主要表现在工作方面:

  如果已经过了上班时间,还有同志没有到,她会马上拿起电话问他在什么地方,为什么不能按时上班。同样,还没有到下班时间如果看到人不在,她也会拿起话筒……林志梅给这种情况起了个名字叫“电话跟踪”。

  “良好队伍的养成要从细节上来规范,因为大道理大家都知道,但小细节未必人人都能做好。”林志梅说。

  最初的严格,让她和同事之间有点“剑拔弩张”,林志梅也十分清楚她的严格“经常得罪人”,但她的个性决定了认准的事就要一直干到底。

  刚开始时,有人当她面摔过东西,有人和她大声吵过。不过后来,大家慢慢地开始接受这种“严格”,因为大家看到,林志梅对自己更严格的要求。

  多年来,林志梅每天提前半小时到办公室,下午6点下班,她一般7点才离开。除了出差或者外出开会,很少有例外。

  预防处每年宣讲任务都在几十甚至上百场。几个小时的宣讲完毕后,到了吃饭时间,邀请宣讲团成员吃顿便饭似乎在情理之中。但从宣讲团成立后,林志梅就宣布了一条铁的纪律:宣讲团成员一律不准在宣讲单位吃饭,更不准接受宣讲单位礼物。

  “为了不打折扣地执行好这条纪律,宣讲团出去宣讲,她估摸着要到结束时间了,就会打电话给带团的同志,提醒要遵守‘纪律’。”经常担任宣讲团团长的秦建飞告诉记者。“有时候到下班时间还看不到我们回来,她就一直在单位等着,直到看我们回来才回家。”

  2012年12月,林志梅被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模范检察官”荣誉称号,今年3月,她又被评为“全省优秀共产党员”。林志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深刻诠释了共产党员的高尚品德,模范践行了“三创三先”新时期江苏精神和“三争一创”的新时期南京追求,向我们充分展示了人民检察官的时代风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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